Re: [闲聊] 郑捷是不是选错杀人方法惹?

楼主: death840922 (馒头~)   2017-10-16 16:42:17
※ 引述《junkjizz5566 (黑泽)》之铭言:
: 如提
: 在捷运上大开杀戒
: 没多久就被枪毙惹
: 如果像那个谁
: 改成在大马路上开车
: 随便撞死4个人
: 然后再说自己是不小心的+哭哭
: 是不是会变成判10个月*2阿?
: 郑捷是不是太嫩惹?
: 求开示
: 泄泄大家
是啊,如果真的有人靠这招谋杀
然后又没办法找到证据证明他的故意
(像是事前的犯罪计画,或者有预谋倾向的开车路线)
司法机关也是得认了,照过失判下去。
啊说真的啦,你觉得再不合理都得了解
制度没有十全十美,只有就它们各自的缺陷去权衡而已
如果今天国家能在没证据的时候,就说你有杀人故意,会发生什么事呢?
那妳就慢慢祈祷你遇到的警察都是好人吧
不然你在路上随便撞死个人,进警局一定都是杀人罪
毕竟警察本来就不少轻案重办拼绩效了
与其错杀一个无辜的人,法律宁愿错放一个有罪的人
因为我们认为,错杀伤害司法的公信力更大,且会造成国家机关滥权的风气。
此时错放人犯的风险,就成了现行制度下社会得容忍的社会成本
但其实选择另一种制度,造成的社会成本可能更大
这也就是无罪推定跟罪疑为轻原则的基础。
另外提到两件事
1.过失致死罪的上限是2年,法官判10个月大约是最高刑期的4成,目前看来的确是法院公
定价。
但今年修改了刑法,把过失致死罪提高到5年,之后还有看涨空间,
但说真的,刑期多寡应该主要要看立委诸公们怎么想。
2.赔偿金才是问题,一条人命少说几百万,肇事者赔不起,债权凭证只是张壁纸。运气好
的人对方有房有车,被没钱的黑道小弟砍死才是最亏的。
最后,制度从来没有完美的,
但在找不到一个更好的制度取代时,
现行的就是最好的,
我觉得台湾司法制度烂到有剩没错,
但批评前是否有确切了解过,
批评是否切中要点,
就区别了言之有物或大言不惭了。
作者: RaiGend0519 (Named RaiGend)   2017-10-16 16:51:00
可4杜特蒂宁错杀一百也不放过一个反而获得支持
作者: Tako5566 (kato好可爱><)   2017-10-16 17:27:00
杜特帝那个不是已经要取消,弊病太多行,不要向往维权
作者: thenorth (微微)   2017-10-16 17:43:00
法律圈自己内部一直修只会离正常人民越来越远 据观察 乡民最喜欢的法典是汉摩拉比法典以牙还牙以眼还眼 抓到之后直接执行(直接死刑无需审判)就算要审判 一判决不用确定直接入监 不能入监也要没收ptt跟脸书帐号被发现被告一审判决完还敢上ptt 她就死定了
作者: kayhung8211 (Kay)   2017-10-16 18:02:00
其实真的误判的很少好吗 大多是不要脸豪洨
作者: su4vu6   2017-10-16 18:10:00
在坚固的墙都会有缝隙
作者: Kyo5566 (呕呕呕呕呕)   2017-10-16 19:34:00
不要让人知道就不算误判囉
作者: koeiiso (dino)   2017-10-17 00:04:00
杜特地之前儿子,女婿才被指控是贩毒集团首脑
作者: algol923 (小老虎)   2017-10-17 03:45:00
会支持“宁愿错杀一百也不放过一个的”脑子是否正常人们老是说恐龙法官就是自己家里没死人才乱判反过来说如果你家什么坏事都没做却被冤望根据不愿放过一人然后被抄家你会觉得好棒棒吗无罪推定本来就有他的道理<
作者: jackyown (JACKYOWN)   2017-10-17 09:35:00
法匠跟法匠支持者
作者: scelerisque (scelerisque)   2017-10-17 16:27:00
偏激八卦乡民都不会思考 只会推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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