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实说每次看到这种新闻
都会觉得为何要乱告
其实这对真正受到性侵的女性
很不好
因为受案的检警第一时间难免会猜是不是
有是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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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m.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0928/1212453/
2017/09/28 10:38ꀊ
1名长相清秀的OL,透过谢姓男姓好友介绍,认识沈姓、王姓男子,4人相约到酒吧饮酒,
酒精催化后,她不仅与3男赴旅馆“续摊”,还与沈、王2人“肉搏战”,上演谜片情节,
王男还用手机全程拍下3人激情。
不料女子醒来不认帐,对2男提出妨害性自主告诉,检察官不起诉后,女子不服提起再议
,但被高检署驳回,全案确定。
但女子仍不死心,再对沈、王二人提告,指控2人趁她酒醉不醒人事,偷拍她全裸及床第
画面,涉犯妨害秘密罪,但检察官仔细勘验王男拍摄的3段影片,影片中女子不仅赤裸帮
沈男吹头发、口爱,还开心地与正在拍摄的王男聊天,检方认为女子清楚被拍摄,此部分
再予不起诉。
本来检察官有意将女子签分诬告罪,但女子坚称那天晚上“失忆”,醒来脸上有体液才会
提告,检方最后考量她“失忆”说词而作罢。
这个事情发生在去年11月11日晚间,沈男与王男北上台北出差,找了台北的谢姓好友前往
台北市信义区的“IN HOUSE”酒吧饮酒,不久谢男的女性友人加入,4个人喝了1个小时后
,又搭车前往沈、王2人投宿的台北乐客商旅续摊,不久,谢男先搭车离开,早上7点女子
再离开旅馆。不久,女子指控,当天她在酒吧已经喝醉,记忆都是片断,不知道为何会去
2人入住的饭店,也不知道是怎么去的,她只记得看到谢男离开,下一个印象就是王男把
她脱个精光硬上,她不知道有没有说不要,不知过了多久,王男还在欺侮她时,沈男逼她
口爱,并在她脸上留下证据,因此提出告诉。
2人到案坦承与女子有发生关系,但否认违背对方的意愿,沈男辩称,在酒吧喝酒时,大
家都很清醒,女子就频频与他肢体接触,回到饭店她又继续,一度被他拒绝,他先去洗澡
,出浴后女子脱光后还将他的衣裤扒光口爱。王男也辩称,当时在酒吧女子就对他们3个
男人频放电、肢体接触,等到要转往饭店续摊时她也要加入,到达饭店后,女子更主动轮
流与他们3人搂抱,还互脱衣服,等到他送谢男去搭出租车返回,再回到房内,就看见女
子跟沈男口爱,他坐在旁边看了一会,女子又拉他3人行,没有违背女子意愿。检察官为
了厘清谁是谁非,调阅台北乐客商旅的监视画面,见到女子抵达旅馆时,意识清醒、能自
行走路,在电梯里还能与他人有说有笑,并自己走进房间,不像女子所说的不醒人事。
另外王姓男子也提供当天拍摄的3段房内影片,当谢男还在场时,女子已脱光躺床上,并
起身拥抱沈男,当王男以手机靠近拍,女子还抱紧沈男,另外还拍到女子帮刚洗完澡的沈
男吹头发口爱,因此认定女子与沈、王3P,没有违背她的意愿,处分不起诉。不过,当高
检署驳回女子的再议后,女子又出招,指控2人在未经她同意下偷拍她赤裸等画面,涉犯
妨害秘密罪,但检察官从影片中发现女子不仅会面对镜头,还与正在拍照的王男聊天,认
为女子并非不知情遭偷拍,处分不起诉。
(吕志明、吴珮如/台北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