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标题可能会以为我做了什么天怒人怨的事情导致老师怒要我退选,但说起来其实不是我
的错也不是老师的错,应该只能算是一个制度瑕疵产生的问题,但这个后续问题该怎么处
理我跟身边亲友讨论后出现歧见,所以想请问大家的看法。
*事情过程简述:
我透过学校网络选课系统在初选及优先加退选时分别抽中了日文一和日文三两门通识课,
日前第一次上课时老师告知我她将通知课务组将我从其中一门的修课名单中踢除,因为我
“占别人名额”和“浪费自己的时间”。
我虽然觉得不高兴但可以理解老师的想法,但我认为学校应保障我在退选日文一后能够加
签同时段其他通识。但课务组老师说,我必须再次人工加签并抽签,且有可能会选不到通
识课。
我从头到尾按照规定选课,今天并非因为我个人疏失,导致我必须退课,学校应保障我在
该时段仍有通识课可以上的权益。(我本来甚至觉得应该让我任选同时段一门通识)
昨日与课务组沟通未达成共识,但朋友劝我就算了,不要再跟学校争。
*关于为何连选两堂日文:
相信应该也有人对我为何如此排课有疑问,以下简述原因。
1. 通识课的选择并不像是市场挑菜可以任意择选。我在网络选课时也选了其他的课程,但
最后抽签结果如此。而本校通识课程数量少,加上必修冲堂问题,退选并不能保证我还能
选上别门通识,而我需要这个学分。
2.日文一和日文三有难度差别,分别教授大家的日本语的第一册与第二册。我在此之前没
有上过日文课,但曾自读大家的日本语第一册,因此认为我努力上课应能跟上日文三的进
度。而日文一的课程,自读跟老师教学有所不同。有些细节或额外补充是自读时会较为缺
乏的部分,可以透过老师教学补足。因此我不认为同时选修一和三是“浪费自己时间”。
3.学校的修课限制,课程选修身份备注中并无标述“无法同时选修”。我按照选课规则选
到了课,为何不能上课?
*自私自利如我的黑暗想法与没大没小的回嘴:
对于老师的要我退选的理由,我是个气量狭小的任性人,所以可以理解但不能谅解。
1.老师说我既然已经读过第一册,坐在教室是浪费时间。
但老实讲虽然我对日文也有兴趣,但今天修这门课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学分。
只要我做这件事情有收获到我所期待的好处,我就不算是浪费时间。
2.所谓占别人位子这种事情,我觉得抢通识这件事情是很现实的。今天通识没抢到、没修
完,影响的是以后能否毕业。抽签是看运气的公平手法,我并没有用非法手段取得修课
的名额。更无所谓“占别人名额”这种事。
如果这样的说法成立,那是否应该要禁止羽球校队选修羽球课?禁止英文检定一定分数
以上者修英文?
(本校规定英文免修者须选修通识课补足学分,认识的人中即有英文母语者因此未申请
免修英文)
老师说我这样会占掉其他想学的人的名额,但今天如果真的只想学日文,这位老师不但
开放旁听,还替旁听的学生印讲义,上课的会话练习也会让旁听生一起练习。旁听和正
式生的差别在于需不需要考期中期末和课程结束后能否得到学分。第一周上课时就有将
近十个旁听生。
话讲难听一点,真心想学日文的人也可以透过旁听得到同等的教育。如果觉得没有学分
就不甘心不想上课的人,那表示你对日文的学习欲望并没有高到一个程度。
(我当然知道学习欲望当然还是会受到现实考量的影响啦,以上纯嘴贱反驳老师官腔)
3.我是按照规定选到这门课,既然老师没有事先按照她的想法订定限修资格,导致她本学
期收到她认为不适合修课的学生,她最多在明年同样课程再开时再新增限修规则,而不
是现在就将我踢出。
今日课堂开始前她就已经声明了以本校的规定她无权决定加签学生名单,统一由课务组
处理;那,同理,我按照课务组的规定选上了她这门课之后,她无权再因为她的个人想
法更动学生名单。
最后声明,我本人并没有要反抗这个退课的要求,我只求退课之后补给我一门同时段的其
他通识,我认为这样的要求应不为过。
不知道大家对这件事情的看法如何?
因为昨天晚上被朋友说这样做是浪费时间、挑战冲撞制度,让我现在有点迷惘。
难道真的是我太机车要求太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