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XXX10000 (胜)》之铭言:
: 一起穿同条裤子长大的邻居好友
: 加入紫衣教
: 原本以前以为是一般宗教组织想想就算了
: 毕竟每个人都有选择任何事情的自由
: 只要不伤害人
: 直到他女友找我聊这件事
: 希望我劝他男友离开那个团体
: 想说既然两边都是我的好友
: 就顺便帮忙说说看
: 传了网络上我能找到的讨论这次的买车事件的讨论与矛盾
: 他不但没有接受还为此跟我吵了一架
: 见面讲了好几次
: 觉得心情有点无奈
: 有人成功劝自己的亲友离开宗教团体的经验吗
又不是什么犯罪的事情 人家开心就好吧?
比起阿宅DONATE女实况主随便就几千块
更不用说每天晚上坐在电脑前几个小时在那边空虚的安安 浪费时间
seafood一个月只要一两千还可以看到本人 很便宜了吧
台湾人沉迷并且比宗教还浪费钱的事情可多了
但因为这些人是小众 就被大家抓出来嘲笑 好像怪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