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你描述内容 可能是刑法上的224条强制猥亵罪
对方可能在满足自己性欲,
另外一条性骚扰防制法25,是指趁被害人来不及抗拒袭胸或摸臀之类的短暂触摸
依照刑事诉讼法237条,强制猥亵罪是告诉乃论之罪,
追诉权时效为有告诉权人,主观上知悉6个月
如果有证人看到,请联络证人到时可以出庭作证,
对方如果来向你道歉,可以手机录音当作证据,
当然你们间的谈话内容 对于案情描述细节越清楚越好
这种性犯罪的证据取得本来就有困难,
我推文里有说一些其他部分,
总之先建议你去报警拿三联单
必要时请请教律师或去找法扶协助
祝你顺利
补充说明:请不要担心有诬告罪的成立
根据最高法院44年台上892判例:若有出于误会或怀疑有此事实而为申告,
以致不能证明其所诉事实为真实,纵被诉人不负刑责,而告诉人本缺乏诬告故意,
亦难成立诬告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