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仙乐园停业处分遭撤销 新北市府败诉
(中央社记者刘世怡台北31日)前年八仙乐园尘爆遭新北市勒令停业,八仙不服兴讼。行
政法院3月以违反比例原则,撤销停业处分,新北市府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台北高等行政
法院今天判新北市府败诉。还可上诉。
全案源于八仙乐园与瑞博公司签订“活动场地租赁合约书”,双方约定八仙乐园将位于“
6、7、8”的游乐区块出租给瑞博公司,并将水池抽干,供瑞博公司于民国104年6月27日
举办“彩色派对”,但活动期间发生粉尘爆炸燃烧,造成游客死伤达数百人。
新北市府依观光条例第37条及第54条规定,104年6 月28日处分命令八仙乐园停止营业。
八仙乐园不服停业处分,提起行政诉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3月份,认为停业处分违反比
例原则,予以撤销,判八仙乐园胜诉。
新北市府不服停业处分被撤销,主张新北市府基于地方自治团体的地位,以其自治权受侵
害为由,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北高行今天发布新闻稿指出,新北市府在无证据足认八仙区域有何缺失立即引起公安危险
,即命令八仙无限期停止“整个八仙海岸园区”全部营业,显然逾越实现目的的必要程度
,且让八仙之财产权、营业权遭受严重损害,有违比例原则。
北高行指出,新北市府对八仙乐园做的停业处分确有违误,予以撤销并无不当,新北市府
在查明后,可另为适法处理,判新北市府败诉。全案还可上诉。1060831
http://www.cna.com.tw/news/asoc/201708310156-1.aspx
垃圾新北市只会乱扣...还我八仙
现在新北市府还不要脸 不服个屁 有人支持你们的流氓行为吗?
不会做事只会耍猴戏
那个朱垃圾跟候垃圾要不要出来说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