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an0626 (听说喝牛奶会长高)》之铭言:
: 安安,我很好奇,大家薪水都给多少比例当家用。
: 像我薪水23000,我扣掉房租跟水电共3500,
: 还有每个月的生活费7500,
: 没有特别的花费,剩下12000几乎就是给家里了,
: 但是不是强制的,是我觉得钱就给家里用或是存起来。
: 我妈是说,她帮我存一半,剩下再当家用或是帮我投资管理。
: 可是现在又觉得叫我自己全部存起来比较好。
: 我同学知道后都超惊讶,说他们都自由花用的,
: 每个月都没剩多少,根本不可能给家用。
: 很好奇大家都给多少当家用?
我觉得这是华人社会整体观念的一个通病,华人因为受儒家思想影响,认为“孩子是父母
生命的延续”,进而有“养儿防老”的观念。
但是西方国家视子女为独立的个体,因此西方的父母即使老了也会照顾好自己,不会要求
子女要拿钱回家,因此他们并没有孝亲费这种概念存在。
从这点就可以看出来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就是“华人过于滥用家庭资源,无法真正独立,
总是想依靠家人”,我看过太多为了给家人孝亲费,反而把自己生活搞糟的例子,不给还
会被骂不孝,
问题是,给了孝亲费,“这样就叫孝顺吗”,还是只是长辈自私的认为子女是自己生命的
延续,所以准备从过去花在子女身上的钱要回来而已?
也许有人会说,父母把小孩养这么大花了不少钱,子女给孝亲费也是应该的。
我必须说.....
扶养子女到成年本来就是父母应尽的义务,不然你们把子女生下来干嘛?射在墙上不就好
了?
说到底仍然是“视子女为父母生命延续”、“养儿防老”这种奇葩的观念导致出来的结果
......
总之我想说的是,
扶养子女长大是父母的义务,子女长大后彻底放手让子女独立发展是父母的责任;
如果只是希望子女长大后能有所回报,那这不是亲情,这只是一场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