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家族一些资产都在自己名下
所以 应该会选择约定分别财产制
基本上就是资产跟债务都完全分开
各自管理 持有 负责
比较保障收入资产高的一方
之前曾经考虑过劳力所得共同财产制
不过 这个方式虽然限定共有财产仅包含劳务所得及衍生
但是共同债务仍有可能牵扯到个产...就放弃了 QQ
其实 如果没有特别资产需要考量 ie. 继承、借名...
目前默认的法定财产制就满公平的了
不需要特别去做约定财产制
顺带一提 真心佩服那种约定共同财产制的
这才真的很豁出去 等于除了特有财产
不管婚前婚后 通通惑在一起共同持有、负责、管理
感觉信任度要超强的呀!
※ 引述《flower42 (肥宅小花)》之铭言:
: 婚后有很多共同开销
: 买房子家具之类的
: 财产登记合并比较方便
: 但也有人想有保障点 就分开算
: 大家偏好哪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