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苹果新闻
2.完整新闻标题:
她4年内告3男性侵不起诉 检:动机可疑
3.完整新闻内文:
中部一名30多岁女子去年7月提告吕姓男子趁同住民宿对她性侵,但检方调查发现,民宿
行是女子规划且要吕男替她刮痧,2人进出民宿过程均无异状,且提告后,女子很关心社
会局紧急扶助金的发放,此外,女子4年前也曾陆续控告2名男子性侵不起诉,认为该女心
智成熟,应不致一再发生类似受害处境,提告动机让人起疑,全案证证不足,将吕男不起
诉。
女子提告指出,与吕男曾是同事关系,去年7月晚上2人相约吃晚餐、看电影泡汤及刮痧,
看完电影后约晚上11点投宿民宿,吕男帮她刮痧后对她性侵得逞,她因反抗造成脸颊、胸
口和眼皮有抓痕、膝盖瘀青等伤害,且因此心理受创,患有忧郁症,事发后也向2名朋友
哭诉。
但吕男反驳,2人相识2个多月,是男女朋友,曾相约出游、唱歌到天亮,但不曾同住,7
月下旬女子订民宿,安排吃饭、看电影、泡温泉及要替她刮痧,电影看完时间太晚即入住
民宿,当天替女子刮痧后,自然发生性关系,刚开始女子像是害羞半推半就,但没抗拒,
至隔天中午离开民宿共鱼欢3次,女子还帮他戴套。
检察官查阅2人LINE对话记录,证实是女子安排行程,调阅民宿监视器画面,2人进出均无
异状,且根据验伤诊断书,女子只有眼睑外侧有皮肤轻微刮痕,与女子自述伤势不同,今
年1月将吕男不起诉。
女子不服提起再议,另名检察官再调查,仍认为监视器画面、伤势,都与女子说法不符,
但事涉女子供称向友人哭诉、心理受创,检方特别查阅女子心理创伤就医记录,发现女子
4年前也曾提告分别遭2名男子性侵,当时即接受心理创伤治疗,因此无法区隔心理创伤是
此次造成。
其中第1件发生在2013年5月,女子控告替林姓男子解说命理后一同吃宵夜,林男送她返家
时对她指侵;林男则称女子在他面前更衣,任他为其按摩,才发生性行为,事后女子回头
找她要钱谈和解,他察觉有异主动报警,检方因此对林男不起诉。
第2件发生在2013年12月,女子控告周姓男子以她“卡到阴”带她去拜拜,再带她回周男
租屋处性侵得逞;但周男则辩称2人过去曾发生多次性行为,事后女子开始以各种名义跟
他要钱,他无法负担,只能换电话、睡土地公庙,不敢回家。
由于女子2014年2月才验伤提告已采无有利证据,加上女子发短信指摘周男神隐不负责任
,及友人证称曾居间协调周男每月要给付1万5千元等,检方以查无性侵证据,将周男不起
诉。
此外,检方再调阅社工访视记录,发现女子一再回绝社工访视关怀、无故失约心理咨商,
但很关心性侵害被害人紧急生活扶助金可以领多少钱,曾找市议员关切争取补助,且不满
社工、扶助律师未尽责等等;而3次提告过程,第2次有申请犯罪被害补偿金遭驳回,第3
次则获社会局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补助2万多元。
检方调查认为,女子心智成熟健全,却一再发生受害状况,质疑女子提告动机,加上指控
内容与实情有异,日前再次将吕男不起诉。(法庭中心/综合报导)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70716/1160398/
原来乱告人还有政府的钱可拿...
为什么这项目可以跟政府拿钱感觉怪怪的...
而且不起诉的案也能拿辅助金...审理也太随便了吧...
现在都有这种专业乱告化了 相关法律应该要修一修了吧?
不然乱告要她们付出代价很难
多试几次总有人付和解金~政府也会提供补助金双重拿
与其怪男性在女版po这种新闻 女性更该谴责这种恶用相关法的女性才是吧?
像之前的性骚扰案多次提证什么二次伤害相关文 不就是现在世道爱乱告的太多
谨慎查案更有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