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qazieru (=w=)》之铭言:
: 标题: [新闻] 爱滋患不须表明 救护员批:安全谁顾
: 时间: Fri Jun 23 20:19:55 2017
: 推 jauyuu: 有差别规定应该要有足以说服大众的理由,觉得很不OK,既然 06/23 20:22
: → jauyuu: 规定要对医疗人员告知,一样是医疗行为应该也要是才对,怎 06/23 20:22
: → jauyuu: 么会是歧视 06/23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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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跟为啥禁兔肉一样 台湾有些就是道德太过去绑架...
: 说到底还不就是又怕人家闹歧视...反正又不是死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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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滋病患权益促进会声明:
https://www.facebook.com/praatw/posts/10154684593237314
【本会声明】过当的要求,就是歧视:告知无助于消防救护人员安全
发布日期:2017/6/22
有关今日卫福部回复内政部消防署与地方消防局,函释救护技术员非医事专业人员,则爱
滋感染者对救护人员不负担告知责任一事,引起社会讨论。
作为连结社会与爱滋感染者的民间组织,我们同样在意消防救护人员的健康安全,希望消
防救护人员在执行勤务时,可以真正不需要担忧是否可能感染爱滋病毒。
本会针对此事件提出几项论述,说明为什么要求爱滋感染者告知、无助于消防救护人员对
健康安全的维护,并提供爱滋防治现况,以此证明爱滋病毒并不那么轻易使人受到传染、
一般的勤务配备与救护技巧已足资因应救护对象为感染者、且不使救护人员有受到感染之
虞,若社会仍要求爱滋感染者必须主动告知,甚或立法强制之,则为过当,而过当的要求
,应该被视为歧视。
果然打歧视牌了...
告知无助于消防救护人员安全? 那任何有传染病的都不该告知好了
上篇有人问为啥针对爱滋者 不就他们毛最多...
你有听过肺结核病患告知说是歧视的吗?
救护人员是来救你命的 让他们知道又如何?
难道其他病患的病史他们就会到处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