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我觉得这个故事完全合理 没有对错吗?
受害者告诉她妈妈十年前被性侵 妈妈当然完全相信 因为是家人
加害者的家人呢 同样完全相信加害者 从被诬陷的角度出发 对受害者的态度可想而知
社工跟检察官是中立的旁观者 只能给受害者一点安慰
这就是现实社会 若只因为你的一句话 就能让一个人众叛亲离 那才可怕
看原文底下一大片拍拍 不认识你的人 根本没兴趣伤害你
如果让对加害者家人的怨恨 影响到和其他人的相处 那是你自己的责任
※ 引述《ou6694 (女汉子)》之铭言:
: 我在八岁时受到性侵害(并无侵入性行为),当时持续了一年,而我在十七岁的今年选择
: 说出来。
: 说出来当时是只告诉了辅导老师,而说出来的原因很多,
: 包括我认为再不说出来我会忧郁症再次发作、没办法去考统测、还有我相信我自己没有错
: ,我需要说出来,不说出来我会崩溃、不说出来没有人可以帮我。
: 辅导老师跟我说她必须呈报这件事情,因为这是法律里头规定的,我不想,也没办法阻止
: 。
: 这件事情一路往上报,因为性侵害是非告诉乃论,所以我必须配合到案说明;
: 又因为我是未成年人,所以社工告诉我到时候必须请监护人陪同,
: 我选择告诉妈妈,她哭了好久,哭的好痛苦,
: 因为性侵我的是她十二年来去拜拜的道场,其中一位女性的丈夫。
: 我以为最痛苦的是把这件事情说出来,没想到最痛苦的是加害人身边的人。
: 昨天我一次将笔录跟二审(应该是这样说吗,反正就是跟检察官做再次确认)完成,这样
: 就可以在不影响我生活的情况下配合调查,所以检方下一个动作就是请加害人到案说明了
: 。
: 结果我妈昨天就接到来自加害人家属的电话,今天更收到他们之后要对检察官提出,有关
: 我的“提问”
: 像是
: “十多年来,xxx同样在这个环境自由自在,快乐进出。
: 那她是不是有被侵犯的需求,或她是在写文章演戏?”
: “如果加害人愤怒因此自杀死了,那照顾加害人20年的家人是不是应该感谢xxx的大恩大
: 德?”
: “加害人为重度忧郁,如果因此解脱了,是否该将xxx的照片、大名一齐入骨灰里?”
: 我只选出了比较过分的几条,其他还有两三条比较过分的我没有写。
: 对了,xxx,都是我的姓名。
: 我一直以来都抱持我不想对簿公堂的心态,我会做笔录就是为了到案说明,因为我自己的
: 精神状况也不佳,我有轻度忧郁及恐慌症,我不希望自己接受太多刺激,
: 我只想要好好的活下去,我想好好爱人,想好好被爱,
: 我想要在男朋友问我可不可以牵手时害羞的跟他拉拉小手,而不是牵手完当天晚上失眠痛
: 哭、
: 我想要在家人给我拥抱的时候高兴的抱回去,而不用忍着想吐的情绪请对方放开我、
: 我想要在别人触碰我的时候可以不做反应或打闹回去,而不是大脑当机好几秒。
: 社工昨天跟我说“这件事情真的就是你运气不好而已。”然后给我一个苦笑。
: 检察官昨天跟我说“这件事情就不要懹它在你心里了,让它过去。”然后她对我笑了笑。
: 为什么我是受害人,我痛苦了这么这么久,我谁都没有说,
: 终于鼓起一点点的勇气,克制自己不要冲出去,在警局在地检署做笔录,最后他们却指责
: 我、指责我妈妈?
: 人生太可怕了,我的人生到底哪里出错了,我为什么要受到这样的对待?
: 我才十七岁,为什么我会被这样对待?
: 我认真念书,尽量多跟朋友交流,参加社团,努力忘记,努力让自己活在阳光下,今天却
: 好像又被拖到谷底,而且我觉得我再也出不去了。
: 我想活下去,但我要怎么活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