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为什么是检讨我

楼主: pqoiwe1994 (pqoiwe1994)   2017-06-17 16:37:20
只有我觉得这个故事完全合理 没有对错吗?
受害者告诉她妈妈十年前被性侵 妈妈当然完全相信 因为是家人
加害者的家人呢 同样完全相信加害者 从被诬陷的角度出发 对受害者的态度可想而知
社工跟检察官是中立的旁观者 只能给受害者一点安慰
这就是现实社会 若只因为你的一句话 就能让一个人众叛亲离 那才可怕
看原文底下一大片拍拍 不认识你的人 根本没兴趣伤害你
如果让对加害者家人的怨恨 影响到和其他人的相处 那是你自己的责任
※ 引述《ou6694 (女汉子)》之铭言:
: 我在八岁时受到性侵害(并无侵入性行为),当时持续了一年,而我在十七岁的今年选择
: 说出来。
: 说出来当时是只告诉了辅导老师,而说出来的原因很多,
: 包括我认为再不说出来我会忧郁症再次发作、没办法去考统测、还有我相信我自己没有错
: ,我需要说出来,不说出来我会崩溃、不说出来没有人可以帮我。
: 辅导老师跟我说她必须呈报这件事情,因为这是法律里头规定的,我不想,也没办法阻止
: 。
: 这件事情一路往上报,因为性侵害是非告诉乃论,所以我必须配合到案说明;
: 又因为我是未成年人,所以社工告诉我到时候必须请监护人陪同,
: 我选择告诉妈妈,她哭了好久,哭的好痛苦,
: 因为性侵我的是她十二年来去拜拜的道场,其中一位女性的丈夫。
: 我以为最痛苦的是把这件事情说出来,没想到最痛苦的是加害人身边的人。
: 昨天我一次将笔录跟二审(应该是这样说吗,反正就是跟检察官做再次确认)完成,这样
: 就可以在不影响我生活的情况下配合调查,所以检方下一个动作就是请加害人到案说明了
: 。
: 结果我妈昨天就接到来自加害人家属的电话,今天更收到他们之后要对检察官提出,有关
: 我的“提问”
: 像是
: “十多年来,xxx同样在这个环境自由自在,快乐进出。
: 那她是不是有被侵犯的需求,或她是在写文章演戏?”
: “如果加害人愤怒因此自杀死了,那照顾加害人20年的家人是不是应该感谢xxx的大恩大
: 德?”
: “加害人为重度忧郁,如果因此解脱了,是否该将xxx的照片、大名一齐入骨灰里?”
: 我只选出了比较过分的几条,其他还有两三条比较过分的我没有写。
: 对了,xxx,都是我的姓名。
: 我一直以来都抱持我不想对簿公堂的心态,我会做笔录就是为了到案说明,因为我自己的
: 精神状况也不佳,我有轻度忧郁及恐慌症,我不希望自己接受太多刺激,
: 我只想要好好的活下去,我想好好爱人,想好好被爱,
: 我想要在男朋友问我可不可以牵手时害羞的跟他拉拉小手,而不是牵手完当天晚上失眠痛
: 哭、
: 我想要在家人给我拥抱的时候高兴的抱回去,而不用忍着想吐的情绪请对方放开我、
: 我想要在别人触碰我的时候可以不做反应或打闹回去,而不是大脑当机好几秒。
: 社工昨天跟我说“这件事情真的就是你运气不好而已。”然后给我一个苦笑。
: 检察官昨天跟我说“这件事情就不要懹它在你心里了,让它过去。”然后她对我笑了笑。
: 为什么我是受害人,我痛苦了这么这么久,我谁都没有说,
: 终于鼓起一点点的勇气,克制自己不要冲出去,在警局在地检署做笔录,最后他们却指责
: 我、指责我妈妈?
: 人生太可怕了,我的人生到底哪里出错了,我为什么要受到这样的对待?
: 我才十七岁,为什么我会被这样对待?
: 我认真念书,尽量多跟朋友交流,参加社团,努力忘记,努力让自己活在阳光下,今天却
: 好像又被拖到谷底,而且我觉得我再也出不去了。
: 我想活下去,但我要怎么活下去?
作者: mono5566 (曼娜)   2017-06-17 16:40:00
中肯 不过你会被嘘 帮补血
作者: jameshcm (亿载金城‧武)   2017-06-17 16:44:00
这边一向都是先喊声先赢,没有辩证思维的机会好吗?
作者: uini (那抹湛蓝)   2017-06-17 16:46:00
最近我被一个自称受害者的表很大,有些事真的不是表面那样
作者: livtyler0828 (幂密)   2017-06-17 16:46:00
惨了,说真话不好听,补血
作者: medama ( )   2017-06-17 16:53:00
好像有道理
作者: s553303 (枫~*)   2017-06-17 17:00:00
对耶@@
作者: scoutking85 (85之王)   2017-06-17 17:01:00
这世上最不缺的就是你这种言论
作者: aluman (鲁国人)   2017-06-17 17:02:00
真的 想活就自己去找答案 问路人干嘛
作者: kuromu (kuromu)   2017-06-17 17:06:00
QQ
作者: livtyler0828 (幂密)   2017-06-17 17:28:00
来了!果然钓到一只
作者: minifriend (小朋友)   2017-06-17 17:48:00
原po跟推文的都觉得如果被砍断手脚,你要选择怨恨砍你手脚的人或他的家人,以至于你行动不便,是你自己的责任这样吗?
作者: data8472 (data_8472)   2017-06-17 17:51:00
推 打官司本来就是互相伤害啊
作者: ccshineshin (人形少女肥宅心)   2017-06-17 17:59:00
的确很合理,毕竟胳臂往内弯...
作者: fox377 (fox)   2017-06-17 18:05:00
就算很合理好了,不懂得什么时候该说什么话吗?假如有人亲人去世了,正难过时你跟人家说些什么早死早超生的话,不是很白目吗?想开导可以,但别难正难过时说这样的话,并没有帮助作用的
作者: acecup (旷野盗贼)   2017-06-17 18:10:00
对被加害者的怨恨来自她受害,你可以认为她有妄想的可能,就像我认定你基于仇女的心态回文
作者: minifriend (小朋友)   2017-06-17 18:13:00
人家已经被影响到和其他人的相处十年了。是因为性侵被影响。“让对加害者家人的怨恨 影响到和其他人的相处 那是你自己的责任”你理解成他怨恨加害者的家属,才影响到与他人的相处。你从哪里看出来他怨恨加害者家属十年了加害者家属这十年来都一直骚扰他?那真的很抱歉麻烦你指证我没看清楚。再嘘你搞不懂创伤、怨恨跟痛苦。脚被砍了也不会因为不怨恨就长回来或不痛。他今天崩溃是因为被勾起创伤然后很痛苦而已不是因为怨恨好吗
作者: acecup (旷野盗贼)   2017-06-17 18:19:00
你父母把你养成这种自以为中立实则仇女的人格,光是把你生下来,他们就要负很大的责任
作者: FireSword (今日不睡觉)   2017-06-17 18:26:00
中立=仇女? 所以女的说什么都要相信喔强奸的又不是路人 怪路人丢不丢脸阿只会怪人仇女 不会检讨台女只会诬告 不顺眼就说父权遗毒 被仇活该死好
作者: RLH (我们很近也很远)   2017-06-17 18:34:00
伪善一点还能卖卖人情 不失为一笔好生意凭一面之词就认定事实太危险了
作者: mickeywhua   2017-06-17 19:02:00
面对别人的伤痛,即使你认为是诬告,你可以选择不回不评论好吗?如果原原po的性侵经验是真的,你的回文已经让你自己成为加害者其中一员!
作者: mindy201 (人不负我‧我不负人)   2017-06-17 19:04:00
前面还算是中肯,毕竟你要用中立角度,最后一段是在说什么鬼东西?她怨恨的当然是加害者带给她的影响,早就已经影响她跟别人的相处了,什么她的责任?八岁的时候她就要挣扎着活下去,还想到责任咧!家属的伤害就是另加的,以她的角度,这些家属的言论本来就是该死,不是吗?就像你前面自以为中立,说家属也有他们的角度一样,不是吗?所以她的责任是什么?你完全没搞清楚欸!她的责任就是告死那个人渣,她已经做了懂吗?
作者: mickeywhua   2017-06-17 19:04:00
没有人说中立=等于仇女,但这种废文废回复真的可以不用po出来!
作者: mindy201 (人不负我‧我不负人)   2017-06-17 19:14:00
有些推文很爱拿诬告这两个字来说嘴,但是性侵案官司打起来很辛苦,你以为没事在那边诬告别人的女生很多?媒体报几个诬告案就在那边起舞?那要不要看看媒体报的真正受害案数更多?怎么又不拿来讲了?现在人家在心情抒发,质疑什么?难道有人看看这个故事就知道加害者是谁、名誉就受损了?这么急着为加害人抱不平干嘛?原po这篇跟某些推文讲的一些风凉话,不过就是你八岁时过得好好没遇过什么坏事就以为人人都活得很轻松,话说得很轻巧,随随便便一句“是你要为你自己负责”,说教都很简单啦,你自己八岁的时候能负责什么?就算你八岁时曾经被性侵,现在站起来了,是个勇敢的人,你也没资格指手画脚说别人什么有没有为自己负责的,你没资格评价别人,你评价自己就好。
作者: RLH (我们很近也很远)   2017-06-17 19:20:00
看不懂文章的才不要跑出来丢人现眼
作者: minna (是个人妻)   2017-06-17 19:35:00
爱秀下限不关我事,不过PO这种文被嘘也是很合理应该的XDD
作者: RLH (我们很近也很远)   2017-06-17 20:08:00
嘘文就是老残游记指的那种刚愎自用无所不为的清官 当代讨人厌的SJW
作者: qaz1530wsx (大象起飞lol)   2017-06-17 21:02:00
你说的是事实 想帮助认识的人/亲人/朋友 是正常的毕竟他们之间有利益关系
作者: jojojojojo (5-個-JO)   2017-06-18 01:03:00
最后一句话真的很多余
作者: minalike0126 (玉森饭团)   2017-06-18 08:18:00
所以你的意思是他8岁时就该说他被性侵吗?那你有没有想过还她8岁时说的的话有多少大人相信他的话?就像现在有些人看了文章也不相信一样,更何况是当时的加害者亲人,可能都以为小孩在乱讲话,好我承认我就是小时候受害者5岁警察局录笔录时没被采用GG,还有我有家人亲戚帮我
作者: rainHime (雨姬)   2017-06-18 09:11:00
原原po光是处理自己的情绪就已经竭尽心力,她只是来抒发心情寻求力量,你嘴这些自以为能突显自己智商高超好棒棒吗?不过显得你愚昧无情搞不清状况。
作者: plumbers007 (烟燻鲑鱼)   2017-06-18 09:43:00
作者: jess6615 (jess)   2017-06-18 19:16:00
讲话不带刺会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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