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可恶!新北市1名14岁国二女生,今年4月初答应同校两名男同学邀约逛夜市,没想到,
竟被骗到对方住处,惨遭2名男同学及其两名友人轮流性侵并拍照录影,女学生家长事后
察觉有异,加上男同学疑似将性侵照片、影片向其他人炫耀,这起离谱案件才曝光,检警
介入调查后,将性侵女学生的4人函送法办。
今年14岁就读某国中的小玲(化名),长相可爱平时活泼好动,跟班上的异性同学互动频
繁,常常相约一起出游玩耍,今年四月初,同校的2位同学小滨(化名)及小威(化名)
,假意约小玲逛湳雅夜市,但以不好玩由,2人将小玲带往小滨家中看电视,平常小玲对
小滨及小威就有好感,3人聊天聊著聊著就聊到成人的禁忌话题,突然小滨提议要3P,并
以激将法嘲笑小玲不敢,小玲禁不起激就答应要求。
检警调查,小玲当时不知道,另外还有小滨的3名网友早就在小滨家中的另一个房间等待
,小玲跟小滨及小威发生性行为过程中,小玲突然反悔,只愿意跟小滨,但是小滨跟小威
却不愿意放过小玲,竟叫唤在另一个房间等待的3名网友一起性侵小玲。
检警发现,其中1名网友害怕有事没有参与,性侵的过程中,有人拿着手机拍照及录影,
拍下整个性侵的过程,结束后并暗示以此要胁小玲不得声张,回家后的小玲因为郁郁寡欢
引起家长注意,加上小滨拿着影片跟其他同学炫耀这件事才东窗事发。
检警获报后进行调查,陆续约谈参与性侵小玲的小滨、小威及2名网友进行问讯,除了小
滨坦承犯行外,小威及另2名网友都否认参与性侵,只表示有在旁边观看小滨性侵小玲的
过程,小滨更谎称,小玲主动在脸书上以脸书即时通邀约他找其他人3P,因觉得好玩才找
小威跟另外3名网友参与,并不是他们主动。但因有未参与性侵的网友作证,加上有手机
内照片及影片,参与性侵的4人被依妨害性自主及儿少法函送法办。
律师廖芳宣表示,2人以上对未成年少女强制性交,不论少女是否未满十四岁,均已涉犯
刑法第222条加重强制性交罪,将科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就拍摄性爱照片及影片行为,
拍摄者另触犯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第36条可处6个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此外,
若行为人为12岁以上,未满18岁,则依《少年事件处理法》处理。(突发中心庄淇钧/新
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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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群男的渣到不行
想爽 想解决生理需求
女生真的要好好保护自己
通常性侵案件 以熟识的人居多
因为女生没戒心
女的被激答应3P 真傻
所以就知道男的只要嘴巴厉害 真的没有女生不掉入陷阱的
蛮好奇的
这案件你会检讨被害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