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外送,只需要两个条件,
一是卖东西的人有提供这个服务,
二是消费者想要用这个服务,
至于员工的薪水和风险,
那是他的雇主应该负责的事,
就算他雨天外送摔车,
也是雇主负责,不关消费者的事,
懂咪?
就像华航空服员罢工,让飞机不能飞,
消费者因此受到损失,是消费者和华航的事,
消费者没有道理为此谴责空服员,
国民党党工领不到薪水,是他们的雇主国民党要负责的,
不该是因此党工来向政府要钱,
因为员工通常只对雇主有权利义务关系,
和其他人没有权利义务关系,
消费者也只和员工的雇主有契约,
而不是和员工有契约,
但是大家常常搞混,
觉得罢工害自己不方便,
以为员工要负责,所以骂罢工的人,
其实对消费者不履行契约的是雇主,
国民党被查封党产,发不出薪水,
党工对政府生气,
其实对党工不履行契约的是国民党,
叫外送,员工因此不安全,
增加的风险是雇主要加薪来解决的,
不是在道德上谴责叫外送的人,
懂咪?
以后别搞错了,
有没有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