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是旧闻
2017-02-24 19:12联合报 记者袁志豪╱即时报导
新闻标题:男大生在女同学家装针孔 竟获不起诉
新闻内容:
钟姓男大生与一群同学一起到谢姓女同学家聚会,竟将针孔摄影机装在谢女家浴室洗手台
下方,所幸谢女阿嬷上厕所时发现,询问谢女;钟见事蹟败露,赶紧拆下带走,谢女事后
才知是针孔,要求钟交出,钟却烧毁后交付。新北地检署指出,妨害秘密罪不罚未遂犯,
因无法证明钟有拍到画面,今天处分不起诉。
不起诉处分指出,钟姓男大生去年12月18日下午前往谢姓女同学位于新北市三峡区的住处
,参加同学聚会;钟随身携带针孔摄影机,竟用胶带将摄影机黏在洗手台下方,再回到客
厅。
就在同一天,谢姓女大生的阿嬷上厕所时发现针孔摄影机,不知道那是什么,询问谢女,
谢女也不晓得;钟姓男大生注意两人谈话,主动出面承认那是他的东西,迅速拆下放回口
袋,并未多作解释,随后跟众人离去。
谢女越想越怪,向其他人询问,并上网搜寻相关资料,才知道钟装的居然是针孔摄影机,
气得要他交出,她要检查拍到什么;但钟却带回已经烧毁的摄影机,上面也没有记忆卡,
声称什么都没有拍到,谢女无法接受、报警提告。
检方侦讯时,钟供称该针孔摄影机买了很久,他一直放在口袋,但刚买来就坏掉,根本不
能拍摄;当天他因为上厕所无聊,刚好在口袋发现摄影机,还有新买的胶带,想测试胶带
的黏性,所以就用胶带将摄影机黏在洗手台上。
检方调查,谢女证称跟钟没有恩怨、仇恨,只是一般朋友;案发当天,她不知道那是针孔
摄影机,所以没有当场检查是否有摄录到影像。承办警员也证称拿到该摄影机时已经烧毁
,上面也没有记忆卡,因此并未查到有影像。
检方认定,妨害秘密罪未设有处罚未遂犯的特别规定,即使可以认定钟姓男大生确实是著
手窃录谢女如厕画面,但因没有查到相关影像,即无法以该罪责相绳,认定罪嫌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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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 如果是同个人就尴尬了,不过这种人通常都是惯犯就是了
(根据板规9,心得至少二十字繁体中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