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在电扶梯的时候遇到了好久不见的你
一个往上
一个往下
就像是我们俩的人生
曾经相会却又分道扬镳
还记得房思琪的故事刚出来的时候,我读的瑟瑟发抖
我懂那文字的魅力,因为你也是这么的迷人
却又聪明的闪躲,让我沉溺于与你忽远忽近的关系无法自拔
你说
“你不是我最爱的人,
但是是那个,
在夜深人静时想起,
心会揪一下的,
那种女生。 ”
讽刺的是,这段话的上一段
是你看着我光滑的胸部,揉着说
“他们真美”
然后吻了他们一下
直到后来我才发现
你的心揪了一下不过是打手枪后的冷笋
你要的从来不是我的心
你只是想占有我的身体
利用我对你的爱
我努力地在浴室拿着刷子刷著自己
我努力地回想我是哪一点不如她,哪一点配不上你
会不会如果我是个好一点的女生
你对我做的一切就不再是单方面地索求
而是双方面的爱
脱离你之后的日子过得不太好
常常在床上哭到睡着
但我还是骄傲地拒绝你压低姿态复合的要求
不过你知道吗
那段日子里
我只要听到你任何消息、瞥到你的身影
都足以让我崩溃整个晚上
把自己关在自以为坚强的高墙
再远一点的后来
你跟我说你被告了
是妨害性自主
是18的你,即使已经有了个15的女友,仍然约了网络上认识的她
是不到14岁的她,在你们第二次见面的时候,发生了关系
然后你被告了
是那时15的女友
即使你出轨了
即使那时她的父母都知道你们糜烂的关系,甚至直接在她家做爱
即使那时她的父母扬言要告你
她仍然不离不弃,哭着要你留下来,让她陪伴你走过诉讼的过程
你却跟我说
你想跟她分开
因为你已经不知道
你是爱她,还是只是爱她的身体
然后你又被告了第二次
我失笑
原来又有一个女孩,不只一个女孩
在你的甜言蜜语里,溺水了
是庆幸吗?庆幸自己只停留在搂搂抱抱摸摸的阶段
没有被侵入就强迫自己离开
看到现在的你
诉讼仍然拖着没有结果
还是有个女朋友
还是念著所谓台湾第一学府
在这个世界上仍然披着面具活着
一想到你的脸我仍然作呕
法律真的可以带来保障吗
我不相信
只因为我们不是典型的受害者
只因为我们吃了你包裹著名为爱的糖衣的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