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女跨坐爱抚邀摩铁休息 隔天告性侵:他用大拇指
▲小婷隔天怒告性侵,但被法官打脸。(示意图/记者黄克翔摄)
彰化县一名周姓男子与朋友在KTV聚会,进而认识女子小婷(化名),两人一见钟情,女
方甚至当众抚摸他的下体,也主动邀约到摩铁休息。不过,正当他一手爱抚女子下体,一
手拿起手机拍照时却惹得小婷不悦,怒告性侵;对此,台中高分院认为,双方有认知到是
一夜情,判无罪。
判决指出,周男前年3月和朋友到KTV唱歌,派对中更认识小婷,两人一见钟情立刻有亲密
接触,不仅喝酒共舞,女方还当众跨坐在他的身上,亲吻脖子抚摸下体,欢唱之后更主动
说要去摩铁休息;朋友也认为双方都单身好一阵子,乐见其成。
不料,小婷事后表示,当时她躺在床上感觉有人在脱她的衣服、抚摸下体,“大拇指已进
入前端”,抬头一看惊见周男正在双腿之间拍照爱抚,气得抢走手机,隔天更向警察报案
性侵。
一审法官认为,没有证据显示女方醉到不省人事,仅依妨害秘密罪判3月徒刑,得易科罚
金9万;台中高分院法官认定,双方在意识清醒下互相搂抱、亲吻及爱抚,可视为一夜情
,因此无法证明涉嫌乘机猥亵或性交部分,驳回检方上诉。
东森新闻云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70523/929996.htm
心得:一篇值得讨论深思的新闻,这类的新闻见报率好像越来越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