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SeedDgas (雷姆是谁?)
2017-05-19 10:15:36→ eleta: 我觉得的退步就是你们所谓的这些"改变"都没经过深刻的思考05/19 00:20
→ eleta: ,只因为"有需要",就轻易改变了 05/19 00:20
这是个很有趣的想法,所以特别再提出来聊一下
我忘了在那个板看过有板主好像跟板友对板务有分歧吧
当时那个板主直接呛明了反正我就是要桶某人
就算这个理由不过也总是可以找到东西桶他
这次的事件某种程度上也跟上面那个板主的作为差不多
有些人看了小说很生气觉得一定要让某人不好过,所以想方设法去找他的毛病
结果真的找出来了,补习班老师都用艺名,这怎么对?
所以该打,必须实名制!
这大概就是e大那段话的主因吧
因为能办成这件事并不是因为人民的素质上去了
只是很单纯的,我看这个人不爽所以要搞他
当然要说退步是有点浮夸啦,顶多就人民素质维持往日水平
台湾一直以来多半只有这种“民气可用”时候才会有比较实质的进步
甚至就制度面上来说这次的事件还是有让台湾变好一点点
所以一直以来都是这样,台湾还是那个台湾
台湾政府跟台湾人民依旧正常发挥,没事没事
作者:
eleta (左右卫门)
2016-05-19 00:20:00我觉得的退步就是你们所谓的这些"改变"都没经过深刻的思考,只因为"有需要",就轻易改变了
作者:
jameshcm (亿载金城‧武)
2017-05-19 10:20:00你应该举“标案”的事更有代表性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19 10:20:00
应该说为了让陈国星吃牢饭,什么奇形怪状的提案都跑出来了:例如,把合意性交年龄上修18岁、把补教老师比照正式教师纳入管制,这种天方夜谭的想法都浮现,听起来只是为了帮陈国星量身订作罪行
作者:
jameshcm (亿载金城‧武)
2017-05-19 10:22:00看你不爽就要找任何理由给你死的心态表露无疑,还能打着社会正义的大旗,真是一举数得
作者: fantasySpark 2017-05-19 10:24:00
某种恶势力蠢蠢欲动,准备发动联合攻势
作者:
DenTisGirl (æ®«é¡Œæ€ å¥³_)
2017-05-19 10:24:00额XD 那些提案最好溯及既往啦
作者: fantasySpark 2017-05-19 10:27:00
一定溯及既往的啊,人民又不是斯德哥尔摩症候群患者
作者:
DenTisGirl (æ®«é¡Œæ€ å¥³_)
2017-05-19 10:28:00XD那就真的很恐怖惹QQ
作者: fantasySpark 2017-05-19 10:32:00
向恶势力低头不溯及既往的斯德哥尔摩症候群超级恐怖例如柯P的尊蒋言论就是斯德哥尔摩症候群的最佳体现
作者:
greensh (绿眼)
2017-05-19 10:39:00二楼的说法导因为果 现在讨论的修法方向正确来说是为了预防类似案例再度发生的可能性 而不是把某人定罪吧话说回来 某人定不了罪 也不代表其他法规或政策修改是没必要的 只从个案看问题是很奇怪的事
很正常啦 为了达成目的想办法用各种理由就是要达成 平常生活不就如此 只是激烈程度没那么大
作者: fantasySpark 2017-05-19 10:46:00
看来陈国星真的花了很多钱在PTT网络假舆论上面
作者:
nono1234 (未央)
2017-05-19 11:06:00其实就是民意 不用讲那么多
可悲的民粹,不过我也是觉得法律应该进步,但不应该这样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19 11:06:00
我倒果为因?我提到的那些提案哪个不荒谬的?平常说这个年代的人越来越早成熟,一方面希望下修投票年龄我倒果为因?我提到的那些提案哪个不荒谬的?
我好奇了一下为什么刑法238权势性交不能告,后来发现有法官认为补习班老师不算老师的判例.....key错,是228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19 11:08:00
让年轻人可以决定未来,另一方面又把年轻人当成白痴上修合意年龄;再来把补教老师当成正式教师完全无视补教老师的权益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19 11:10:00
,打着正义的大旗不代表可以没有来由的限缩一个职业的权益
作者:
greensh (绿眼)
2017-05-19 11:11:00你觉得荒谬 不代表其他人也这样认为啊@@而且目前讨论过的修法方向 也不只你说的那两种 何况出发点先默认期望修法的人只是想让某人定罪 岂不是倒果为因?
我是觉得大部分18岁以下年轻人无法决定未来的啦,我们的教育已经把大部分的年轻人都教育得过分晚熟了...大概平均落在22岁吧,有些人到30岁还是小孩子。(成熟的界线我认为是有没有办法为自己的决定跟行为负责)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7-05-19 11:12:00
这件事还蛮多可以讨论的 除了在吵的是否合意性交 和年龄上修 像谎报学历一事推动了补教实名制 和通奸除罪化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19 11:14:00
我就是针对这两个提案这样觉得,跟我扯别的干嘛
作者:
greensh (绿眼)
2017-05-19 11:14:00事实上比你更不在意陈某的人多著了 预想修法只是为了修理他 实在很没道理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7-05-19 11:14:00
这个改变是好还是不好 现在或许还不能太早下定论 但如果现在是最坏的情况 为什么不选择改变看看呢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骑士)
2017-05-19 11:15:00作爱会决定未来吗?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19 11:15:00
爆出一个陈国星就突然要立法禁止师生恋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7-05-19 11:15:00
呃 你可以针对你的 我也有权发言吧...你可以针对师生恋 可能那对你来说是重要的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7-05-19 11:16:00
我是认为 谎报学历推动实名制 和通奸除罪也一样重要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19 11:16:00
我是认为突然喊上修跟禁止师生恋,非常有针对性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骑士)
2017-05-19 11:16:00其实谎报学历应该是现行法规就有得罚,只是一般人难以发现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19 11:17:00
其他实名制什么的除罪化,平常就有人在提议的我觉得还好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骑士)
2017-05-19 11:17:00实名制引起的反弹如果是侵犯隐私的话,我觉得可以由主管机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骑士)
2017-05-19 11:18:00关随时稽查(就像食品稽查有无作不实标记一样的概念)而不是要求补教老师必须用真名才能执业,毕竟在我心中补教老师真的就只是艺人,只不过表演节目是教学内容罢了
作者:
greensh (绿眼)
2017-05-19 11:20:00可是你为什么不换个角度想 是因为这次的案子凸显出现行法规的漏洞 才会有那两个你觉得荒谬的新提案出现呢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19 11:21:00
那两个根本不是什么法规漏洞啊
作者: QueenofSM (来干我阿) 2017-05-19 11:21:00
分析给推
作者:
eternia0920 (我ä¸æœƒç”¨æ°´çƒ( ̄□ ̄||)a)
2017-05-19 11:22:00真的有人会觉得按现在台面上提出的修法走 可以挡得了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19 11:22:00
两个提案比较像出事情的意气用事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7-05-19 11:22:00
那或许有其他更好的方法 愿闻其详
作者:
eternia0920 (我ä¸æœƒç”¨æ°´çƒ( ̄□ ̄||)a)
2017-05-19 11:24:00有哪种法律可以限制人的情感的(即使当下是被诱骗)?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19 11:25:00
补教老师要比照正式教师,那才艺老师、健身教练呢?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19 11:26:00
到现在还没有人回答过这个问题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7-05-19 11:26:00
所以这些都不是好的方法 那你们认为更好的方式是?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19 11:27:00
目前我最赞成的就实名制跟名单列管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7-05-19 11:28:00
除了推动的实名制 通奸除罪刑法 年龄上修还不确定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19 11:28:00
一堆乌鲁木齐的提案我都觉得不赞成通奸罪我倾向废除但书
作者:
eternia0920 (我ä¸æœƒç”¨æ°´çƒ( ̄□ ̄||)a)
2017-05-19 11:30:00我在想喔 通奸罪以后不能只对配偶撤告 但要是提告的一方压根不想离婚 那小三要赔钱 但劈腿配偶赔的钱还是在她们家啊这样有差吗?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19 11:36:00
说真的法律介入家务事也没有什么关键性的错误
作者:
kuromu (kuromu)
2017-05-19 11:49:00QQ
作者:
RLH (我们很近也很远)
2017-05-19 12:28:00社会正义战士绝对不会错的
最开始理盲滥情是正常的 你总不能要求上PTT的全是菁英但在理盲滥情的情况就停止讨论 就会变得只有官员能想解决方法
作者:
linkmusic (linkmusic)
2017-05-19 12:48:00有理,然侯就很放心的觉得林的死值得了
作者:
def995 (记忆)
2017-05-19 13:00:00大推实名制,某某人不想看可以不要看,说别人退步,实际上真正的退步的是自己吧
觉得只是刚好悲剧让隐藏的问题都爆发出来 老是要见到棺材才掉泪
作者:
arlun ( 风吹雪无痕)
2017-05-19 13:10:00其实可以发现除了民气可用外 最大的问题应该是那些不认可的人找不出更好的方法去解决 只好用看衰台湾的方式去讲 就是你只会看到反XXX 而非另外一种更好的处理方式或是号召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19 13:11:00
把反对讲成看衰?反对烂提议也是种意见好吗?最大的问题是那种没有思考后果,意气用事的修法
作者:
imdog (肥金鱼)
2017-05-19 15:18:00修法进步通常是一件案件成为引爆线开始的吧?? 难道国外都是人民升华以后和平突然的说要修法???
作者: auxiliary11 2017-05-19 17:17:00
服贸就中国党引外患入台,引喻失当
作者: godend (还是 有希望的) 2017-05-19 19:30:00
事实上当时反服贸有多少人真的是看过法条 广查对各方面的影响 就算服贸真的是万恶中国锁住台湾的枷锁 大部分的人顶多只是看看网络上的懒人包 然后就开始跟着喊服贸滚出台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