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要防范,有两个重点 !
1.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文化。
尤其在保守的公务机关。只想到别让事情流出去,上层主管还会要被害及加害人
私下和解。 而私下和解最受创的一定是被害人。
2. 教育着手 (家庭及学校)
国小一年级甚至幼稚园,就要开始教性教育课程了! 且要循序渐进。
同性恋课程也要教,因为这类事情 只要人有情欲就会发生,无关性别。
禁止师生恋我也觉得很怪,干嘛要禁止,人有情欲也!
年龄差距大就禁止相恋 ? 少数族群我们也要尊重阿!
目前的不适任教师的建档,只适用于公务部门,防范狼师。
未来应该扩及整个教育机关才对,现阶段应该要先致力于这边。
因为之前就是有狼师被FIRE,结果跑到私校及补习机构去任教。
一件事情的检讨,绝不能因噎废食!
事前的教育比较重要,事后的检讨也很重要。
还有一件事就是人性。
因为多数人只会想到 "为什么这么离谱的事会发生"
因为这样只会导致事情能盖就盖。
我个人觉得 事后的检讨报告比较重要,因为很多检讨都是治标不本!
重点是要让多数人了解别担心事情发生,或是甚至曝光到新闻媒体
而是发生了,要展现出勇于承担的态度,我想把问题解决。
不然我们还是会听到 一些很扯的发言,尤其发生在公务机关。
就很像 如果今天大巨蛋盖好了, 结果办活动时失火了,死了几个人!
难到要怪首长吗 ? 可是媒体聚焦的焦点永远只会在首长或是建商。
明明重点就在 检讨报告里。 首长的重点在 对这件事情的态度。
事实真相出来,甚至会有网民不相信,民意代表不相信...等
一定要找个资微末节的点去质疑
但别忘了 妈妈嘴事件吧! 还有之前的W hotel少女吸毒致死案
※ 引述《DarkHolbach (宇智boyo)》之铭言:
: 好吧,林姓作家的案件到现在,我们稍微整理一下想法吧。
: 关于小说:
: 如果小说写的都是真的,那就叫强奸。但是问题是她的父母也没多做说明也没提告,我们
: 也没办法多做什么。我在之前就提过了,诱奸是个很微妙的词,因为如果说是强奸法律上
: 就是非告诉乃论,所以她的父母用诱奸,一方面暗示我不想追究,一方面又暗示我也不想
: 这样就算了,有种诉诸舆论的感觉。
: 然后第二种关于小说的意见是最主流的,就是对小说存疑。小说常常会有夸张、虚构的
: 笔法,而且就算全是她本人的经历我们也有必要存疑,毕竟人的记忆是很会骗人的,常常
: 很多错误。
: 关于修法:
: 这方面是我最想讲的重点,关于修法我的意见就三个字:凭什么?
: 我拿洪仲丘案件为例好了,洪仲丘事件的时候,洪家人是站在抗争的第一线,洪姊还出来
: 发声,甚至后面还跑出来选立委。反观林姓作家的父母做了什么?就透过出版社放话一下
: ,然后呢?
: 我知道有些人会说林医师受到多大冤屈,被黑道威胁多可怕。但是讲真的,你如果这么怕
: 的话,根本连出来放话都别做,直接让事情过去就好,反正林姓作家也没出名到九把刀的
: 程度,过一阵子大家就忘了,安安静静的还能保护女儿名声不是吗?
: 我们都说修法要对症下药,可是问题这个案件根本不清不楚,哪有办法对症下药?今天要
: 是一个病人不去看病只在家写日记,我想医师也只能耸耸肩说:抱歉我爱莫能助。
: 关于合法性交年龄:
: 我看到一堆人说要把合法性交年龄改到十八岁。
: 说真的,我不知道改那年龄到底有什么意义,如果是要防狼师,十八岁根本还在念高三,
: 然后有些人就更天才啦,说既然如此我们就拉高年龄到二十岁。
: 安安,你可以看看伊斯兰教国家如印尼都没这么夸张,那凭什么我们要改?我们的社会比
: 印尼还保守吗?
: 非要改十八、二十的理由到底是啥,他们也只会说:因为那个年纪比较成熟。但是如果
: 考虑成熟,为啥不二十二岁?二十五岁?那些年龄绝对更成熟,无论身心。
: 国外之所以会定十六到十八岁,就是为了避孕之类的宣导,还有考量到身心发展,结果一
: 堆人越活越回去,干脆禁止婚前性行为不是更好?
: 法律没有必要保护一堆巨婴,年纪到了,你就自求多福,不要什么都要别人帮,一个权力
: 过分膨胀的政府,比起纵放犯人还更严重。
: 关于师生恋:
: 这个当年吴清基还是教育部长的时候就讨论过了,我记得当初反弹还满大的,一个国文老
: 师还跟我们谈到这个。对于这个法界人士的看法就是:可以劝导但是不宜用法,我想现在
: 应该也还是没有变。
: 好笑的是一堆人反对师生恋的观点:什么我把小孩送去补习班、学校不是让你选妃的。
: 照这种逻辑,你去公司也不是为了恋爱,所以不能跟公司同事结婚,我看以后你的小孩
: 大概只能在婚友社找另一伴,祝你好运。
: 还有一种更愚蠢的观点:什么你的小孩以后都不要遇到。第一、如果我有小孩我会教育他
: (她),到了一定年龄就要为自己的决定负责。第二、你确定你的小孩就一定是被狼师所害
: 的那个,而不会是因为社会规范被活活拆散的真爱?情感用事就是有这样的坏处,一堆人
: 考虑不周。
: 说真的,如果真相是小说写的那样,那就是强奸啊干,修法干嘛?
: 关于年龄差:
: 一堆人说年龄差多么的恶心,我觉得这就是赤裸裸的歧视,老话一句,如果这就是林姓
: 作家带给你的影响,那不如把她的书通通烧掉,反正你看了也不会多了什么人文关怀。
: 你可以用“不舒服”来影响别人的权益,那哪天别人用外在来歧视就不要哭,请欣然接受
: 。我看大概要把年龄差距过大的恋爱通通禁止某些乡民才会觉得高兴吧,以后老牛吃嫩草
: 都当恋童癖看,大家说好不好?
: 关于实名制、标案:
: 那个我觉得就是另外的问题了,该办就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