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陈星“与林奕含交往2个”婚外情非诱奸

楼主: jejeyu (原来...我想要的是自由)   2017-05-10 09:18:49
假如今天是16岁少女和单身50岁老师两情相悦,
问题在于老师应该是要有职业道德保护并教育少女,
等到少女毕业成年,她们要干嘛都无妨。
爱不应该只是满足一时私欲,而是帮彼此设想。
如果今天是16岁少女和已婚50岁老师交往,
除了上述的道德问题,更应该为自己的家庭着想。
16岁是可以性交、结婚不犯法,但是只要少女身分是未婚,她就是未成年人。
同理,爱一个人,应该是要让对方可以吃上妨碍家庭罪吗?
性交爽不爽,跟占便宜到底有什么关系?
我没有想过你的神奇逻辑是怎么把他们连结起来,但是我知道,你一定有想过,因为你在意。
※ 引述《loveswazi (ffff)》之铭言:
: 看了推文我觉得很纳闷
: 我们若不谈这件事(这很重要)所以说三次
: 不谈这件事不谈这件事不谈这件事
: 难道十几岁少女跟五十岁老师谈恋爱
: (我们先假定满16岁 )
: 并且是两情相悦情况下
: 难道一定就是老师占便宜?
: 为什么大家都这么想?
: 难道不能是少女真正爱老师?
: 难道少女不能喜欢老师肉体?
: 难道大家都认为做爱都是男人在爽?
: 少女做爱都含泪被干然后很痛苦?
: 然后少女不会高潮?
: 男人一定是精虫冲脑?少女不能享受性爱?
: 我觉得这才是真正的男女不平等耶
: 性行为只要两人点头答应
: 是两人都在爽的
: 并没有谁亏谁占便宜的
: 台湾应该要认清这一点
: 否则男女根本是假平等
: 是我观念偏差吗?
: ※ 引述《loveswazi (ffff)》之铭言:
: : 替他说话一定被说成工读生
: : 不过我还是想说
: : 其实说真的
: : 他都五十好几了还这么帅
: : 十几年前一定更帅
: : 再加上有文采
: : 本来就应该很受欢迎吧!
: : 我觉得师生恋没什么问题
: : 只要是两情相悦就好了
: : 我个人是不觉得他有什么问题拉
: : 其实这件最大重点是忧郁症(精神症)的防治
: : 其他都是臆测
: : 我觉得大家都搞错重点了
: : 不过台湾近年来的风气就是认为什么都有阴谋
: : 管你有没有证据
: : 台湾坏掉了 唉
: : 请问我有币 要怎么发?
: : ※ 引述《skyai (马桶洋行)》之铭言:
: : : 美女作家林奕含日前自缢轻生,补习班名师陈星遭点名是狼师。在事件喧扰10几天后
: ,今
: : : 日透过补习班发表5项声明,表示因怕对家属造成二次伤害,没有选择第一时间出面
: 澄清
: : : 。并表示在林奕含上台北准备念大学,两人无师生关系时,曾交往2个月,随后在林
: 家父
: : : 母知悉后分手,太太知悉后选择原谅,画下休止符。未来会配合司法调查,也希望不
: 要再
: : : 让家人、亲朋好友及热爱教育的补习界同仁,承受这一切。(即时新闻中心/综合报
: 导)
: : : 陈星声明稿:
: : : 各位朋友大家好,我是陈国星,不是李国华,首先,要为近日带来的社会纷扰对我的
: 家人
: : : 说声抱歉,也对关心、关注这件事情的人致上歉意,林小姐过世时,林家父母透过出
: 版社
: : : 以一篇声明稿,疑将死亡原因直指本人,导致本人成众矢之的,然念及林家父母痛失
: 爱女
: : : ,治丧期间不愿再造成对方家属的二次伤害,因此,没有选择第一时间出面澄清,而
: 是静
: : : 待司法机关调查厘清真相,但情势失控至此,亦不得不出面说明,发表以下几点声明:
: : : 第一,我并没有神隐、没有逃亡,我更不是狼师,也并非传闻在烟灭证据,我一直在
: 台北
: : : ,承受论压力相当沈重,我与我的家人亦因此纷扰而身心濒临崩溃,然而,此事件已
: 成为
: : : 媒体头版挞对象,严重波及我的家人安危,就由不得我继续沉默。
: : : 第二,民国98年2月,当时林小姐是高三学测满级分生,同心补习班的招生主任安排
: 林小
: : : 姐与本人合照留念。其后,林小姐及一群资优生参加补习班安排的加强辅导课,此段
: 期间
: : : 均仅于课堂上见面,无私下来往。至民国98年约8月初林小姐上台北准备念大学,
: : 彼此已
: : : 无师生关系,两人之后交往约两个多月后,林家父母知悉,要求分手,我的太太知悉
: 后选
: : : 择原谅,这段关系就划下休止符。
: : : 第三,据林小姐专访中表示于十六岁即已有严重忧郁症,本人当时与其素未谋面。本
: 人现
: : : 在回忆林小姐也曾因课业压力及志趣不合而快乐不起来。她说她是一个文学的灵魂却
: 禁锢
: : : 在理工科的躯壳中。
: : : 第四,关于小说,新书发表会中她明确表示不是书中女主角,让大家失望了。小说中
: 的时
: : : 空错置、跳脱、幻想的手法,并非自传。本人尊重创作者的自由意识,不予置评。
: : : 第五,本人会配合司法调查,所有对本人的不实指控、诬蔑毁诋、道德批评,本人为
: 此已
: : : 经身败名裂。恳请各位媒体不要再让我的家人、亲朋好友及热爱教育的补习界同仁,
: 承受
: : : 这一切。
: : : 最后,还要感谢我的两位律师,愿意在此社会氛围下,挺身而出,当时两位律师对于
: 承接
: : : 此案有诸多疑虑,但经两位律师反复诘问本人,并检视相关证据,基于舆论公审须建
: 立于
: : : 真相事实之上的理念,经数日考量后,协助各方厘清案情,深感谢意,更希望社会大
: 众不
: : : 要再为此案耗费社会成本。如本人是导致此憾事原因之一,我亦愿意承担,让林小姐
: 的灵
: : : 魂能够平静。再一次感谢大家!
: : : https://goo.gl/sPJbsd
: : : 五点声明就是神隐这几天 很多人讨论出来的最佳说词吧?
: : : 第一点打稳健牌 说明并非神隐 已经危及家人 不得不出来 "真的太委屈了拉"?
: : : 第二点就很有疑问了?很明显的隐藏很多小小细节 嘿嘿!
: : : 第三点很明显多余了 忧郁症从何而来 大家心知肚明吧?
: : : 第四点说不是书中女主角 废话吗?作者本身就有说了拉 并且强调让大家失望了!???
: : : 让大家失望啥阿?感觉好像"很怕"这本小说的一些内容ㄟ?干嘛特别强调出来呢?
: : : 第五点就知道神隐这几天是有所准备了拉 "承受这一切"? 种什么因得什么果拉!
: : : 最后还特别说有两位律师 愿意在这样气氛下挺身而出 哇赛 这句话感觉好像突显正义?
: : : 重点来囉:里面说"经过两位律师:反复:诘问本人" ㄏㄏ 看来商讨了很多天了
: : : 应该是在台湾法律下游走在这小小的边缘
: : : 最后还蛮好奇 这两位律师顾问费到底多少啊?
: : : 各位女生们有什么看法吗?
: :
作者: WenliYang (羊蹄嘟)   2017-05-10 09:22:00
人们口中所谓爱 哪有这么单纯
作者: su4vu6   2017-05-10 09:36:00
废除一夫一妻 就不会妨碍家庭了 大家说好不好~
作者: kk0716 (莫言)   2017-05-10 10:50:00
少女身分是未婚,她就是未成年人?所以30岁未婚也是未成年?
作者: paul0404 (保罗)   2017-05-10 11:36:00
16岁是未成年没错阿,原po是指16岁结婚不犯法,但在法律上16岁就是未成年
作者: opcku456 (oohhh)   2017-05-10 11:37:00
20以下民法本来就是未成年人楼上在跳针什么3楼*
作者: kk0716 (莫言)   2017-05-10 11:46:00
阅读障碍喔? 成不成年跟年龄有关 跟少女身分有什么关连?我推文质疑的就是跟少女身分有什么关系 5F你脑补三洨阿??麻烦先加强自己的阅读能力再来说别人跳针
作者: priest66 (老天爷都不老天爷了)   2017-05-10 12:29:00
也是觉得上一篇的作者最在意 会在意表示带入父权观念虽然他是反对的 但逻辑上的连结有点怪
作者: paul0404 (保罗)   2017-05-10 14:04:00
不都是你自己在挑人语病嘛?文章内的少女是用来代替当年的林亦含或代指其他16岁的女性,国文没学好,就别来这秀下限
作者: kk0716 (莫言)   2017-05-10 14:10:00
楼上等你看得懂中文字 再来秀下限 有够可怜 XD
作者: sr (非同小可)   2017-05-10 16:23:00
到底是哪里看不懂...@@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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