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cgznn (姜素英)
2017-05-03 22:55:46在两年前,
为了前任的姊姊要开衣服网拍被找去当模特,
前任姊姊租了某家很有名的场地出租,
那家公司目前还是与许多名气很高的模特合作,兔X、安X等。
场地出租的地点有分,我们租的是芦洲附近的,
当时负责人传line跟姊姊说那边会有个摄影师监督场地使用。
那边是栋大楼,场地就像一个很美的家。
我们选择到房间和厨房拍摄,
我到了厕所换衣服,
第一次换衣服的时候没注意到什么,
直到换衣服的第二次,我发现左下角的盆子里放著一台HTC手机黏在充满灰尘的清洁用品中间。
http://i.imgur.com/TmQV7oS.jpg
对,很明显就是在录影,非常不专业的偷拍。
我点进去看,按了停止录影,从头开始看。
画面开始就是这位摄影师在瞧镜头,
继续就是我开始换衣的影片。
但我慌了,慌到不知道为什么这种事发生在我身上,
更让我恨自己的是,我把影片删了。
我点进去看他的相簿,这是一台偷拍手机,
里面还有其他模特被偷拍的不雅图。
我没有选择把手机拿走,我没有报警,我很恨我自己。
我请姊姊进来,我告诉我前任,他们也很慌,叫我换第三套时用衣服盖住手机。
我从厕所出来,那位摄影师走进厕所,就在我们开始拍摄的时候走进,他把门关上,出来。
当我换第三套时,手机的确还在,也继续录他刚刚好像以为没按到录影的第二个影片。
我用衣服挡住,换了衣服出来,他又进去厕所,接着他看到我把衣服盖住的第二个影片之后,他拿着手机逃走了,很淡定的走出家门。
我真的不知道我在做什么,为什么不报警。
我告诉了警卫,我告诉了负责人,而负责人的态度就是一副已经不是发生第二次的态度,她说我只能报警,她无法帮我们找到那个人。
我报警了,警察说没有证据就算有证人也没有用!
我知道,我真的好后悔,过了两年我还是会回想到这件多恶心的事
警察打了一个月的电话,电话都语言信箱。
我不断打给负责人、传讯息给她,已读,或不读。
于是这件事就这样结束了。
我查到了那位摄影师的脸书、IG,他生了小孩,
他到现在还很开心的过著舒服的日子。
那家公司生意还是很好,而当时没有退我们费用。
而我,就抱着这肮脏阴影继续活下去。
没有证据就不能查人,不能抓人。
没有证据,就继续保护着这些恶人他妈的爽活下去。
没错,法律是给有钱人玩的。
毕竟,只有付出生命才能将犯人逮捕,对吧。
作者:
marsonele (marsonele)
2017-05-03 23:05:00因为他之前发的文打得太明白了 在没证据的情形下会被吉
作者: sakura94425 (ML) 2017-05-03 23:07:00
妳要把影片删掉 现在也没办法啊
作者:
toutey (婕莉哥)
2017-05-03 23:12:00你真的觉得没有证据抓人会比较好?
作者:
DenTisGirl (æ®«é¡Œæ€ å¥³_)
2017-05-03 23:12:00我看超久 还是没发现htc QQ
作者:
marsonele (marsonele)
2017-05-03 23:12:00原po气不过 不过也没什么办法
作者:
jejeyu (原来...我想要的是自由)
2017-05-03 23:15:00没看到htc+1
作者: Nataya (ㄙㄙ) 2017-05-03 23:15:00
当下没报警现在来发文做什么?而且图片的HTC在哪= =
作者:
jejeyu (原来...我想要的是自由)
2017-05-03 23:16:00不过反正你盖住了,就帮其他小模默哀。
作者: colorclover 2017-05-03 23:16:00
不是喔 是平常就要有担当才能在紧急时刻知道该做的事
我老公在统联转运站的厕所被一个男的偷拍...实在是哭笑不得
作者:
Bright (璀璨的代价)
2017-05-03 23:17:00妳把影片删除就无解了
楼主:
cgznn (姜素英)
2017-05-03 23:18:00我当下也没有拍到手机,只是把犯案过后的画面拍下来而已,当时做的只有这样。我知道被害的不只我一个,所以。
作者:
MrQ2010 (forbidden_)
2017-05-03 23:19:00这世上多的是心地丑陋 行事肮脏的人 真的很恶心
虽然你很可怜 但这跟法律是给有钱人玩的有何关系 虽然不好听,但这件事情法律并没有问题
作者: sos887665 (比比熊) 2017-05-03 23:22:00
觉得你没有错 不需要抱这么大的罪恶感这件事的责任不在你身上
不是检讨受害人,但想推广不懂法律可以找律师协助,至少他们可以教妳取得有用证据的方法。有很多事情都是有机会的时候没有寻求专业的协助,事后真的谁都没办法了。毕竟,说实话,警察跟律师还是律师更懂得法律,更能帮助当事人。
楼主:
cgznn (姜素英)
2017-05-03 23:32:00对不起,当时才刚高中毕业太笨没有想那么多,也是第一次遇到这种事,我也希望回到那个时候打自己,才不会有这场梦魇....
不用对不起,但妳要知道,这是妳亲手毁了偷拍者的制裁之路,跟法律和有钱人无关,妳怪到这两者头上只是显得莫名其妙而已毕竟妳当时也是吓坏了,以后相信妳会更冷静的面对其他可能的状况
作者: satisfaction 2017-05-04 00:01:00
嘘结论 付出生命也没办法将犯人逮捕啊 就过得更爽而已
作者:
otaruu (小樽)
2017-05-04 00:01:00从这点可以看到,台湾的性教育有多失败,这是家庭以及社会的错至于原po,事情已经没有机会挽回了,你要拼上自己的人生跟那人同归于尽吗?
作者:
DenTisGirl (æ®«é¡Œæ€ å¥³_)
2017-05-04 00:33:00知道无法追究,但感谢妳把这件事情写出来。
推colorclover:平时有担当才能在紧急时刻做对的事
作者:
CYN0181 (没用的猫砂)
2017-05-04 01:12:00楼上讲自作孽是怎样?谁在高中的年纪有办法马上就懂得解决问题有多少高中生解决这种法律问题,怎么想都不能怪在受害者身上说他自作孽吧
作者:
s9245034 (angel1997)
2017-05-04 01:36:00拍拍
作者:
cicatrix (一起来当新店人)
2017-05-04 01:41:00少讲屁话 证据不就是妳自己销毁 对方是笨贼 妳比他还笨妳拿了偷拍的手机举证他 他全身而退才能怪罪法律无用 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