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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寿星喝挂后座遭性侵 渣男泄欲完“交棒”:换你了
新闻内容:
2017-04-24 14: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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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男见小婷呕吐,向蔡男眼神示意“有机会”。(示意图/记者黄克翔摄)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嘉义一名女子小婷(化名)去年与朋友到市区一间KTV喝酒庆生,结束后拜托2名男姓友人
载她返家,没想到却在途中遭性侵。她被推倒在后座动弹不得,尽管出声和脚踢制止,但
酒醉力气不大敌不过男人。其中一名男子更在泄欲后跟同伴说“换你了”。嘉义地院判决
,两男犯下共同强制性交罪,原本可处7年以上刑期,但他们与原告达成和解,加上小婷
求情;因此,各处3年10个月和3年7个月,可上诉。
判决指出,小婷去年1月到嘉义市一间KTV喝酒庆生,结束后拜托蔡男和陈男载她回家,没
想到途中遭到性侵。她当时酒醉头痛加上车子不断摇晃,于是中途停车呕吐;驾驶陈男这
时就对后座的蔡男使眼色,认为“有机会”。小婷吐完后感觉大腿内侧和胸部遭侵犯,一
看是蔡男正在毛手毛脚,立即用手挡脚踢等方式拒绝,并且还说已经有男友。不过,这些
举动都无法遏止蔡男的兽性。
蔡男这时将小婷压倒在后座,脱掉外裤内裤及胸罩,这时小婷的妹妹来电,他立刻抢走手
机,交由陈男转为静音,性侵得逞。他泄欲后就向陈男说“换你了”,看见陈男还在口头
询问更不耐烦地催促“快一点”;陈男先强迫对方口交,再下手性侵。
陈男与蔡男事后被判3年10个月和3年7个月有期徒刑;但根据刑法第222条第1项,“二人
以上共同犯之者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此轻判源于女方的态度。小婷开庭时表示,“
我本来就没有想说要告他们,我已经原谅他们,我觉得最低本刑7年太重,希望法院可以
酌减判最低刑度3年6个月”。法官根据上述说法,加上两人皆与原告达成民事和解,因此
酌减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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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
最后的结果
大家都满意
三人应该还是朋友吧?!
小婷的心肠真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