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与学长们狂欢性爱 校园传开后告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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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名高中女学生,与平时称兄道弟的4名学长、同学,相约到去饭店喝
酒狂欢, 5人玩着划酒拳输的脱衣服的游戏,没想到玩过火跨过了“
哥们的界限”,5个人藉著酒意就在饭店里玩起多P的性爱游戏,事后
传遍学校,女学生的男友也听说,女学生因此对3男及1名未成年的同
学提起加重强制性交的告诉,但台北地检署调查后,认为 3男罪证不
足,处分不起诉,至于另1名少年则由少年法庭审理中。
检警查出,这名年仅18岁女学生就读台北市某高职,已有固定男友的
她,长相清秀个性却大刺刺,由于个性随和,在学校与学长及班上的
男同学相处愉快,平时就像是哥们一样。去年 3月间,该校谢姓、邓
姓、陈姓与1名尚未成年的男同学,在台北市忠孝东路闲晃,4人在统
领广场巧遇平时称兄道弟的女同学, 5人在街上打打闹闹觉得无聊,
就相约到附近的饭店开房间喝酒狂欢。
5人带着一大堆的啤酒进到饭店,男同学就起哄,大家来划酒拳,输
的人脱衣喝酒,女同学不服输,一口答应,这群年轻人酒量甚好,喝
到身上只剩下遮蔽重要部位的内衣裤。在酒精的催化下, 4名男子竟
然跨越“哥们”的界线,有人开始动手褪掉女学生身上仅存的衣物,
有人则开始用手探索生命起源之处、另外有人又亲又吻,最后有人受
不了与女学生发生性关系。
事后女学生豪放的行为在校园传开了,还传进女学生男友的耳里,而
她的男友又与这群与她发生关系的哥们是好朋友,女学生最后受不了
闲言闲语,对4名男子提告,指控4人趁她酒醉不醒人事的时候,由2
名同时脱光她的衣服,再由另外2人轮流性侵她。4名被告的男同学,
因为有1人尚未满18岁,警方将他函送少年法院审理,至于其他3人则
移送北检侦办。
3名男子到案后大声喊冤,其中谢男、邓男坦承有与女同学发生性关
系,但双方在过程中是两情相悦,并未违背对方的意愿,另 1名陈男
则供称他只有脱掉女同学的上衣,但没有与她发生性关系。一群人也
异口同声的说,女同学的酒量比他们还好,他们没有趁她酒醉不醒人
事,因为她根本没有醉。
检察官传唤相关证人及调阅该校的性别平等教育委员会的访谈及警方
调查笔录,确认女学生当天离开饭店时意识清楚,且女学生在事后与
4名被告还以LINE连络,从交谈的内容,也看不出女学生在责备4人,
与一般性侵害被害人在遭到性侵害后,身心俱创、难以与加害人共处
的常理相悖,因此认为罪证不足,将3人处分不起诉。(吕志明/台北报导)
这里不是要讲诬告
毕竟这种事天天发生
已经没啥好说嘴讲的了
要说的是新闻内文所提的大刺刺(大剌剌)
大家都心知肚明
男生才不会因为个性“大刺刺”而跟女生称兄道弟当哥们
而是“脸”和“身材”啦
而“大刺刺”的女生
真是她自已认为的“大刺刺”吗?
推文的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