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现实生活中有认识公开仇女的朋友吗?

楼主: Birthday5566 (生日5566)   2017-04-13 19:28:35
看到这篇,就让我想到雪花苗苗 (本人苗黑
平常都嘛说废死,犯人有教化之可能,
ㄧ遇到苏美,不喜欢,就叫他抛头露脸出来讲,不出来算你输。
照理讲,隐私权应该是基本人权,
结果自己觉得人家仇女,那个人就不配有人权? 
妳讨厌他,他就不配想有人权,比死刑犯还不如?
基本人权就是对你讨厌的人也适用,才叫做基本人权,加油,好吗?
讲难听的,不然命运姐妳的日本浪漫游记,不也是被一堆人看不爽,
我怀疑妳是编造故事,请妳出来接受采访证实,好不好?
不出来,就当妳是造假炒作,说妳是恶意钓鱼,意图在温馨的洒花板制造动乱。
在批踢踢或其他网站,在ㄧ个半匿名的意见交流平台,
一边享受匿名的好处,ㄧ边放砲叫别人有种就放弃匿名,
唉,不想被批评,只想被拍拍,那去FB贴奶照就不就好惹?
何苦恋栈批踢踢?
作者: raysun011081 (sanfrain011081)   2017-04-13 19:43:00
哈哈博雅哈哈
作者: zxasqw0246 (yoyo)   2017-04-13 19:48:00
博雅就不要拿出来讲了啦 讲了伤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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