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qazieru (=w=)
2017-04-05 20:11:04遗失皮夹送派出所 警员竟收进口袋称“大家都这样做”
新北市警中和分局中和派出所刘姓警员受理民众拾获一只内有4千元的遗失皮夹,
竟没依规定登记,还占为己有;失主隔天与友人前往认领,警方告知没有这个案
子,但拾获民众坚称有交付,失主友人陈情到督察室,全案因而曝光。新北地院审
理时,刘认罪,今天依贪污罪判处1年5月徒刑、缓刑4年。
判决指出,庄姓女子去年3月9日上午在新北市中和区一家早餐店吃完早餐,装有4
千元现金、证件的皮夹却留在店内,早餐店老板将皮包送到辖区中和警分局中和派出
所,由值班的刘姓警员收下(32岁),老板便离去。
但刘姓警员没有依规定登记受理民众拾得遗失物,也没有写在值班工作纪录簿内,将
皮夹直接放到个人置物柜,下班时再带走;遗失皮夹的庄女返回早餐店询问,得知老
板送到派出所,十分放心,隔天与友人前往派出所认领。
隔天值班员警查询后,却向庄女表示没有这个案子,没有任何纪录;庄女再询问早
餐店,老板却坚称有,庄女友人觉得奇怪,向新北市警督察室陈情,督察室介入调
查,调阅派出所内监视器,发现老板确实有拿皮夹到派出所,交给刘姓警员。
督察室约谈时,刘先说“我以为失主不会回来拿,所以把皮夹丢到垃圾桶了”,但同
事在派出所垃圾桶怎么找都找不到皮夹,刘又声称“我在垃圾桶找到皮夹”,再私下
请托同事帮忙配合作证,同事不愿意,督察室觉得刘涉嫌重大,将他送办。
检察官侦讯时,刘第一次出庭仍否认犯行,检察官请他与律师讨论利弊得失,第二次
开庭,刘才自白犯行,承认拿走皮夹,但还辩称“大家都这样做”;检察官依贪污
罪“侵占职务上持有之非公用私有财物罪”将他起诉,因所得财物在5万元以下、情节
轻微,刘也自白犯罪,建请减轻其刑。
法院审理时,刘认罪,法官认为他身为警务人员,不思廉洁自持,虽侵占财物非钜,但
已严重减损公务机关执法威信,念其犯后承认犯行,并将不法所得交出、返还失主,犯
后态度尚佳,过去也没有前科,给予缓刑。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udn.com/news/story/2/2385216
第一次出庭还敢否认,这样叫做态度尚佳?
妈的这还可以缓刑喔?应该直接免职吧
这种垃圾居然还能继续当警察?
“大家都这样做” 督察不查吗???
好歹也该把这个烂警员的名字也公布吧?
作者:
reinakai (睡眠不足的人生)
2017-04-05 20:14:00应该公布姓名
作者:
eternia0920 (我ä¸æœƒç”¨æ°´çƒ( ̄□ ̄||)a)
2017-04-05 20:17:00被判刑的话不是会影响以后的退休金吗??
作者:
DenTisGirl (æ®«é¡Œæ€ å¥³_)
2017-04-05 20:18:00以后他应该不能再办理相关业务吧 0.0
作者: andyboy0428 ( 闲杂人等) 2017-04-05 20:25:00
知法犯法 有够扯
作者:
DenTisGirl (æ®«é¡Œæ€ å¥³_)
2017-04-05 20:52:00楼上讲话也不要这么过分 0.0
作者: cynthiachen (cyn) 2017-04-05 21:01:00
烂警察
作者: lili7673 (DONNA) 2017-04-05 21:33:00
怎么不直接免职呢?
作者:
g7a7n7 (Caine)
2017-04-05 21:35:00警察正常发挥
作者:
a384331 (KINECT)
2017-04-05 21:42:00警察起码9成以上都是
作者:
willow 2017-04-05 21:46:00应该要永久免职
作者:
nini5400 (不要问 你会怕)
2017-04-05 22:25:00身为公职人员知法犯法居然没免职?
作者:
fehime (短发不能飘呀飘)
2017-04-05 23:52:00警察果然很多垃圾
作者:
diy7822 (懒惰)
2017-04-06 00:24:00这样怎么不用被开除
作者:
ccuyin (YIN)
2017-04-06 01:24:00明明就是为了规避惩罚才承认也可以,动机不用考虑吗
作者:
edith01 (8吋蛋糕)
2017-04-06 01:53:00我朋友之前也捡到钱送到派出所,警察有登记在簿子中,过三个月后他去派出所询问,结果没人来认领,捡到的钱可给捡到的人,结果这钱被当初登记的警察拿走了,后来是他的同僚掏钱出来给他。我想当他的同事还蛮衰的
作者:
ru899 (爆米花)
2017-04-06 03:37:00肯定不是第一次
作者: Jrtk (TK) 2017-04-06 10:41:00
这就是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