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以法律层面来说
现在政府倾向的设立专法问题
个人也觉得有点莫名其妙
以原po文中的立场
只要我们将法律上配偶的定义修改成不限异性几乎就都能成立了
举凡法律代理 医疗代理 财产 同居 领养 你讲的各种权利
请问哪一点一定要异性才能做?
这世界上唯一一件事需要异性配偶才能做的
就只有交配 一个射精 一个排卵 这是自然法则没有办法
就连孕程都不一定要异性在一起
我不要定义男或女 以雌雄来称呼好了
双雌的配偶可以去找精子来怀孕生小孩
双雄就只能以领养方式来拥有小孩
其实很多同性伴侣并没有所谓刻板印象中的一个较雄性化一个雌性化
不论是心理或生理层面都没有
就只是很单纯的两个同性在一起罢了
我个人是比较看重生物学或自然法则的角度
因此道德跟法律层面我比较不在乎
人家在一起爽就好你管那么多?碍着你什么了?
但很多卫道人士会以下一代观感问题有的没的管到住海边
唯一 唯一我比较会在乎的一件事就是
当同性伴侣抚养小孩后
孩子的父母(不能说父母 同性抚养小孩这名词就要修掉)叫监护人好了
因为从小到大是在同性抚养的观念长大 所以对于这观念会非常自然
因此孩子未来选择跟上一代一样的想法机率会提高(至少较异性抚养的下一代高)
这样一代代循环下去之后
当全世界人类的子代选择同性伴侣的机率已经大于异性的时候
以生物界角度巨观来说 会不会有所谓的种族危机?
如果今天全世界的子代 选择同性伴侣的机率已经是50%
加上雌雌 / 雄雄 组合的亲代无法自然产出子代
真的会有种族危机产生
不要说什么还有六七十亿人口 人太多不用担心的话
就是以统计学跟生物学巨观来说 这似乎是有可能的
但撇除掉著个
谁跟谁在一起关我屁事 人家爽就好啊
今天如果是一个80岁男生要跟一个20岁男生在一起成家
互相代理法律所有责任 有何不可?
那也是他们自己的事啊
※ 引述《escenter (Escape)》之铭言:
: 大家好
: 刚刚不小心跟好姐妹聊到这话题
: 结果“讨论”了很久
: 其实我觉得我们两个分别跳针 ~"~
: 不过后来统一出来的交集点应该是
: 她的立场:
: “同性恋跟异性恋没有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