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不会问低年级 小四女竟遭师三度羞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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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新增网友意见)
屏东县一名郑姓老师3年前担任国小中年级导师时,疑似不满班上1名女童
到低年级问数学,竟在班上训斥所有同学时指桑骂槐,侮辱女童“没父没
母”。事后得知校方展开调查,郑姓老师竟一一把班上同学叫来,要求同
学签名作证她没讲过“没父没母”这个词,还抢走女童蒐证的录音笔。家
人气得提告,请求名誉损害补偿与精神抚慰金20万元,法官日前一审判赔
2万元。
女学生目前读高年级,她的奶奶痛斥:“孙女由我带,父母不能同住,有
不想让外人知道原因,老师却公开讲,实在很伤人。”
“一切就让司法途径处理吧!”42岁的郑姓老师已转调,她接受《苹果》
访问时低调表示,她还未看到判决书,也不想接受采访,有必要会再委由
律师处理后续。
不过网友群情激愤,有人表示,“原来这年代不耻下问都不行了。”也有
人认为,为人师表应该是要传道授业解惑,而不是这样子口不择言,“将
心比心好吗?”还有人非常有共鸣,表示“我小时候也被类似的老师弄到
受伤过。”
法官在判决书指出,郑姓老师于2014年11月17日当着全班面说:“数学不
会可以问我,……去低年级课后班,是要像○○○(指女童)这种没父没
母的才能去”的话。女学生内心受伤返家告诉家人,家人向校方反应。
没想到郑姓老师得知校方展开调查,不仅要求班上同学签名作证她没讲过
“没父没母”,还抢走女童挂在脖子上蒐证的录音笔,女童家属气得提出
刑事、民事告诉。
郑师审理时辩称,没父没母是描述学生缺乏父母照顾窘境,无侮辱之意,
她是向学生“借走”录音笔非“抢走”。法院根据老师作证指女学生哭着
求助,郑师才返还录音笔,认定郑强制罪成立,判罚8000元。公然侮辱罪
提告时间已逾6个月追诉期,裁定不受理。民事方面则判赔2万元。
屏东县教育处科长郑如华表示,校方也就老师不当管教学生行为召开考绩
会,记郑师申诫1次。郑师也于事后请调,目前已在它校服务。
(陈宏铭/屏东报导)
发稿时间 07:00
更新时间 15:54
上个月有一串很热门的讨论串
小学遇过让你留下阴影的老师?
相信不少人应该还有点印象
如果那一串十年后还在,这位学生又会上PTT的话
应该也会分享自己的经验参与讨论吧
说真的
讨论这种事不是为了羞辱教职人员,而是为了将老鼠屎挑出来
避免未来的主人翁也经历那些不好遭遇
板上诸位教职人员该做的是提出好的意见,减少老鼠屎存在的机率
而不是森77的说教职人员也有好的blahbla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