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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goo.gl/fh97OD
“婚姻为一男一女”之结合 美阿肯色州通过传统婚姻修正案
尽管美国同性婚姻已合法化,但采取联邦制的美国仍有多州坚守两性婚姻传统价值,美国
阿肯色州在上2月28日以通过投票,试图借由宪法修正案与召开制宪会议来推翻联邦法院
的决议,以禁止同性婚姻及合法堕胎。
参议院以联合决议案(Joint Resolution)提出召开制宪会议,多数共和党议院以“19:
9” 的票数通过增加“婚姻为一男一女”的修正条文;另外,以“18:9”的投票数通过
订定“生命始于受孕”之修正法。
努力为此议题发声的共和党参议员杰森‧罗拜特(Jason Rapert),开心的表示,这是一
个众议院为生命、为传统婚姻价值一起挺身而出的日子。他强调无论在哪一种宪法或法律
中,婚姻都应被定作“一男一女”的结合,并视任何“非一男一女”的婚姻为无效。
接下来,这两项提案还得经过阿肯色州众议院表决,并需另有33个州同意为此召开制宪会
议。执政党共和党党员对此议题的态度,将在制宪会议的推动上扮演举足轻重的角色。杰
森说:“尽管相当不容易,但修正案若通过,“美国的‘一男一女婚姻价值’将被恢复!
”。
其实该州对于新通过的两项修正法之一的堕胎法已有大幅斩获,今年 1月26日,该州通过
一项新法案,禁止妇女在妊娠第二期堕胎。该项新法案禁止使用现时被认为用于妊娠第二
期最安全的“扩张和吸取”(D&E)等堕胎手术。妊娠第二期是指孕妇怀胎16至28周。如
果医疗人员为妊娠第二期妇女堕胎,会面临1万美元罚款和监禁6年的惩罚。(吴雯淇/综
合外电报导)
心得
[摘录留言:
(太棒了,民意的表彰。
依台湾部分人的说法,这美国阿肯色州是没读书,不先进,守旧,保守
同性婚姻是趋势是基本人权?打脸打得真重啊)
反观台湾之前还喊的震天响婚姻是基本人权,骗的过大法官吗
即使是欧洲人权法院,也并不认为同性婚姻是人权,世界上最主要的三个人权公约:《世
界人权宣言》、《公民权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暨文化权利国际公约》,
都没有承认同性婚姻的合法性,反而是明白指出婚姻属于“成年的一男一女自愿结合”而
不是同性别的任意两人。
全欧洲四十八国,没有任何一国将婚姻及家庭组成的方式开放为“多元化”。以2010年欧
洲人权法院针对两位奥地利国民Schalk与Kopf对奥国政府提出诉讼为例,两人具状控诉奥
地利政府不承认其同性婚姻是违反“欧洲人权公约”之第12条-“男女有权成立婚姻关系
并且成立家庭”之规定。在判决书中,特别说明同性婚姻关系到社会、政治、宗教的敏感
争议,在缺乏共识的情况下,国家享有特别宽广的裁量空间。可见同性婚姻并非如同运团
体所宣称是普世人权价值。以婚姻为例,全世界没有完全不受限的婚姻,所有国家社会都
对婚姻设下特定且严格的限制
看看专家怎说
https://goo.gl/OrK4ct
[律师裘佩恩:
婚姻并非基本人权
“婚姻”是否属于“基本人权”,本有重大争议,但是至少目前国际人权相关法案或是判
决,都尚未正面承认婚姻是基本人权。所以连之前喊得震天价响的挺同方,现在均较少再
主张“婚姻是基本人权”,徐永明立委亦改口称:“同性婚姻是一种内含人权价值的议题
。”]
中正大学法律学系副教授王正嘉
http://m.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61126/37464634/
[具国内法效力的《公政公约》之立法意旨及HRC解释都指出婚姻家庭仅限于一夫一妻,似
宜另设制度而非直接更改婚姻定义来保障同性恋家庭权利]
政大民法教授姜世明
https://youtu.be/dN4yzUgljD4
[欧洲人权法院认为,传统定义底下的“家庭”概念,有些人的认同基本上必须受尊重,
而且这是重要且具正当性的理由,让各国去订立伴侣法。
我(们)没有性关系、没有性倾向,但是我们只是想要住在一起,我看不出来,现在的草
案有做这部份的区隔。甚至将来在实际操作技术面,能否区隔开来,恐怕也造成技术上非
常大的困难。甚至另有居心的,只是想来居留、入国籍的,或者其他更不好的想法的同性
操作]
同性婚姻以专法规范乃民主真谛 许惠峰(作者为文化大学法律系教授)
http://talk.ltn.com.tw/article/paper/1066301
[专法更能避免日后适用之争议:承前述,由于同性婚与异性婚本质上之不同,倘若适用
相同之民法,日后在适用个别法律时,必然引发其他争论,例如:同性婚姻是否属人工生
殖法第一条所称之“不孕夫妻”]
东吴大学副校长董保城:特别法有弹性且渐进
http://news.tvbs.com.tw/politics/689857#
[民国17年我们的亲属法,在制订的时候呢这个立法说明,就说是一夫一妻、就一男一女
的这个缔约,就我们这个法律这个概念来讲呢,婚姻它是有一定的界线的]
还有阿当去性别化成为唯一标准,男女有别是否要被处罚?是否“世界人权宣言”、“公
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上的男女二字也都要一并修改呢?
举个例国民身分证及户口名簿制发相片影像档建置管理办法第 21 条规定了身份证及户口
名簿一定要记载父姓名 母性名
https://goo.gl/WXjjiM
修民法涉及同性共同收养,接着一定要修改国民身分证及户口名簿制发相片影像档建置管
理办法,同志可接受一方约定为父一方为母吗?或是异性恋小孩用父母,同志收养小孩用
双亲?
单存不想小孩的身份证及户口名簿父母栏改双亲跟把小孩当成自己物品一点关系都没有,
请不要黑成反智恐同岐视
同性婚姻家庭中的儿童在缺乏父爱或母爱的家庭中成长是否会出现问题也是重要议题
Goldberg在2012年的研究显示同志家庭长大的小孩更容易发展出同性性倾向
中原大学特教系副教授曾淑贤: 同性家庭养育对儿童没影响吗
https://goo.gl/l7rFDd
[个案到八年级时,85%的同志家长已经分手(事实上,女同志伴侣是100%离异),相较于一
般家庭的69%高出许多。其实已经有许多研究文献一致性地证实,同性家庭的变动率远高
于一般家庭]
续谈同志家庭养育: 回应杨、金教授对完善文献引用的双重标准 (曾淑贤/中原大学特教
系副教授)
http://m.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1222/1017880
儿童在有爸爸和妈妈的家庭中受照顾是其人权,这是103年成为国内法的儿童权利公约第7
条和第18条给予儿童的权利。
http://www.cylaw.org.tw/about/crc/26/108
由日前法务部的同性伴侣法来看,收养制度仅允许“继亲收养”,即同性伴侣或配偶只可
以用“继父或继母”身份,收养另一方的“亲生子女”,但两人无法“共同收养”其他孩
子。这是目前最没有争议的做法。
这次修民法同志不适用目前刑法通奸罪定意,伴侣盟与尤美女为何极力主张废除通奸罪呢
?历年民调不赞成废除的都占压倒性多数 呢
现行配偶外遇提告大都是刑事通奸罪附带民事侵权求偿,就算刑事输了民事还是可能赢,
也是最省钱的提告方式,通奸罪一废 民事更难告…检察单位完全无法介入侦办,你可能
还没采证到就被告侵入住 宅,防碍秘密了,本还来就难举证的东西,打民事诉讼求偿的
难度又更高了,不只民事求 偿的官司可能输掉,离婚诉讼法院也可能判决不准离婚
过去曾支持“通奸除罪化”的晚晴协会常务监事纪冠伶,近年改变想法反对除罪,“我看
到元配一夕暴瘦,心理创伤不亚于被性侵。”纪冠伶表示,通奸带来的伤害不只是夫妻
间 的问题,而是整个家庭的问题,通奸罪中确实是有“受害者”的,“难道我们不该透
过刑 法制裁加害者吗?”
晚晴协会常务监事兼义务律师纪冠伶说,她曾办过无数丈夫外遇劈腿,造成家庭破碎、原
配身心受创、孩童心理留下阴影的通奸案件,如果废除通奸罪的刑事制裁,恐怕连金钱补
偿也拿不到。纪冠伶认为,通奸罪对很多妇女而言是一种保障与精神上的支柱,也是家
庭 维护的重要依据。
通奸除罪化后的台湾婚姻会长什么样?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89599945.A.846.html
[许多法律人 说
1.民事处理就够了
2.家务事不虚要国家管
3.别人的性器不是你的财产
4.通奸没有受害人
5.通奸除罪化已是结论了
6.原配联合起来欺负小三的情形不该存在
民事对于超有钱跟超穷的小三小王根本没辄,就是要刑事出庭 前科 永远公开的判决书,
才是第三者会怕的东西啊]
摘录留言:
[因为代价下降 所以外遇率增高 离婚率也增高?第三者的代价 只有下降]
大法官释宪后也认为通奸罪有维持家庭秩序的必要性
为何出现在高二课本的同志热线要办讲座教人家说服伴侣参加多P
https://hotline.org.tw/event/832
没有其他领公益彩券盈余基金的公益团体会办这种讲座!多P不管有没有戴套绝对是增加得
HIV机率的危险性行为,也违反对伴侣的忠贞义务
http://imgur.com/7RD6cIW
http://imgur.com/iwshOfn
Re: [新闻] 咨询热线是“约炮专线”?尤美女:那是同志朋友的生命线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81770495.A.848.html
http://imgur.com/vN1LKch
http://imgur.com/9YiN65d
这次法务部的同性伴侣法伴侣有忠贞义务呢!相信可以务实保障同志让多P的人抓去关或
留下刑事记录无法申请良民证
新提名的张琼文大法官:
[德国以特别法承认不失为折衷之道。]
这次释宪题纲
[若立法创设非婚姻的其他制度(例如同性伴侣)是否符合保障平等权以及保障婚姻自由意
旨。]
云林科技大学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中华人权协会祕书长吴威志:伴侣法务实保障同志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61215000516-260109
[去性别化,使得称谓上“男女”改“双方”、“夫妻”改“配偶”、“父母”改“双亲
”。则似乎对于同性恋者与非同性恋者之“不同事物未为合理之差别待遇”,造成侵害“
平等原则”之疑虑;更不用说,现行《宪法》第7条与第156条仍然明定“男女”与“母性
”]
多位教授支持以特别法保障同志权益论述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488270167.A.CC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