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同性婚姻不合乎国际人权法理

楼主: microXD (XD)   2017-03-14 01:01:09
http://m.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61126/37464634/
同性婚姻不合乎国际人权法理
作者为中正大学法律学系副教授]王正嘉)
“同性婚姻”议题一直呈现平行线状态,本文认为讨论轴线,应该聚焦在同性可否结婚?
婚姻定义是否仅限于一夫一妻?本次《民法》修正案多次引用两公约与其他国际人权公约
,来作为同性婚姻=基本人权的依据,法理上检验国际人权法有无“同性缔结婚姻”人权
,稍厘清争议,助未来讨论。
改变定义应获共识
一、婚姻专属“男女”。《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以下简称《公政公约》)第23条
第1项认为家庭应保护外,第2项规定男女结婚及成立家庭权利应予确认。明文将“男女”
与“婚姻”相连结,而这个连结并非特例,1948年《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第16条亦然。
婚姻专属“男女”不扩及同性,从1990年《公政公约》人权事务委员会(HRC)第19号一
般性意见书第4段,解释《公政公约》第23条第2项乃男女结婚权利,1999年案例裁决中,
更明白确认《公政公约》使用“男女”一词,理解为根据《公政公约》承认婚姻只有一男
一女之间联姻。?
二、婚姻而成立的家庭具有双重目的。该意见书第5段:“成立家庭的权利原则上意谓著
能够生儿育女和在一起生活(the possibility to procreate and live together)。”国
际人权法法理采生殖繁衍可能性与共同生活之双重目的见解,并非营共同生活的一元目的
,而2007年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发表的《日惹原则──将国际人权法应用到性倾向和性别认
同相关问题》,第24条B项规定,各国应该“确保法律和政策承认家庭形式的多样性,包
括那些不由血统或婚姻来定义的家庭”也说明因性倾向或性别认同而适用国际人权法,与
因婚姻所定义的双重目的家庭区分。?
此点在2014年国际专家审查CEDAW第二次国家报告的第33点总结意见也是采取类似的区分
说法。因此同性间缔结具有双重目的之婚姻家庭,即有疑义。?
三、改变婚姻定义应获取更多共识。当然上述定义并非全然不能改变,此2013年国际专家
审查两公约初次国家报告之第78、79点结论性意见,即曾提及,但在2016年4月我国政府
提出的第二次《公政公约》国家报告,对此已有二点回复:?
1、婚姻定义问题,提出“《民法》上之婚姻,系以终生共同生活为其目的之一男一女之
适法的结合关系,是采取规范的单婚之一夫一妻之婚姻制度(286段)”,合乎我国大法
官释字242、362、552与554号在解释文或理由所言“一夫一妻婚姻制度之社会秩序”。?
2、同性婚姻法制化议题,国家报告329段指出:本议题牵涉层面甚广,法务部曾进行民调
仍无共识,“显见国人对同性伴侣之权益应否保障、如何保障,意见分歧。法务部将持续
加强理性沟通,促进对话凝聚共识,以减少制度变革对社会造成之冲击及成本之虚耗。”
?
个人权利保障问题
具国内法效力的《公政公约》之立法意旨及HRC解释都指出婚姻家庭仅限于一夫一妻,也
符合我国既有法秩序,可见让同性缔结婚姻成立家庭不合乎国际人权法中人权规定与法理
,非基本人权,若要创设仍应整体社会共识,在此之前属个人权利应否保障问题。就现阶
段来说,似宜另设制度而非直接更改婚姻定义来保障同性恋家庭权利,否则可能真如法务
部所说“对社会造成之冲击及成本之虚耗”应审慎为之。
心得
看看社会共识
前民进党副祕书长游盈隆:
民众反对“同婚《民法》化”的比率却达56%,超越赞成者37.8%。
在“同性婚姻立专法保障权益”选项,44%民众赞成、43.9%反对
蔡英文学生前成大教授许忠信也说宪法下特别法没有岐视问题
大法官释字721号及727号解释就提到
“宪法第七条平等权并非绝对机械性的形式性平等,而是保障人民在地位上的实质平等,
立法机关基于宪法的价值体系及立法目的,自得斟酌规范事物性质之差异而为合理之区别
对待。”
“从我国宪法第七条与宪法增修条文第十条第六项,就能看出我国宪法上的性别平等原
则,是以促进男女两性地位的实质平等作为核心内容。”
之前有位绿委说特别法保障同志与岐视无关就被某群号召打爆办公室电话也,被呛用霸免
的比较快,24宪法庭就要开庭了
新提名的张琼文大法官:
[德国以特别法承认不失为折衷之道。]
我记得八位KMT时代提名的大法官对婚姻的定义态度是比较保留或是采取张琼文大法官的
立场,要十名大法官同意才能做出解释,这次不会打爆大法官的办公室电话了呢!
相信开庭时大法官公课都做的很足,记得跟庭上说同性婚姻是基本人权绝对不会被打脸
伴侣法务实保障同志
(吴威志 云林科技大学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中华人权协会祕书长)
[去性别化,使得称谓上“男女”改“双方”、“夫妻”改“配偶”、“父母”改“双亲
”。则似乎对于同性恋者与非同性恋者之“不同事物未为合理之差别待遇”,造成侵害“
平等原则”之疑虑;更不用说,现行《宪法》第7条与第156条仍然明定“男女”与“母性
”]
然后阿网络上常看到特定人骂修民法972会让小孩的身份证父母栏改成双亲1,2是造谣,把
小孩当成自己物品,恐同反智岐视...
来看事实
国民身分证及户口名簿制发相片影像档建置管理办法第 21 条规定了身份证及户口名簿一
定要记载父姓名 母性名
https://goo.gl/WXjjiM
这次修民法972涉及同性共同收养,接着一定要修改国民身分证及户口名簿制发相片影像
档建置管理办法
,还是同志可接受一方约定为父一方为母呢?或是异性恋小孩用父母,同志收养小孩用双
亲?
台湾的下一代都是异性恋父母所生的,现在家长单纯不想小孩的身份证父母栏改双亲跟把
小孩当成自己物品一点关系都没有会被说恐同反智岐视,不能靠腰也不能举手说你造谣岐
视就是岐视
同性收养真的没有问题吗?
Goldberg在2012年的研究也显示同志家庭长大的小孩更容易发展出同性性倾向
看看教授怎说
中原大学特教系副教授曾淑贤: 同性家庭养育对儿童没影响吗
https://goo.gl/l7rFDd
[个案到八年级时,85%的同志家长已经分手(事实上,女同志伴侣是100%离异),相较于一
般家庭的69%高出许多。其实已经有许多研究文献一致性地证实,同性家庭的变动率远高
于一般家庭]
续谈同志家庭养育: 回应杨、金教授对完善文献引用的双重标准 (曾淑贤/中原大学特教
系副教授)
http://m.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1222/1017880
还有这次修民法972版本1079条-1第二项说收养子女的时候,不可以因性别等等因素,做
歧视的待遇。
这有什么问题之前解释过了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482171865.A.677.html
全世界没有一个民主国家是这样立法的!由谁来决定法官歧视?同志决定还是公投决定或是
上帝决定?
然后阿按照儿童权利公约第7条和第18条给予儿童的权利。及国际人权标准,儿童在“有
爸爸和妈妈的家庭”中受照顾是其人权,重要的是儿童权利公约103.11.20已在立法院通
过生效成为我国的国内法,这条就算立法也一定会被提请大法官解释
儿童权利公约
http://www.cylaw.org.tw/about/crc/26/108
最后我真的搞不懂出现在高二课本的同志热线为何要办讲座教人家说服伴侣参加多P
https://hotline.org.tw/event/832
真的没有一个领公义彩券盈余基金的公义团体会办这种讲座也!多P不管有没有戴套绝对是
增加得HIV机率的危险性行为,也违反对伴侣的忠贞义务
同志结婚也不适用刑法通奸罪的定义为何同运要推通奸除罪化呢?
推同婚又推通奸除罪化 律师:根本要破坏婚姻
(吴孟玲 执业律师)
https://goo.gl/FznlTh
http://imgur.com/83kAT5h
让我们用数字看看同志咨询热线办了这么多P及情欲甚至娱乐性用药的讲座成效到底好不

http://imgur.com/7RD6cIW
http://imgur.com/iwshOfn
Re: [新闻] 咨询热线是“约炮专线”?尤美女:那是同志朋友的生命线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81770495.A.848.html
https://hotline.org.tw/pagegeneral/307
[介绍毒品的效用,最后结论只是要他不要用药似乎无法符合个人状况...]
男同性恋吸毒的比例是16%,
台大公卫所的数据亦显示 非异性恋吸毒比率 比异性恋高了三倍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50304002578-260405
台湾的吸毒者大约是总人口的1.43%。
男同性恋吸毒比例:
http://www.aids-care.org.tw/db/Jour/1/20140930/4.pdf
吸毒总人口:
http://www.jinghua.org.tw/drug-news/1131
http://imgur.com/vN1LKch
http://imgur.com/9YiN65d
2016男男危险性行为得HIV1996人(83.24%),2015男男危险性行为得HIV1942人(83.46%)
2015年新增HIV 男男性行为比率台湾 2327 (83.4%)韩国 1152 (28%)香港 725 (56%)日本
1006 (69%)新加坡 455 (59%)
台湾男男性行为感染HIV人数超过日本两倍,日本总人口约1亿2681万台湾总人口2300万..
.
更多教授支持以特别法保障同志权益论述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488270167.A.CCF.html
作者: c80352 (谙语)   2017-03-14 01:12:00
您真是孜孜不倦
作者: jeds (走音的歌后)   2017-03-14 01:18:00
哈哈哈信仰自由啊
作者: djhaok (djhaok)   2017-03-14 01:20:00
作者: Raphaelkiki (猫奴)   2017-03-14 01:24:00
Zzzzzzz
作者: ru899 (爆米花)   2017-03-14 01:24:00
邪教打广告 每日二嘘任务
作者: loversdating (;))   2017-03-14 01:37:00
您真是孜孜不倦
作者: ff20   2017-03-14 01:53:00
XD
作者: ishiyoshi (无视すればいい)   2017-03-14 02:00:00
end
作者: yyyui (yyyui)   2017-03-14 02:02:00
晚安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欢的权利)   2017-03-14 02:13:00
1.王正嘉是天主教徒 https://goo.gl/YfFzCG2 https://goo.gl/wsQMKl 黄怡碧回了,她人权公约施行监督
作者: contrav (魂斗罗V)   2017-03-14 02:20:00
在男板同文章第一句还加“不适合讨论将删文” 这里就没了
作者: huhuiying (等妳自虫洞回返)   2017-03-14 02:23:00
请不要刻意将同志与吸毒、HIV等做等号联结;危险因子也不等于得病人数。你要讲权讲法请自便,但拿任何疾病攻击异己很可怕,当你要驱逐一个族群时更请不要因杀红了眼而泯灭了基本的人性。否则你与你所推崇的顾美玲宣教士对何谓教义的实践完全悖逆。
作者: lewlewbo (lewlew)   2017-03-14 02:29:00
第几篇啦?P币赚很饱吼?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欢的权利)   2017-03-14 02:39:00
3.想到曾品杰名言:当法律专业与圣经价值相互抵触或不合时应该要选择圣经价值 摘自 https://www.ct.org.tw/1303613
作者: friends29 (凉哥哥)   2017-03-14 03:46:00
啊 出桶了呀
作者: guitar0225 (ibee(艾比))   2017-03-14 04:53:00
看吧,之前还在那边假中坜,就说你是反同了
作者: nightwing (内观自心)   2017-03-14 06:28:00
收养子女问题 我不知道被收养小孩 心里是不是能接受
作者: toadeline (冬眠中)   2017-03-14 08:33:00
打哈欠
作者: vavavoom (山豆几)   2017-03-14 10:07:00
今日最好笑文章xDDDDD
作者: orangeJUNSU (ROXY)   2017-03-14 11:11:00
孜孜不倦
作者: cabama (口可)   2017-03-14 11:25:00
同性恋吸毒的比例是16%,台湾的吸毒者大约是总人口的1.43%....那剩下来的是?
作者: yingrain (丽莎)   2017-03-14 12:04:00
所以呢?把一堆负面资料扭曲贴上可以说明什么?照你的逻辑,异性恋婚姻早该废除,问题也一堆
楼主: microXD (XD)   2017-03-14 12:10:00
陈述事实叫扭曲贴上!同志的数据也都是来自疾管署,要说疾管署扭曲造谣?还有你可以告诉我除了同志咨询热线有其他领公益彩券盈余基金的公益团体办多P讲座吗?
作者: huhuiying (等妳自虫洞回返)   2017-03-14 12:52:00
再说一次 就算疾管署也没说过危险因子就是得病人数
作者: a0931884572 (莳生)   2017-03-14 12:52:00
#1OnYDk_r (Gossiping) 专法更有保障? 我们拿这例来说好了如果适用专法后 我是女司机的女性伴侣 请问我怎么对男性乗客提出通奸告诉?
作者: huhuiying (等妳自虫洞回返)   2017-03-14 13:28:00
嗜血的你到底是爱哗众取宠还是时间太多?该图上清楚标明是危险因子统计,结果你在内文就硬要将危险因子指标数写成染病人数一千多人?你不是宣称你家人学医?那请搞清楚何谓"危险因子"再来同张图万年贴好吗
作者: se52804   2017-03-14 13:57:00
作者: ppopp1016 (ppopp)   2017-03-14 14:14:00
==
作者: always5566 (5566)   2017-03-14 14:16:00
原来是中正神学院 我还以为是法律学院
作者: huhuiying (等妳自虫洞回返)   2017-03-14 14:50:00
说不出所以然所以在混淆视听? 图中"MSM个案数仅是危险因子指标",因为MSM的确有HIV高危因子,也就是说该年度从事MSM有1996人,但不代表该年度染病人数就是1996人。举个浅显之例:中风的高危险因子指标有肥胖糖尿病高血压,但一个同时具有肥胖糖尿病高血压的患者不代表他一定会中风。而且MSM之所以会成为HIV高危因子主要是他们怕特殊性爱模式易染病,所以比异性间性爱族群更常去做筛检,提高MSM通报数,然而MSM不等于染病,HIV的MSM危险因子个案更不等于HIV染病人数。要说几次才懂?"本国'感染'HIV危险因子统计表"就是指可能感染HIV的几个子项目因子,MSM占个案多数就是因从事男男性行为的族群最常去自主通报筛检,难道你要说他们自主常态筛检就是得病? 照你的逻辑那为何在母子垂直感染此项没人,但实际上仍有爱滋婴幼儿存在?因为无人以垂直感染为由筛检当然无从统计。你知道如果社会上继续再多几个像你这样用扭曲变造甚至错误的医学常识来攻击"任何疾病"族群会有什么可怕的后果吗?就算是HIV与爱滋染病者也有非男同甚至是小孩,结果因为你们的混沌视听让一堆不明就理的嗜血暴民说要扑杀所有爱滋病患,连有9成机率可治愈的小孩也不放过。这就是你对基督教义的诠释?
楼主: microXD (XD)   2017-03-14 15:50:00
http://imgur.com/9YiN65d你有看到母子垂直传染的历年累计个案数女16男17总计33(0.1%)吗?你没乱讲吗?白纸黑字的图表还要继续吗?你现在是要说很多异性恋得HIV没有通报?你知到HIV是法定传染病医师一定要通报吗?程现事实就叫扭曲造谣喔!?卫福部都不要公布真实数据对同志最友善了对吧!?
作者: huhuiying (等妳自虫洞回返)   2017-03-14 16:09:00
为什么你要一直为辩而辩呢?你有看到15,16年的指标是0吗?你知道所谓33个是指近30年33个但这几年却都是0筛检通报数吗?你有想过为什么这几年仍有爱滋婴幼儿存在但每年年度指标是0吗?这种深层的统计与社会因素我想你是怎样都想不出来的吧。还有,请问我哪时说过异性恋得HIV不通报??请你指出来??我从头到尾只说从事MSM的男同族群因为怕自己特殊的性爱模式更易染病所以比其他族群更常去自主通报筛检。公布真实数据最友善?你的真实与友善就是用错误类比来诠释数据与图表借机对大众混沌视听近而发动撕裂与屠杀吗?
楼主: microXD (XD)   2017-03-14 16:26:00
卫福部的统计资讯在此我有没有造谣扭曲社会自有公评https://goo.gl/7vB2e6
作者: huhuiying (等妳自虫洞回返)   2017-03-14 16:42:00
你是因为不懂又说不出所以只能对我乱泼脏水吗?请问我何时说过HIV是小感冒??我只是告诉你不要错误诠释疾管署针对HIV"危险因子"的分析表,以及为何MSM会是高危因子但非染病的原因。HIV与爱滋占健保支出额度远落于十几名外,绝对低于如洗肾等榜首,更遑论亏损大宗根本是健保浮报与滥用急诊,这就是我说请不要一付‘任何人都不准占我钱便宜’的嘴脸而拿“任何的疾病”来攻击异己,因为这种行为不但残酷而且危险。除非你或你家人这辈子都别生病别用健保或说你们的病都干净俐落绝对不会引起任何的并发症再来嘴炮。
楼主: microXD (XD)   2017-03-14 16:44:00
谈鸡尾酒疗法之抗药性https://goo.gl/dvY7dF
作者: yingrain (丽莎)   2017-03-14 16:47:00
谢谢喔,那我要不要贴一个异性恋性侵杀人比例来说异性恋更有问题?要不要废除异性恋婚姻?
作者: huhuiying (等妳自虫洞回返)   2017-03-14 16:49:00
你要不要再去咨询一下你自称学医的家人?否则一再贴一堆你之前已贴过的东西也不能把你用错误知识诠释疾管署分析表导正
作者: AdoorY ()()   2017-03-14 17:16:00
跳针的是谁大家都知道
作者: huhuiying (等妳自虫洞回返)   2017-03-14 17:20:00
你要跳针与回避上面一大堆质疑你相关权、法与医的推文几次??我再解释一次,MSM是指男男性行为,所以MSM当然不等于染病,HIV的危险因子更不可能就代表HIV的染病人数,就如同肺癌的高危因子是吸烟,但吸50年烟未必就会得肺癌。否则你贴一万次的这图表为什么不直接写‘感染HIV实际人数’而要写‘感染危险因子…’?危险因子列表中MSM占大宗的原因我上面已陈述多次,不再赘述。 还有,我没有说过爱滋是小感冒,请不要因为想逃避自己说不出所以然的囧境就持续对我泼脏水。不过请记得,现今爱滋患者未必只要男同,更有治愈率高的孩童,你要拿任何疾病或疗法或副作用或并发症或你的钱什么挖糕的来攻击任何族群时请反求诸己,并注意是否可能引发撕裂甚至扑杀危机。
作者: a0931884572 (莳生)   2017-03-14 18:57:00
拿你最爱提的通奸罪来说好了 如果今天我是男/女同不走民法而改以专法时 当我的伴侣跟异性通奸时我该如何提起通奸告诉?通奸罪的构成要件之一 有配偶且婚姻存续 这点就不符合了如果为了提起告诉 还得证明专法=婚姻 试问这专法有存在的必要吗?如果每次碰到同样的状况 得提出行政诉讼 来证明专法=婚姻的效力 专法如何提供同性更多的保障?
作者: TerryDora (泰利泰迪)   2017-03-14 19:05:00
很明显是护甲盟的工读生,滚回去领500
楼主: microXD (XD)   2017-03-14 21:13:00
你说你喔!晚点回一篇打脸偏离事实的扭曲太严重了!本来不想回的,还要跳针我疾管署的信箱都寄了呢
作者: bettybuy (什么事都叫我分心)   2017-03-14 21:23:00
http://i.imgur.com/TU5QINR.jpg你拿这个报导来讨论非异性恋者吸毒比例比异性恋者多?
作者: huhuiying (等妳自虫洞回返)   2017-03-14 21:24:00
所以你到底是打电话还是寄信?那就快点公布你说的公文吧,我真想看哪位疾管署人员敢说出‘危险因子=染病人数’这种话。记住,卫福部说疾管署的公文要有职衔和官印哦还有你真要回应请不要选择性回应,上述推文针对你关于权力、修法与吸毒比例恶意联结的质疑请一并回应
作者: bettybuy (什么事都叫我分心)   2017-03-14 21:37:00
另外想提问你拿那篇pdf档的用意? 是要告诉大家男同志吸毒助兴的比例吗? 那篇pdf主要讨论男同志群体,那其他群体吸毒助兴的比例? 还有,为什么那篇文没做田野访谈,直接拿ptt文章? 那篇文章的数据是想说明什么? 前面国际人权法律引得很有趣,后面是在超展开什么?
作者: joane50731 (joannetseng)   2017-03-14 21:51:00
完全看不下去,歧视就说
作者: Serenede (Serenede)   2017-03-14 23:56:00
真是不死心XD
作者: furos (furos)   2017-03-15 00:46:00
离婚率?异性恋自己都管不好了管到同性恋头上,要不要看看台湾离婚率多少啊?不会心虚吗?每次都贴HIV的资料烦不烦,那你怎么不多关心肾脏疾病、大肠直肠癌?蝉联十大死因冠军30几年的可从来不是爱滋病。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