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qaqq (eleven)》之铭言:
: 左图是我朋友
: 右图是抄袭者
: 看了一下右图作者出的其他贴图
: 发现他抄袭不是第一次了
: 不知道要提告什么的还有没有救
: http://i.imgur.com/FiVO2rp.jpg
: http://i.imgur.com/Z19Cb6l.jpg
: http://i.imgur.com/OcKA4GT.jpg
: http://i.imgur.com/AelISwC.jpg
我之前有受邀去LINE本部上过智财权的讲习
是在宝宝不说被抄袭之后没多久的事情
推文有说概念不算抄袭,其实不算对
我写些我当初笔记内容给大家看看
法律上对抄袭来说是没有定义的
我们只能先从一些"观念"上来认定对方有没有抄袭(只是认定而已)
其中包含:
1. 复制 = 就是你看他的图很明显就是拷贝的
2. 修改 = 可以看出来是拿你本来的图去修改的
3. 叠图 = 虽然长得不一样,但是用叠图法发现肢体雷同
4. 概念 = 就是原po假全频这个例子
5. 风格 = 顾名思义就是画风的问题,例如我的贴图是涂鸦乱画风眼神不对焦
但以上这些,也只是让你觉得对方是抄袭你的一种观念上的认定
不表示这样对方就真的是可以以此来被定罪为抄袭(不管他是真的抄还是没抄)
而且以上这都是"主观"的判断,也只有前三项比较客观一点(但还是偏主观)
简单来说,假全频就概念上来说有符合到主观观念中概念的抄袭
但是目前为止,也只能这样,顶多先拿来嘴嘴,不能拿他怎样
之后,真要告下去,进入司法程序开始
就是会有所谓的个案判断,还是以法官的"主观"去判断,大略微以下三点
A. 抄袭比例的判定 = 就是看%数,但也没真的规定多少%算是抄
B. 双方有无接触的可能 = 例如被告方是否认识你,有看你FB团,关注你的创作
之前澄果金鱼案例最后被判有抄袭就是因为这点
C. 有无实质相似处 = 从思想、特点、技巧上去判断
我听课听到这部分的时候其实觉得蛮无奈的
因为这就表明告诉我们,其实你只要抄得有技巧
老实说很难在法律上被定为抄袭
之前我的贴图也有被疑似抄袭过(我觉得)
很多人会想,火柴人不都长一样,哪有什么抄不抄的问题?
问题是我觉得我的火柴人,眼神特别刻意的不对焦,是我的特点
其他人的火柴人也都各有特色,大家各有风格
就有个人的版本在line贴图区连我自己还以为是我的图
虽然根本无法证明是抄袭,但是心理上还是会觉得有疙瘩
以原po的状况来说
假全屏这概念也不是专利,谁都能画,他蔬果也不同,还加了脸
要说他抄袭我认为法律上算是他有利
但是我自己主观判断上我觉得是有抄
因为该作者的图,老实说....都很有别人的影子XD
但也不能怎样,只是我自己觉得,因为也有人不觉得
抄袭没有法律定义,只能这样
所以通常只能先求自保
你的图至少要保留
1.创作时间
2.草稿
3.修改版本与过程
4.完稿版本
以此证明你的东西是你确实有过创作经历
防止有一天结果是你被告抄袭
大概是这样
结论就是现阶段拿他没皮条
但我懂你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