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发文请见谅)
最近因为连假待在家与妈妈多了很多相处机会
讲到表姐因为准时上下班被老板辞退(据表姐说老板希望她可以多留一两个小时但没加班
费)
我自己是觉得既然不是责任制(虽然这也很多人诟病)把工作做到一个合理的段落就可以
准时下班
要多留就要给加班费
就被我妈唸说这样太自我而且给老板的感觉是会拉低公司的向心力
普遍公司都会希望员工可以多留一点
她又说加班费是公务人员在吵的因为他们不用害怕被辞退解聘
我们这种普通人只能乖乖顺从老板的话
可是这样不是惯老板吗?
还是真的是我太天真太自我了@@
希望有人可以替我解惑
补充
表姐在贸易公司上班
据她说留下来晚走的那些人也不是在做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