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无良牙医那篇文 让我想起之前暑假打工的一些疑惑点
之前是在咖啡店打工的 现已离开 离开原因等等会讲到
第一个问题是 当初面试的时候 老板和我说会帮我保劳保 但是健保的部分我自己应该平常就有在保了 所以他就不帮我保了
当下听到就觉得好像哪里有问题但又觉得好像蛮有道理的再加上朋友也在那里打工所以想说应该没有问题吧就没有提出问题
所以是这样是正确的吗?还是老板必须要帮我保劳保才是正确的呢?
第二个问题就是在我进去的第二还是第三个月 老板说要请大家吃饭顺便宣布重要的事情 但是我因为个人原因所以没有去吃饭 事后老板才和我说那天要讲的事情就是这间咖啡听要收掉不做了 所以我也做到X月X日就可以了
想请问我这样算是被遣散吗?
(咖啡店收掉的原因不是生意不好 而是老板身体有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