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闲聊] 人生第一次收到情书

楼主: akiyamatt (aki)   2016-12-26 23:17:07
:
: 真的什么奇人异事都被我遇到
会回文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备份推文,证明妳有随意公告他人照片与书信之嫌,并期待那位
学长对妳提告 ^^
著作权法:https://goo.gl/428MbO
妨害秘密罪:https://goo.gl/GNQa4z
个资法:https://goo.gl/uvRzsJ
为规范个人资料之蒐集、处理及利用,以避免人格权受侵害,并促进个人
资料之合理利用,特制定本法。
本法用词,定义如下:
一、个人资料:指自然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国民身分证统一编号、护
照号码、特征、指纹、婚姻、家庭、教育、职业、病历、医疗、基因
、性生活、健康检查、犯罪前科、联络方式、财务情况、社会活动及
其他得以直接或间接方式识别该个人之资料。
二、个人资料档案:指依系统建立而得以自动化机器或其他非自动化方式
检索、整理之个人资料之集合。
三、蒐集:指以任何方式取得个人资料。
四、处理:指为建立或利用个人资料档案所为资料之记录、输入、储存、
编辑、更正、复制、检索、删除、输出、连结或内部传送。
五、利用:指将蒐集之个人资料为处理以外之使用。
六、国际传输:指将个人资料作跨国(境)之处理或利用。
七、公务机关:指依法行使公权力之中央或地方机关或行政法人。
八、非公务机关:指前款以外之自然人、法人或其他团体。
九、当事人:指个人资料之本人。
所以妳在未经学长同意的情况下随便公布他人信件与照片,加上他的所为又不违反公共利
益,其实已有触犯该法的可能性.
如果真不喜欢对方,大可以直接明讲,而不是私下批评他人.成天只会抱怨别人有问题,
也不回头想想自己的道德水平是高尚在哪??
另外乱酸别人的字之虞,要不要顺道po上自己的笔迹给人看看呢 ^^
:
作者: mono5566 (曼娜)   2016-12-26 23:18:00
恭喜10万
作者: maxiQQ (maxiQQ)   2016-12-26 23:20:00
女生认知真的很脱离现实社会 还在粉红泡泡
作者: mono5566 (曼娜)   2016-12-26 23:20:00
然后阿,那个笔迹那个文以前好像看过 颗颗颗
作者: domorita666 (大王)   2016-12-26 23:21:00
原文没惹耶
作者: lpbrother (趴趴153豆瓣LP哥)   2016-12-26 23:24:00
我都收到楼下写的
作者: DinYu (莎莎)   2016-12-26 23:30:00
楼上不可以贴出来喔
作者: jameshcm (亿载金城‧武)   2016-12-26 23:30:00
你引用法条错误,是刑法妨碍秘密罪,不是个资法。
作者: medama ( )   2016-12-26 23:32:00
抢到10万篇了
作者: monkeyeden (吱乐园)   2016-12-26 23:33:00
恭喜
作者: jameshcm (亿载金城‧武)   2016-12-26 23:35:00
"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
作者: sakusakurai (我的GG有300公分( ̄﹁ ̄))   2016-12-26 23:35:00
第十万篇欸!!!恭喜!!!!(?)
作者: KMTlove (DPPbullshit)   2016-12-26 23:36:00
哈哈恼羞删文哈哈^_^帮高调学长快来告!!
作者: jameshcm (亿载金城‧武)   2016-12-26 23:40:00
算了啦,别追究了,等下把人家吓跑怎么办 @@
作者: gundamf91 (还在想)   2016-12-26 23:41:00
个资法比较适用
作者: jameshcm (亿载金城‧武)   2016-12-26 23:41:00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50916/565673.htm这是近期比较接近的案例,供参考。
作者: love24h7days (好想变成西瓜)   2016-12-26 23:42:00
推你
作者: KMTlove (DPPbullshit)   2016-12-26 23:43:00
应该4不会这样就被吓跑惹吧@@
作者: lb00202549   2016-12-26 23:45:00
告!
作者: KMTlove (DPPbullshit)   2016-12-26 23:46:00
这篇文优质^_^赞赞!!推
作者: davidWG5566 (查理)   2016-12-26 23:52:00
数据统计暨法条哥给推
作者: domorita666 (大王)   2016-12-26 23:52:00
会不会明天又出来发文了内 每天都可以看到她哈哈哈哈
作者: KMTlove (DPPbullshit)   2016-12-26 23:54:00
只是他发文前要长点知识才行呢^_^
作者: sss0923 (所以呢)   2016-12-27 00:16:00
删文惹 森77捏
作者: cms6384 (生死有命)   2016-12-27 00:29:00
不帅还要被这样羞辱QQ
作者: coco2303 (挤瑄不听我讲的 整天问?:)   2016-12-27 01:01:00
哭哭 知道了
作者: KMTlove (DPPbullshit)   2016-12-27 02:22:00
真是的 为什么要嘘呢^_^不要这么容易崩溃嘛QQQQ不哭不哭眼泪4珍珠~~好好反省才是上策喔~~加油捏~~~~
作者: kevin820308 (fdsfssdas)   2016-12-27 09:35:00
那个id我猜是她自导自演,真以为有人会集吉她喔XD
作者: kathy0108 (AKMU)   2016-12-27 11:19:00
备份推文可以整理一下换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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