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opractise (爱上黄柿子)》之铭言:
: 四叉猫不在了, 大家不用再怕因为反同婚而被水桶了
: 大家觉得会支持同婚吗?
: 我个人是觉得专法就好了,
: 另外也不要动到小朋友的奇怪性别教育, 同性恋捐血, 还有什么不分男女的厕所 那些
: 再这样下去台湾只会越来越乱
: 大家觉得呢?
: PS:不开放吵架, 大家都有彼此的立场, 所以吵架也不会有结果, 所以也不用争辩
专法或是修法最矛盾的是
在谈论修法的时候,支持者说根本不会有任何影响,没有差别,
只是修改成同志或是同性别也适用.
那既然没有任何影响或差别坚持一定要修法而不要专法的理由是什么?
主要是说专法有歧视的"嫌疑"
可是,专法真的会造成歧视吗?
我个人觉得不会.
这就跟主张修法不会造成任何影响、差别、感觉是一样的.
一方说专法不会造成歧视,无法达成共识
一方说修法不会造成改变,无法达成共识
如果同志结婚会受到歧视,那绝对不会是因为使用的法条不同.
就算是修法而在同一法条之下,也不会改变相同性别结婚的事实.
对人们来说,差异在于同性与异性, 而不是一个是异性婚姻法,一个是同性婚姻法.
如同说修法对于生活完全不会有感觉差异是一样的.
难道"法条只是法条"和生活无关就不能套用在专法上面吗?
还是说上面这句话本身就是错误的,或是可以是双重标准的? (当然不能双重标准麻)
要说专法是歧视而反对专法,
我觉得比说修法不会造成任何影响,差别,感觉还没道理.
说回修法这件事,我相信大多数的人根本不熟民法.
也不会因为同性婚姻而去详读民法.
结婚根本不必熟透了民法才能结婚.
但是如果是修法,那法条的改变是肯定的.
即使只是用词遣句的不同,还是改变.
就算要说口语上或是生活上没有差异,但总是还有会产生差异的地方,不管多细微.
那就会产生一个问题,
为何本来就这样的异性婚模式"必须"要因为同性婚姻而去产生改变?
专法是否有歧视的事实或是专法是否会受到异性婚姻法的压迫?
之前好几篇文都在吵修法.
为什么不要修法,为什么要修法,修法会不会有影响等等等
但我真的好想知道,那为什么不要专法,专法会不会有影响?
真的会因为这对生活毫无影响的东西而造成歧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