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道德问题 与 社会安全的综合
就如同许多行业有规定罹患某些传染疾病
就必须放弃工作
以免有机会传染他人
餐饮业要求参与供餐的从业人员体检
一旦发现有某些法定传染病
就要依法被迫停职 甚至无法再继续工作
法律上也不是只针对爱滋病人
还有其他更多的传染疾病患者也是这样被受限
若站在罹病者的角度来看
他们的工作权被剥夺
是否也是一种人权迫害?
但就社会安全的立场来想
不能因为让你的工作权继续的原因在于
保障无辜民众不会受到未知的罹患风险
我只要问支持者一个问题
你愿意在自己或家人需要开刀输血的时候
接受任何一包血液来源是属于高风险族群所捐赠的爱心?
我开过两次大刀
我可不愿意在麻醉醒来后
被告知
我的输血来源是来自于高风险族群的捐赠
或许有人会说
这些又不一定会发生
我只能回
那么台湾干嘛还要在公共场所禁止抽烟
吸二手烟得癌症的机率
也不是一定会发生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