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伴侣法 务实保障同志

楼主: microXD (XD)   2016-12-15 23:56:41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61215000516-260109
伴侣法 务实保障同志
近期同性婚姻合法化的议题,让台湾社会沸腾。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召开婚姻平权法
案《民法》修法,目前共有尤美女立委、许毓仁立委及时代力量党团3个提案版本;但因
正反意见人群众多,甚至号召上万人包围立法院。朝野决定暂缓审查,先举办公听会后再
讨论修法。此一议题表面虽暂平息,但是社会冲击无可预测,尚有许多《宪法》规范需要
考量。
婚姻平权同性结婚的主张,大多引用《宪法》第7条平等权的规定“中华民国人民,无分
男女在法律上一律平等”,此处的平等是在保障“公平对待”,真正内涵是“实质的平等
”;亦即大法官释字593号“对相同事物为差别待遇而无正当理由,或对于不同事物未为
合理之差别待遇,均属违反平等原则”之涵义。
故知,平等并不禁止“差别待遇”,而是追究“差别待遇是否合乎社会与人民的需求”,
所以判断是否侵害平等权须理性思考;全面以同性结婚为前提,修改一体适用的《民法》
而加诸国人有别以往的婚姻制度,或精确地说,以修改《民法》去改变多数人婚姻生活、
家庭称谓,这样是否是《宪法》所要保障的平等。
我国《宪法》并无明文对“婚姻与家庭”加以保障,仅于基本国策例示,因此,如果立法
委员主张“婚姻平权”,提案修改《民法》去性别,而欲将夫妻、父母等用语,也得去性
别化,使得称谓上“男女”改“双方”、“夫妻”改“配偶”、“父母”改“双亲”。则
似乎对于同性恋者与非同性恋者之“不同事物未为合理之差别待遇”,造成侵害“平等原
则”之疑虑;更不用说,现行《宪法》第7条与第156条仍然明定“男女”与“母性”,在
未修改《宪法》之前,断然改为“双方”与“双亲”似已逾越《宪法》所欲保护的差别待
遇。
大法官释字554号理由书说明“婚姻系一夫一妻为营永久共同生活”,甚至释字362号与55
2号仍在阐释“维系一夫一妻制度”。虽然提案立委可以解释“一夫一妻”并非“一男一
女”,然而众所周知此非大法官解释原意。“婚姻”所要保护的包含结婚缔约权、选择对
象权、婚后姓名与财产决定权、生育子女自由权,甚至决定离婚权才是实质人权;其牵涉
层面极大且深。
立法院一读通过有关同性结婚的《民法》修正案,观诸各国,是不需如此急促;所以目前
法务部已正研拟特别法──“伴侣法草案”保障同志权益应是务实作法。惟值得观察的是
,法国此次抗议也主张“伴侣法”应禁止同性伴侣借由人工生殖技术和代理孕母拥有孩子

台湾社会实在还未成熟到,去超越如法国等许多开放的国家,去制定一个世界绝无仅有且
不仅适用同性结婚也适用全体国民的《民法》。表面只要修改《民法》5个条文,但未来
牵涉而需一并检讨多达300多个相关法令;如此,将会严重影响目前已经很难维系的家庭
关系。
我们坚持维护人权,尊重同性者的尊严及人格,但不用矫枉过正;透过《民法》全面性且
强制性的作法,只是混淆“婚姻与家庭”的价值,撕裂《宪法》与释宪者的努力。支持婚
姻平权更应深切考量,同性恋者的“差别待遇合乎社会与人民的需求”,才能得到实质平
等的对待 。(作者为云林科技大学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中华人权协会祕书长)
(中国时报)
心得
现行法婚姻制度中一男一女结婚产生下一代,除了保障两个相爱的人成家之外,亦有保障
子女能够在稳定的家庭中成长,而子女和父母都有血缘关系,这正是维护家庭稳定的重要
因素,实务上多少夫妻吵架最后是为了孩子而和好或隐忍,亦表示婚姻制度的稳定和有双
亲血缘关系的子女确实有关。
同志他们的婚姻平均4.5年,比异性婚姻的25年短。
作者: kamoi   2016-12-15 23:58:00
直接end
作者: ilastor1124 (樊恩)   2016-12-15 23:59:00
你好烦
作者: roc1110 (上层建筑)   2016-12-16 00:01:00
此帐号必嘘~上次被我抓到,引错法条
作者: just260km (小老虎喵喵叫)   2016-12-16 00:05:00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欢的权利)   2016-12-16 00:07:00
此作者3误, 1称谓没改啊, 2法务部已说不提专法版本了3不是绝无仅有,有21个已同婚.感觉此作者写文前功课没作好
作者: exilem (Hsuan)   2016-12-16 00:16:00
请去多了解好吗
作者: zyklon (zyklon)   2016-12-16 00:20:00
到底要发几篇阿?
作者: hitsuchi (你好)   2016-12-16 00:22:00
..........
作者: skyviviema (天泽)   2016-12-16 01:07:00
你是身在"嘴巴上说为孩子"而隐忍的家庭吗 还以为这样真的对小孩比较好? 我亲身经历告诉你这是错的!坚持表面上虚假的一男一女婚姻才是造就一堆家庭悲剧的成因 护家盟真的认识什么叫做"家庭"吗从你们一直以来的言论就知道 根本只懂"形式上" 根本不懂家庭真正该拥有的"心"而且不管有没有改称谓 如果你的家只因为改了称谓就会瓦解 那也只证明那样的组成有多虚假脆弱而已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12-16 01:15:00
每日任务(1/1)
作者: sglory   2016-12-16 01:18:00
哪来的专法.....
作者: Misiasuu (陌生人)   2016-12-16 01:58:00
你不要装没看到sky的推文,是瞎了吗?
作者: noovertime (敻)   2016-12-16 02:05:00
嘿 我认得这个ID
作者: a0813   2016-12-16 02:07:00
人家秘书长有两个家庭耶,你是有几个家庭跟人嘴了不了解家庭?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欢的权利)   2016-12-16 02:21:00
我提的3误,原po虽然解释了却没能为这作者解套,因为白纸黑字,他写的跟你解释的就不一样.显得原作者对这议题外行,
作者: fattyfatty (小胖子)   2016-12-16 02:22:00
所以你否定了异性恋的重组家庭? 跟无血缘的收养家庭? 我把我弟当作亲弟弟 来疼 谢谢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欢的权利)   2016-12-16 02:22:00
挂上教授或秘书长的身份并不会让他的文章看来内行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6-12-16 05:44:00
我就说了,专法不一定是歧视,但目前推专法的不是搞不清状况就是假专法真歧视,看此人即知
作者: Doralice   2016-12-16 06:57:00
几年前推伴侣法的时候怎么没看到这ID出来支持
作者: singing1010 (挖母灾)   2016-12-16 08:24:00
每日任务
作者: just260km (小老虎喵喵叫)   2016-12-16 08:34:00
同志家庭长大的小孩有性倾向的“问题”?? 问题???
作者: ToBy28 (托比)   2016-12-16 09:20:00
先拿法条出来再说,别在那边五四三原来中华人权协会秘书长写这种东西,可以自己请辞了
作者: eric791112 (ericfu)   2016-12-16 09:30:00
暂缓审查????美女不是说月底前必送审吗?怎么现在又搞这招
作者: billykin   2016-12-16 09:44:00
每日任务
作者: x19x (心轮)   2016-12-16 10:51:00
又是你
作者: james13112 (宇宙级边缘人)   2016-12-16 11:04:00
哦 小孩的平等权喔 那你又知道小孩想出生当你孩子了
作者: lurensmile (路人)   2016-12-16 11:13:00
2013年要推伴侣法的时候似乎也是同一群人哭天喊地的在阻止耶,怎么回事,人格分裂?
作者: kyotenkacat (maina)   2016-12-16 11:40:00
修民法->反对!请提专法!;提专法->反对!违反伦常!
作者: s41429 (〃小淡ˇ有你真好>///<)   2016-12-16 11:53:00
什么叫作婚姻平权是对于同性恋者与非同性恋者之“不同事物未为合理之差别待遇”!!!!不管性向大家都是奉公守法纳税的一般人,两人也都是相爱想共组家庭,到底哪里是不同事物了,法律不能为偏见服务好吗
作者: breaststroke (Breaststroke)   2016-12-16 12:45:00
你闭嘴删文吧
作者: skyviviema (天泽)   2016-12-16 13:09:00
你研究的数据和单位客观吗 科科
作者: james13112 (宇宙级边缘人)   2016-12-16 13:47:00
唉 我觉得脑残也是种病 怎么办 请问要怎么改变这想法
作者: tddt   2016-12-16 15:11:00
婚姻就一夫一妻啊,不知道甲甲在争什么
作者: monkeyeden (吱乐园)   2016-12-16 15:11:00
你到底是认真的还是在反串啊…
作者: surflove (U may say I'm a dreamer)   2016-12-16 15:51:00
作者: jasonshiue ([科科])   2016-12-16 21:56:00
厂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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