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这学期修了一门“中间不会下课,要去厕所就自己离开”的课,
当她在如厕的过程有听到有其他人出来但没有冲水,然后进去朋友那间的隔壁。
可以怀疑是那个人在换位置偷拍。
当我朋友如厕完毕后,从镜子发现厕所门板上方有手拿着拍摄设备,
对方似乎察觉到被我朋友发现,所以手马上缩了回去。
朋友出去又回来堵人,没想到该男子刚好跑出来,
他跟我朋友对峙了几秒后,便冲下楼梯。
朋友在后方追喊,希望有路人可以帮忙,但可惜上课时间没什么人在外面。
其实学校有调出追喊路线上的监视器,拍到该男子全身,脸的部分也很清楚。
特征: 白T、灰运动长裤、小眼睛、黑框眼镜、嘴唇厚外翻、黑运动表、黑Nike鞋。
我朋友说警察和教官希望她注意用词,文章也限定发布在校内的相关社团。
但我实在看不下去,为什么不能发?是因为没办法证明那个男子有偷拍我朋友吗?
我相信靠监视器拍下的影像,很快就可以找到人的啊!
教官说注意用词我可能不会在意,但是警察说注意用词就...???
我有点怕,所以不敢附上照片,歹势...
有法律女孩可以给点建议吗?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