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 title,
现在每个人都会办各式各样的帐号,
办帐号的时候都会跳一些《使用者条款》之类的东西,
你如果不接受你就不能使用他们家的服务。
比如说PTT就有《本站使用者条款》
内容大概长这样:
1-4、站内回复文章之合理使用
在不涉及攻讦、侮辱、商业用途、假冒他人、扭曲文义、断章取义或其他违反本合约、
法律之精神的条件下,您了解并同意本站其他回复您文章之作者,已获得您无偿授权,
可于本站内引用您于本站所刊登之内容(含发文与推嘘文)。当然,对于各种情况恶意
之引用于本站内仍不被允许。
或者是FB:
2. 您分享的内容和资料
4. 当您以“公开”设定发布内容或资料时,即代表您允许所有人(包括 Facebook
以外的人士)存取或使用该资料,并且将之与您关联在一起(例如,您的名字和
大头贴照)。
我自己是不会看啦,
因为如果点不同意我就不能用了OAQ
不过真的遇到纠纷的时候,
这些规定很重要耶~
感觉好像应该先认真看完再点接受,
不然到时候真的要打官司,
找律师律师看到这些不知道还会不会接这个case呀?
不知道大家都会不会看这些内容,
还是跟我一样直接END然后点“同意”送出帐号申请呢?
※ 引述《kerina999 (kerina)》之铭言:
: 大家好
: 关于之前我所说的每一句每一字都是真的
: 原本以为关于日旅版的纠纷已经可以告于一段落
: 念在有一个人是曾经的朋友, 他爆的料一半属实,一半唬烂。
: 没有想到会有有心人又把他转到这边来,
: 甚至还没有我的允许就公开我的个资我的照片。
: 士可忍孰不可忍, 这次我不会再姑息养奸了。
: 对我有不实指控的, 诬辱人的, 擅自贴我照片,公开我脸书个资的, 你们都不用急着
: 删文章了。
: 我已经找好律师,截好图, 明天就会开始准备写存证信函了。
: 我怎么会缩起来呢?
: 我会把这些不实的言论不实的指控一一绳之以法才会继续浅水呀。
: 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
: 大家也要开心的期待新的开始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