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验精液量查外遇 夫怒休妻

楼主: strellson (台语是客家话)   2016-11-28 08:54:36
新闻标题:验精液量查外遇 夫怒休妻
新闻连结: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056400
新闻内文:
105-11-28
相恋13年 结婚半年就分居
〔记者颜宏骏/彰化报导〕一名电子公司的男工程师与女友爱情长跑修成正果,岂料婚后妻子不但一手掌握家中经济大权,下班后就要丈夫脱裤检查身体有无异味,甚至两人做爱后,妻子立刻检查保险套内丈夫精液浓稠度和多寡,若未达标准便追问行踪,追查丈夫有无在外偷吃,丈夫自嘲有如活在“楚门的世界”,毫无隐私可言,因而诉请离婚,法官审理之后,认为2人婚姻已有难以维持之重大事由,判准离婚。
判决书指出,这名电子公司的工程师和女友相恋13年后论及婚嫁,婚后2人住在彰化的公寓,妻子要求他把薪水交出,每月只给他6000元生活费,因丈夫实在不够花用,偷偷藏私房钱却被抓包,2人为此大起口角。
夫控常被罚跪、罚掌嘴
工程师抱怨妻子个性太强悍,只要意见相左,就大声要他下跪,还要自己掌嘴,把他逼到精神快崩溃;最麻烦的是,妻子疑心病重,每次他下班一进门,就被妻子要求脱裤检查,还会闻他身上有没有异味,而且每次2人做完爱,妻子就检查保险套内的精液,查看量是否变少,浓稠度是否“正常”,如果精液变少或变稀,便怀疑他在外面“用掉”,要他交代行踪,并调阅行车纪录器和手机通话纪录查证。
由于婚姻关系不佳,这名工程师形容自己有如电影“楚门的世界”,随时被监视、看管,俨然成为“姻婚的囚徒”。
妻称夫外遇才嫌东嫌西
结婚不到半年,工程师就向公司申请调职到台南工厂,并在当地租屋,夫妻长期分居两地,感情渐行渐远。
今年7月间,2人先到彰化地院调解离婚,但因妻子要求给付150万元的“劳务费”而谈判破裂,工程师只好提起诉讼,要求和妻子离婚。
结婚2年多 2年没见面
彰化地院审理时,妻子说,丈夫根本一派胡言,婚姻出问题的主因是丈夫到护肤店找“小姐”,还另结新欢,她为了维系这段婚姻,即使分居,还常到丈夫台南租屋处打扫环境,也计算排卵日,希望早日怀个小baby,却被丈夫嫌弃,她不想离婚,还想努力挽回这场婚姻。
“婚姻难以维持”准离
法官审理后,认为双方婚后有太多的不满与猜疑,对于经济负担和家庭互动,均无法有效沟通,结婚至今未满3年,却已超过2年没见面,显然婚姻已有难以维持的重大事由,判准离婚,可上诉。
心得:
婚姻家庭全民决定,当初双方的婚姻交由全民决定,是不是就不会闹上离婚一途?好惨交往十三年才结婚,结婚两年多就离婚,这是男方识人不明?还是女方在交往时期太会演戏?离婚后,下一个男性受害者会是谁?
XD
作者: shanpinlo (山)   2016-11-28 08:57:00
感觉男的如果不是做了什么 女的疑心病也不会那么重干才发现这里是女版 你发这个文是故意的吧....
作者: guk (guk)   2016-11-28 08:59:00
对~~一定是男方。这一定是的。一定
作者: nacy204327 (♥~超可爱✡小南C~♥)   2016-11-28 09:00:00
一哇靠一楼骑士到连这样都可以帮女森缩话~~~人好奈斯
作者: a27647535 (叫我干嘛?)   2016-11-28 09:02:00
女人又没有打男的,没用的男人
作者: a384331 (KINECT)   2016-11-28 09:05:00
真是罗生门,该相信谁呢?
作者: protess (钓鱼宗师)   2016-11-28 09:06:00
照规举来,一定4男森的错
作者: loveian16   2016-11-28 09:09:00
不就各说各话
作者: anne211087 (季生藻)   2016-11-28 09:11:00
八挂版上有贴判决全文,这些只是男方的片面主张,女方有另一套说词,法院没有要认定谁说的才是真的,只是从他们各自的主张中确认双方确实没有维持婚姻的可能,女方坚持不离婚而被告只是赌一口气,但不代表男方说词完全可信。
作者: dddcccbbbaaa (自以为是的笨蛋鲁蛇)   2016-11-28 09:12:00
事实是什么 没人知道 不过钱给太太管 绝对是错的
作者: anne211087 (季生藻)   2016-11-28 09:13:00
八卦版一堆人看到标题就不知道在见猎心喜什么
作者: uini (那抹湛蓝)   2016-11-28 09:19:00
都相恋13年了,还不知道太太的性格,这也有点强
作者: Exusiai (鲜奶茶)   2016-11-28 09:20:00
一定是男的错!
作者: sindygirl   2016-11-28 09:28:00
男的不好女方竟然不想离婚?还要求要150万才肯离,呵呵,如果真的是渣男,还不快离竟然是先要钱喔!
作者: fbixx500 (噗嗤)   2016-11-28 09:30:00
整篇重点就是要那150万
作者: mono5566 (曼娜)   2016-11-28 09:32:00
真惨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6-11-28 09:38:00
哇 13年的训练 超级强化版
作者: YishengSu (快乐的多多)   2016-11-28 09:39:00
支持不离婚 千万别放生
作者: ooxxman (踏上旅程)   2016-11-28 09:42:00
工程师什么没有,就钱还能说嘴,当然是不给钱不准离婚
作者: links1987101 (洛)   2016-11-28 09:46:00
女生不可能交往13年后才变这样吧,要是真的控制欲+疑心病强应该早就发现了反正一定双方都有问题啦
作者: jameshcm (亿载金城‧武)   2016-11-28 09:48:00
对,没错,只要打成两个都有问题就没办法看清主力近因了
作者: loveian16   2016-11-28 09:51:00
楼上这么厉害这样就看得清,要不要直说真相到底是妻子有病?还是丈夫外遇?
作者: Kyo824 (Kyo)   2016-11-28 09:56:00
看来要古美门出马了
作者: hikari22 (心碎小子HBK)   2016-11-28 09:57:00
法院都有判决了还在两边都有错,伟哉,版友比法官还屌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6-11-28 09:58:00
就物以类聚啊 不然怎么相处13年
作者: jameshcm (亿载金城‧武)   2016-11-28 10:00:00
又是一个MWMW事件,只不过这次不同的是夫妻吃冰板友喊烧讲MWMW事件可能不知道,就是"女孩们一定要好好保护自己"
作者: kawaii98 (kawaii98)   2016-11-28 10:01:00
萧查某
作者: Germany169 (Deutschland)   2016-11-28 10:08:00
第一天看新闻吗?事情真相是怎样真的不知道
作者: dp44 (lol)   2016-11-28 10:19:00
其他就不说了 凭什么钱给妻管:P
作者: dsa888888 (KurumiNZXT Kraken X61 C)   2016-11-28 10:22:00
女的没闹,干嘛去护肤店zzz
作者: kuluga (kuluga)   2016-11-28 10:28:00
女版怎老贴女方外遇 然后男生外遇很少贴 还是我刚好都看到 明明都差不多
作者: sweety655633 (星辰星痕)   2016-11-28 10:36:00
事实是某方婚前爱管钱离婚还死要钱
作者: mono5566 (曼娜)   2016-11-28 10:36:00
楼上...因为男生外遇新文量本来就不大..大概被认为是常
作者: CHRISTINAYEN (CHRIS)   2016-11-28 10:36:00
在女版PO文很大的重点就是要"教育"女生 不然干嘛PO?
作者: jameshcm (亿载金城‧武)   2016-11-28 10:37:00
明明就有位板友之前专贴男人负面新闻,甚至引发板主发布禁止讨论。自己要选择性阅读,能怪谁呢?
作者: babycat170 (周慧豹)   2016-11-28 10:42:00
难得不是恐龙法官
作者: hsyuhe (Last Angel★)   2016-11-28 10:48:00
这也能交往13年?要说男的没问题很难相信
作者: simst (西姆斯特)   2016-11-28 10:50:00
版规1男的错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6-11-28 10:58:00
判决里没写谁对谁错啊,就两边的主张,法院很多都没有判断真假,判离的原因是认为两造已无法继续共同生活
作者: ivypig27 (ivypig)   2016-11-28 11:02:00
如果女的这么糟还能交往13年??分明是自己先外遇在先
作者: claymath (轮回的印记 藏在我眉宇)   2016-11-28 11:03:00
哈哈活该哈哈
作者: Layona (Kitayo)   2016-11-28 11:09:00
藏了13年的本质
作者: HYDE1986 (足球就是我的呼吸)   2016-11-28 11:50:00
不要再买DW惹 撞表撞到ㄊㄡㄆㄛㄒㄧㄝㄌ
作者: PigBlood (PigBlood)   2016-11-28 12:34:00
一个月6000……结婚没过比较好干嘛结?啊女的应该过得比较好啦
作者: skyswordstar   2016-11-28 13:18:00
6000.... 一个月大概跟我高中表弟差不多 这能活吗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6-11-28 13:26:00
我看判决,好像没写只给6000生活费,是给婆婆6-8千吧
作者: rrrrr123 (新巡者)   2016-11-28 13:34:00
明明就还不清楚就因为标题下定论也没多好啊,说别人护航要不要刮胡子啊
作者: sammoon (sam)   2016-11-28 15:52:00
都是你们男森的错喇
作者: guitar0225 (ibee(艾比))   2016-11-28 20:41:00
什么都不用说了,一定男森的错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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