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两性的议题,最近好像还满多的
外遇虽然不可取
但是用刑罚来维系的婚姻这种观念
好像也怪怪der
感情确实是无法靠法律维系
只是
民事上加重好像也只是理想口号
毕竟没有刑事罪责的话
由于警察有民事不介入原则
一般人根本无法取得对方外遇证据
更别说
就算幸运,对方承认自己有外遇
只要对方摆烂,好像也很难拿到实质上的金钱赔偿
怎么好像很难两全其美,大家怎么看呢
作者:
jameshcm (亿载金城‧武)
2016-11-20 21:08:00赢者全拿
子宫自主权讲白惹 被劈腿就会说劈腿的都该死劈腿的都说我只是情欲流动 人家有自主全捏
作者:
claymath (轮回的印记 藏在我眉宇)
2016-11-20 21:09:00好喔 反正我还是鲁QQ
作者:
Agneta (阿妮塔)
2016-11-20 21:11:00赞成
作者:
winu (受监护宣告ing)
2016-11-20 21:17:00赞成啊 通奸罪到底是在保护什么法益呢
都除一除 我还支持公然侮辱除罪化欧美几乎都除罪化了 台湾还在判妨碍名誉
作者:
senaku (大大)
2016-11-20 21:37:00赞成
作者:
reinakai (睡眠不足的人生)
2016-11-20 21:41:00想拿民事赔偿就要想办法自己蒐证嘛
作者:
dp44 (lol)
2016-11-20 21:46:00刑事基本上很难...
讲白一点,钱给够多心痛会好很多,除罪之后希望民事赔偿能大幅拉高。以前老师举了一个例子,一条人命赔六十万,听起来就觉得很不值对吧,给谁六十万都不能减少心痛。但如果是两亿呢?对还是会难过,但不可否认,有稍微不一点的感觉吧
最后都易科罚金了 判没几个月 根本没差说会更混乱的 就像说废死会有一堆杀人魔出现一样感情的事情是私人之间的事 本来就该用民法处理除了台湾 通奸有罪的 就剩伊斯兰国家了
那以后可能会和大陆一样 一堆包二奶的情况小三的福音 (无言)不 ...除罪化 是"有心人"的福音
民事一样会赔钱 婚姻要靠"刑罚"来维持吗说男人会更容易包二奶 怎不说女人也可以出墙阿再说啦 妨碍婚姻这条罪是对女人不利的法条男人外遇 大老婆只会告小三 女人外遇 老公两个都告婚姻这种个人的契约 国家干嘛要介入
作者:
LIKKIE ( )
2016-11-20 23:41:00通奸除罪化...让我不禁想到...难道连法律也要统一了吗...
作者:
secretmen (ä¸èƒ½èªªçš„秘密)
2016-11-21 00:11:00不是要用刑维持婚姻,而是要你害怕受刑,请先离婚
作者:
secretmen (ä¸èƒ½èªªçš„秘密)
2016-11-21 00:15:00但当整个社会都在通奸的时候,立委也会三读替自己解套
支持除罪化,但民法一定要跟着修改!某人在这个版的推文一直以来都在秀下限啊,不意外~
刑罚挽不回人心 至少可以制止没胆的人男生女生都有可能做错事 有个规范 会比较好酒驾若没处罚 路上会多很多酒驾 原本会酒驾的酒驾不会酒驾的 也酒驾了
就算没刑责,不会酒驾的还是不会酒驾好吗,这是价值观问题
有些人不做 是因为有处罚 有些人不做 是因为觉得这样不对 以台湾人的民族性来看 应该是前者比较多在高速公路上 超速的车很多 当大家开始守规矩放慢速度 你就知道 前面有测速照相
酒驾是公共危险罪 乱比什么 法律没权力管你要爱谁这样是妨碍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