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同性伴侣法对比改民法对社会的冲击Q&A

楼主: microXD (XD)   2016-11-19 23:55:31
同性伴侣法对比改民法对社会的冲击Q&A
1.同性婚姻是基本人权不需社会共识
A:就国际法来看同性婚姻不是基本人权
在这些国际人权公约中,婚姻仅是男女之间的结合。有人曾经对此提出诉讼,挑战国家不
容同性婚姻的法律有否违反人权公约中婚姻的权利,在Joslin v. New Zealand这案例中
,[1]一对新西兰的女同性恋者,不服当地法院拒绝她们同性婚姻的申请,并指明“《婚
姻法》将婚姻限于男女之间,这并不构成歧视”(2.4,判词段落,下同),[2]这对女同
性恋者因而上诉到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委员会在2002年7月17日对《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
国际公约》(ICCPR)作出解释,指出公约所指的婚姻权利仅限于一男一女的自愿结合:
“《公约》第二十三条第二款是《公约》中使用“男女”一词, 而不是“每一个人”、
“人人”和“所有人”等词来界定一项权利的唯一实质性条款。使用“男女”一词, 而
不用《公约》第三部分其他地方所用的通称,一直被一致理解为表明, 缔约国根据《公
约》第二十三条第二款履行的条约义务是,承认婚姻只是愿意相互结婚的一男一女之间的
联姻。(8.2)”
此外,也有人向欧洲人权法庭提出相关诉讼,挑战《欧洲人权公约》对“婚姻权利”的解
释,例如2010年崔克与托夫诉奥地利案(Schalk and Kopf vs. Austria, no. 30141/04)
,[3]但最后通通败诉,法庭解释同性婚姻并非《欧洲人权公约》所包括的基本人权。
2014年,在H鄝鄟鄜nen v. Finland一案中,[4]欧洲人权法庭再次肯定欧盟成员国可自行
决定是否制度化同性婚姻。
这些事例表明同性婚姻在国际社会之间,并没有被视为基本人权的项目。
高等法院法官判决文认为宪法人民权利章中,并未明文列举“婚姻权”,民法有关男女双
方当事人才能结婚规定,是立法者就婚姻和家庭制度的维护所为价值判断,并没有违宪疑
义之处,也没有牴触“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规定
《世界人权宣言》16条、《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23条和《经济、社会与文化权
利国际公约》第10条所保障的婚姻、庭庭权利,都指涉“成年男女在自由意志下的结合”
而非男男或女女。
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人权理事会的前身)在2002年对新西兰同性婚姻权申诉案的解释指出
,人权公约所提婚姻权利是“单纯一男一女的自愿结合”(Joslin v. New Zealand, Com
munication No 902/1999)。换言之,以人权捍卫同性婚姻权利,只是扭曲婚姻权的原意

2004年的《多哈宣言》(联合国档案A/59/592),经联合国大会决议通过,并获得包括美
国、南美洲、亚洲、非洲及中东等149个联合国会员国签署。《多哈宣言》第4条及第13条
确认家庭是由丈夫与妻子(husband and wife)组成,并重申婚姻是男女两性的自愿结合
,此与人权委员会2002年对婚姻权的解释若合符。
世界人权宣言(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第二十九条说:
人人对社会负有义务,因为只有在社会中他的个性才可能得到自由和充分的发展。人人在
行使他的权利和自由时,只受法律所确定的限制,确定此种限制的唯一目的在于保证对旁
人的权利和自由给予应有的承认和尊重,并在一个民主的社会中适应道德、公共秩序和普
遍福利的正当需要。
很明显,考虑人权时不代表要全面抹杀“道德、公共秩序和普遍福利”的重要性,而这些
正是多数人会考虑的因素,如何能说多数人的意见全不相干呢?
———————————————————————————————————————

2.同性伴侣法会给同志差别待遇歧视同志
A:中正大学财法系教授曾品杰则指出,同性结婚并非基本人权,须考量社会接受程度。他
说,同性家庭的环境不利于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发展,异性婚姻和同性结合在公共利益的达
成上有程度差异,因此法律赋予两者不同的身分关系。因应事物本质不同,给予的合理待
遇,并不违反宪法中的平等权。
他强调,同性伴侣间已经可以享有民法上家长与家属的扶养权利与义务,并可以根据“共
同生活之客观事实”,依法可成为税法上认列扶养的免税额。
安提阿法律事务所律师孙立虹则指出还有很多事物构成我们的人格,例如色觉、音感、思
想。如果有人天生看交通号志时,绿色像红色、红色像绿色,难道政府就要“色觉中立化
”,允许他在红灯时过马路吗?她说,既然政府没有特别为色盲者建制,“别的人格特质
受到什么样的待遇,你就要受到什么样的待遇,这才是合理的。”
孙立虹再指出
[,平等原则是“相同事物相同处理,不同事物不同处理”。“我和我先生就不一样咩,
那我跟他结婚,怎么会跟我和另一位女生结婚、他和另一男生结婚一样呢?”她说,即便
真正的阴阳人都可以靠“SRY基因”来判定性别,判别结果只有两种,“不是男、就是女
,其他的,我无意冒犯,生物学将它叫做基因突变。”
孙立虹强调婚姻绝对不是私人事务,它甚至比统独问题还重要,既然台湾是民主国家,这
个议题答案就在公投。]
简单的说同性婚姻与异性婚姻先天本质上不同齐头式平等不是真平等,宪法所保障的是立
足点平等,所以没有违宪疑虑。不然为何只有男生需要当兵,为何男生当兵回来考大学可
以加分,原住民为何考大学可以加分,原住民为何学杂费可以减免,原住民为何有托儿补
助,健保补助。原住民立专法法保障是不是就算是差别待遇假平等。这些例子以齐头式平
等来看都是不平等的,但齐头式平等并非真平等,宪法保障的是立足点平等。
同性婚与异性婚在爱情的互动上及担任的家庭角色有本质上的不同,还有异性婚能生下具
有父母DNA特征的小孩这不是跟同性婚天生本质上的不同吗!
针对同性结婚及收养议题,台湾性别教育发展协会秘书郭大卫率先表示,他是一个同性恋
过来人,但是现在已有异性恋家庭。他很感谢过去父亲态度“中立”没有特别支持鼓励他
,否则自己现在不知道会走上什么路。他说,过去自己有过10个同性伴侣,其中7个只有
肉体关系,其他的感情也仅维持1个月,但是现在与太太结婚半年,感情只有越来越好
3.同性婚姻直接修民法不制定伴侣法跟造成通奸泛滥无关不关异性恋的事
A:同性婚姻直接修民法之后势必废除刑法通奸罪
举个例子lesbian通奸罪要怎么认定!
刑法第239条有配偶而与人通奸者,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奸者亦同。
过去曾支持“通奸除罪化”的晚晴协会常务监事纪冠伶,近年改变想法反对除罪,“我看
到元配一夕暴瘦,心理创伤不亚于被性侵。”纪冠伶表示,通奸带来的伤害不只是夫妻间
的问题,而是整个家庭的问题,通奸罪中确实是有“受害者”的,“难道我们不该透过刑
法制裁加害者吗?”
晚晴协会常务监事兼义务律师纪冠伶说,她曾办过无数丈夫外遇劈腿,造成家庭破碎、原
配身心受创、孩童心理留下阴影的通奸案件,如果废除通奸罪的刑事制裁,恐怕连金钱补
偿也拿不到。纪冠伶认为,通奸罪对很多妇女而言是一种保障与精神上的支柱,也是家庭
维护的重要依据。
最高检察官朱富美呼吁,政府修法应避免“知识分子的优越感”,对很多基层民众而言,
婚姻不一定要有“爱”,不一定要“很神圣”,只要能维持“一夫一妻制”就好,因此通
奸罪的存在是必要的。
“有人认为婚姻不应以刑法约束,否则降低婚姻的神圣性,但我认为这是知识份子的美好
想像。”高检署检察官朱富美指出,对大多数家庭而言,维系一夫一妻婚姻制度,是家庭
的基本概念,爱情与性反而不是婚姻的存在要件。“南部一名拾荒老翁的智障妻子因多次
与他人性交,最后得以依通奸罪来保护妻子、维持婚姻。”朱富美说,台湾并没有如欧美
国家的性开放风气,故用通奸罪来维持婚姻与社会的正义性仍属必要,且具预防功能。
朱富美强调,很多民众的婚姻制度,就是要靠法律来维持,通奸罪绝不可废。一名女律师
上台发言时更质疑,支持“通奸除罪化”的背后动机,不外乎就是性自主、性解放,“这
样对国家真的是件好事吗?”
大法官释宪后也认为通奸罪有维持家庭秩序的必要性
警察大学行政学警察系教授许福生则指出,根据两次通奸除罪化的民调统计,分别有8成
和7成2的民众认为要维持通奸罪
历年的民调也是反对废除通奸罪远高于赞成,而伴侣盟历年来的主张则是废除通奸罪,主
张性自主、性解放。
———————————————————————————————————————

3.直接改民法让同志可收养无血缘关系小孩对小孩没影响,不关社会的事
A:这次并不只是单纯让同志可以结婚
里面还包裹了让“同性配偶”可以收养小孩的修正法条



就字面上的意思是否代表有恋童癖,法院也不得以此为理由拒绝其收养小孩
同志团体有考虑过小孩成长期间会不会被霸凌吗,而根据历年卫福部资料gay远超异性恋
的吸毒比例是另人忧心的,收养前一年刻意不碰毒或著理光头就算验头发也验不到啦
而尤美女说贴所举的例子国外早有受样本比例不准确的质疑,目前尚无亚洲地区与我国
的实证资料,国外的研究也指出被收养人可能面临性别角色及称谓定义上的混乱,可能
把双亲作为榜样而影响性别认同、人格发展与角色定位等,不利子女的成长。
#请问收养婴儿期或者学龄前
小孩他们有选择权利吗,他们跟本不知道同性家庭代表什么意思
去年有女同志伴侣递状请求依民法“继亲收养”小孩,但士林地院判决文认为,成年同性
伴侣可自由追求自己对性向的认同,但两个孩子年仅三岁,没有思考及选择能力,将不易
面对的课题强加在其身上,恐造成负面影响,若认可本件收养,将使孩子成为舆论焦点,
不符其利益,将其驳回,后来最高法院也驳回定谳
台湾单身收养无血缘小孩很难媒合,由于出养人多半希望孩子能在具双亲角色的家庭中成
长,所以期待上会以有婚姻者优先。有钱也不行呢!单身但是比许多夫妻有钱的很多呢!
单身的人很多不管是在经济还是亲职能力都比许多夫妻或同性间好很多,但很少人抗议这
是歧视!
所以至今无数的论文研究父母在家
庭角色扮演上,与父母给幼儿
的爱对孩子成长影响的论文,一定都是假的,一点公信力都没有,可以当垃圾丢了!
父亲给小孩的爱跟母亲给小孩的爱一定是相同可互换的
而希腊仅限同性使用伴侣制度
且禁止同性收养等于另立专法
,而承认同婚的葡萄牙同性收
养法案需要全民公投覆决,匈
牙利则是禁止同性收养,这些都是老牌民主国家
华盛顿大学医学博士琼‧卢比(Joa
n Luby)发表在《美国国家科
学院院刊》的研究显示,母亲
对孩子投入关爱可以改变他们
大脑海马体的大小。海马体是一个重要的大脑区域,与学习、记忆和应激反应有关。
加拿大蒙特利尔的麦吉尔大学(McGill u
niversity)神经科学学家迈克尔‧米尼教授
(Michael Meaney)和他的同
行们对实验室里出生成长的成
年大鼠进行了一系列研究发现
,得到母亲爱抚较少的那些老
鼠,长大以后往往对陌生环境
充满警惧;相反,充满母爱的母亲更容易养育出勇敢、无畏的后代。
米尼教授和他的同行们深入实
验大鼠的脑细胞发现,母亲的
照顾之所以起作用,是因为它
改变了子女体内一种控制大脑
对压力反应的基因的表达。这
种基因变化导致大脑中海马体
长出更多的压力受体,减少身
体对压力的反应。实验还显示,这种基因变化是持久的,甚至可以遗传给后代。
美国心理学家埃里克森在他著
名的“人格发展八阶段论”中就
谈到,儿童在出生至十八个月时
就要通过感官去领会世界,从母
亲的形象中去信任世界。如果他
得到了母亲的关怀和爱抚,生理
需要就得到了满足,就会感到安
全,从而对周围的人也就有了信
任感。但是如果母亲的关爱不够,
甚至没有,孩子就会对人、对世
界产生恐惧,充满不信任,可见母爱对孩子的影响至关重要。
研究指出就心理需求而言,孩
子越小,越需要母亲。在头三
年的养育中,孩子对母亲的依
恋胜过对玩具的喜欢。精神分
析心理学家弗洛伊德认为,母
亲与孩子这种独特的关系是将
来两性之间爱情关系的典范。
婴儿渴望母亲的爱和陪伴是任
何人都无法替代,是与他渴望
食物一样强烈。只要母亲消失在孩子的视线中,他会产生强烈的愤怒和失落感。所以,将
孩子托给保姆或亲戚养育,这会给孩子留下心理阴影。
美国康涅狄格大学(University of Conn
ecticut)家庭研究专业的名誉教授若纳尔(
Ronald Rohner)在其发表于
《人格与社会心理学评论》刊
物上的研究报告显示,孩子认
为父亲对自己的排斥或接纳程
度,会影响孩子性格成长,以及孩子心目中父亲是否具备最高家庭权威。
研究发现,如孩子认为父亲接
纳自己,会更独立、自信、情感更完备、更好的控制情绪、易形成积极的世界观。
哈佛大学一项研究显示,父亲
对育儿的参与程度越高,孩子
就越聪明,适应力更强。父亲
陪在孩子们身边的时间长短可以影响他们在数字方面的能力。
事实上,父爱对孩子的影响远不止于智力,还涉及体格、情感、性格等方面。父亲对孩子
的爱、关心、照顾、情绪的感
染,以至父亲的一举一动,都
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自己的孩
子,对孩子的成长有着独特作
用。大量研究资料显示,与父
亲接触少的宝宝,体重、身高
、动作等方面的发育速度都会
落后些,并普遍存在焦虑、多动、有依赖性等表现,被专家称为“缺乏父爱综合征”。
幼儿心理学家格塞尔曾指出:
“失去父爱是人类感情发展的
一种缺陷和不平衡。”心理学
家和社会学家所做的大量调查
表明没有父爱的家庭会严重影响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孩子性格心理的缺陷。
早教专家们认为,父母在行为
方式上的差异可以互补,孩子
在得到鼓励、推动的同时,也
不乏耐心呵护,这样才能既发挥孩子的潜力,又不致伤害孩子的心灵。
再举几个例子
香港作家杨思言 在“i格思”网站发表一篇名为“我不是你的奖品,不是你的权利!”的
文章,说出一名法籍越南裔孤儿不愿被同志伴侣领养的心声
一名孤儿的心声 (2013年9月13日)
我不是你的奖品,不是你的权利!
法藉越南裔孤儿平机会主席最近高调提出社会应考虑同性婚姻,亦有同志团体在今年七一
游行摆街站,争取十年内通过同性婚姻。事实上,几乎所有通过同性婚姻合法的国家都将
领养权合法化。或许以下这名17岁越南孤儿,在今年法国维护传统婚姻大游行中的发言,
可以让我们聆听一个被领养儿童的心声,并体会孤儿对妈妈和爸爸的渴望和需求,进而思
考社会对孤儿权益的关注。加州州立大学 Robert Oscar Lopez 教授形容他的发言具“震
撼性”(mind-blowing),并译为英文。
大家好。我再说一遍,我的名字是 Benoit Talleu,今年17岁,来自越南,我婴儿的时候
已被人领养。我父母共领养了七个孩子,我是最年长的。我与受领养儿童协会一同打这场
仗,反对同志领养儿童,因为我已经看清楚整个讨论的来龙去脉。整个讨论都假设了,事
情的核心不是我们——被领养的儿童。如果你问一个等候被领养的孩子要什么,他们只会
给你一个答案︰一个妈妈、一个爸爸。“妈咪”和“爹地”是一个被领养的孩子最先学讲
的字。孤儿没有父母,他能够被领养就是让他终于可为这两个字填上活生生的面孔。孤儿
梦见他将来的父母,他幻想他们的样子。这对妈妈和爸爸的渴望,是来自他人性的最深处
。而这孤儿的需要是必须首先被满足的,我们必须清清楚楚的肯定︰
每个孤儿都要有爸爸和妈妈。
这是“需要”和“想要”的分别。
孤儿“需要”爸爸和妈妈。
同志“想要”小孩。
在“需要”和“想要”之间,我留待你选择。
领养儿童服务是为了赠送一个婴儿给没有孩子的人吗?
领养服务并不是只提供给不育的人,不是不育的夫妇才可领养儿童。领养服务不是用来解
决不育的问题,使不育的人感觉良好。我们不是用来解决任何人的问题的,不是什么医生
处方。不是因为你没有孩子而不快乐,我们就要来使你感觉好一点。
我们不是你的奖品,不是你的权利。你把我们当是你的权利,这其实是一种暴力。我们的
亲生妈妈有勇气把我们交托给孤儿院,但那不代表我们因此就成为别人的物品。她可能处
于绝望无助中,可能是没有丈夫帮助她。她或不是一个成功的母亲,但这对我们并不是羞
辱。
你们给同志“权利”拥有我们,是出卖了我们亲生妈妈的信任和勇气。孤儿需要爸爸和妈
妈,这不是剥夺同志的领养权,而是要重申一个基本的信念︰我们都是由一男一女而生,
都应由一男一女来领养。
我们听到有人说︰“被同志领养总好过留在孤儿院吧。”听我说︰这句话明显是骗人的,
这世界有成千上万的异性夫妇等待领养儿童。
他们说︰“有同志领养总好过无吧。”这简直是离谱,这才是“恐同”!
有爸爸妈妈,就是对一个孩子是最好的。我会不停重复这点。若说一名孤儿——因为他住
在孤儿院——所以就不值得拥有妈妈,或不值得拥有爸爸,是残忍、不公义、以及违反平
等!
听着︰他们已经确实了,同性婚姻和让同志领养儿童的法例,若通过的话,是会一拼将人
工生育及代孕合法化的。我问你——若人工生育及代孕对一个孩子不好,那为何会对一个
被领养的孩子好?不错,同志可能相爱,我不质疑这点。但住在孤儿院的婴儿,他的需要
不会变!我们代表那婴儿所坚持的权利,并不会变!
有人说︰“噢,世界变了,有很多国家都通过了同性婚姻。”但我告诉你,我们的国家是
不同的,我们是一个民主大国。
这同性婚姻法完全是自私的,法律应是保护弱小的人,不是满足最有势力的人。父母是为
孩子存在,孩子不是为父母存在。
法国是人权诞生的地方,所以也必会维护儿童的权利。在我们的国家,儿童应享有权利,
而不是变成别人的权利。
总统先生,我现在告诉你,我们——所有孤儿、所有孤儿院、所有被领养的儿童——才是
整个议题的核心!
感谢你们站出来发声!
〔本文原为法文,取自 English Manif 网站,获 Lopez 教授允许译为中文〕
法同性婚姻合法化两周年 收养儿童仍受阻
即使法国同性婚姻合法化已有两年,但同性家庭在收养孩童方面,仍是困难重重,未受足
够的法律保障。
法国,政府禁止女同性恋进行医学辅助生育或代孕
法国同性父母协会也表示,许多同性家庭的子女得不到法律保护,有时公民身份也不被承
认。
摘录维基:
根据2011年和2012年的民意调查表示,58%至63%的法国民众支持某种形式的同性婚姻,但
反对领养子女[2]。
同二代Katy Faust :从儿童权利及福祉反思同性婚姻
https://youtu.be/Oy4tnK0GnXk
她的意思是她赞成她的母亲与同性恋人结婚,但父亲能给的爱跟母亲能给的爱是不可互相
取代,所以同性家庭收养小孩对小孩不公平
女同性恋小孩:“我想要一个爸爸,难道这是恐同吗?”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78802311.A.DC5.html
再来讲到同性家庭收养小孩成长期间会不会被霸凌的问题,举个类比美国黑人在求学及社
会受到歧视的问题,难道是由国会议员立法禁止歧视否则坐牢罚款就可解决吗!根本之道
是解决他们贫穷,高犯罪率,用药,低薪,低就业率,低教育水平等问题,让他们取得立
足点上的平等不是吗!
———————————————————————————————————————

4.同性婚姻直接修改民法对社会没影响
A:
邱太三指出,(法务部计算过《民法》中采用“夫妻”、“父母”用语之法律共有112种,
涉及条文356条,必须要审慎评估其冲击影响,以及修正之必要。)
法务部也坦承目前对直接修改民法的社会冲击影响评估报告还没出来!
改民法连刑法,国籍法,两岸关系条例都要改了
法务部书面意见16号晚上出炉了,当中提到将民法中的夫妻、父母用语修正为“配偶”、
“双亲”,恐不符立法的普遍性原则,宜审慎评估。
法务部指出
[法律具有“普遍性”,若为保障同性恋者的婚姻权益,迳将民法亲属编及继承编中“男
、女、夫、妻、父、母”等两性用语全面移除,恐因有男有女、有夫有妻系社会多数现象
,而不符立法的普遍性原则。此外,法务部也考量除民法外,其他法律的“夫妻”、“父
母”用语可能也须一并配合修正。
尤美女版本虽未将“夫妻”、 “父母”、“祖父母”等性别用语全面移除,但所谓 “平
等适用”用语,现行法制并无体例,且以“夫妻权利义务之规定”、“父母子女权利义务
之规定”为适用范围,其法律明确性仍有斟酌空间。]
我举个例子外国人申请归化来台移民署要怎么分辩她们是lesbian还是闺蜜(bestie),就算
她们在国外有登记为同性伴侣又如何?许多国家同性伴侣,法律上分离不需要双方合议!信
不信一堆人会这样钻漏洞申请归化为台湾籍!取得身份证后其亲属也可以办理依亲呢!
两案人民关系条例是不是也要修因为对岸是不承认同性婚姻的,好让陆籍同志也能来台定
居,现行制度对岸来台取得台湾籍是不用放弃中华人民共合国国籍的呢!取得身份证后其
亲属就可以依亲来台呢
入台证好难申请喔!当对岸中上阶级很少阿!
https://goo.gl/DSJ6oP
直接修改民法后,通奸罪怎么认定!难道为了同性婚通奸难认定就要废除通奸罪,民法亲
属篇一堆法条的夫妻,父母等字样通通要改
身分证,户政的字段也要更改,还有伴侣关系怎么结束比较适当,结束之后有什么权利义
务。这会动到广大异性恋的权利义务也!你我都是异性恋生出来的,直接改民法不用公投
吗!
柯文哲昨天也提到,自由是以不侵犯他人自由为范围,对于同性婚姻,他没意见,但若同
性恋进入学校教材就要讨论了,“因为侵犯到反对者的自由”,他说,若父母不要接受同
性恋教育可不可以?“你要在学校推这教育,我就有点意见了”。
“同性婚姻对美国麻州的影响”
https://m.youtube.com/watch?v=4AS_OKUwKlU&feature=youtu.be
直接修改民法后台湾学校就不能拒绝推广同志婚姻的思想关念,学校也可能会不顾家长反
对教导同志课程包含同志间的性教育
影片中一位家长要求他儿子所读的幼稚园在教导同性恋的时候要通知他,希望可以容许他
儿子豁免这类教导,但学校不止没有和他合作,反而安排警方来拘捕他,把他整夜留在狱
中,这位家长没有放弃要求,此案件激起全国父母的公愤,但是校方仍然拒绝改变。
婚礼服务行业不能拒绝服务同志婚姻的顾客,否则会被控歧视
———————————————————————————————————————

5.直接修民法对同志及大多数台湾人都比设立同性伴侣法完善且有利
A:同性伴侣双方亲属不一定要产生姻亲关系,直接改民法等于强迫别人产生姻亲关系。
这还涉及“公职人员利益冲突回避法”也!
以各国同性婚姻来看,双方关系的解消(dissolution)没有一部法律是像台湾民法一样定
需要双方的合议
以法国、德国与英国伴侣制度来看,法国伴侣关系的结束方式与多元
成家草案里之规定十分相近,伴侣可以双方合意或单方结束关系,而后续
的权利义务依照彼此当初约定处理。
德国与英国则是符合一定情形时(如德国分居达一年且无法期待关系
继续、英国分居达五年),可以向法院请求结束伴侣关系;关系结束后,
德国与英国皆设计有赡养费与伴侣退休年金分配的请求权利。
这样做有什么好处
1. 在关系无法继续维持时,提供较好的退场机制:现行婚姻制度下,
除两愿离婚及调解离婚外,依民法规定,原则上须符合特定事由始
得诉请离婚,造成婚姻常在双方十分不堪的状况下收场。若在伴侣
制中得由单方解消关系,即可在关系已难以维持时结束。
2.使伴侣积极面对与经营关系,重新思考关系的意义:单方解消制度的存在,
或许更能迫使伴侣面对彼此遭遇到之问题,积极经营双方
关系,亦重新思考关系的价值与意义,而非以法律规范作为逃避问
题之方式,并以制度束缚彼此。
3. 成本低且程序简单,可能未经深思熟虑:解消程序成本低,不排除
伴侣可能一时冲动、未深思熟虑提出解消,在制度上或许可以有犹
豫期或其他程序设计作为缓冲,并加强他方收到通知的确认义务。
而在伴侣盟 2013 年提出的多元成家草案里,关于伴侣关系结束的方式
并不像婚姻那样严格,伴侣关系可以由双方合意或一方单独决定结束,
并用书面向户政机关登记;只是若一方单独决定结束,必须提出已书面
通知他方的证明。伴侣关系结束后,其中一方可依其为家庭提供之家务
劳动,向他方请求偿还;而关系解消并不影响对子女所负义务,双方仍
需协商监护、探视等安排。
而同性婚姻套用现行民法,等于是我们社会立了一到高墙阻止gay或lesbi
an回到异性恋的可能,多么残酷!因为现行的民法若不是双方合议离婚
需打离婚诉讼,须符合特定事由始得诉请离婚,法院可能判决不准离婚
或是要爱上异性的同志除了本来就要付出的赡养费外另外给付高额精神
赔偿。若你的小孩由同志转恋异性会付出这么高的代价你会作何感想!
还是你能想像跟交往几个月感情稳定的女友上床,被她的lesbian伴侣告刑事及民事吗!
有人说同志是天生,立一道墙阻止他们返回异性恋很好阿!
但许多案例显示同性恋与异性恋不是完全绝对的,不能完全划分切开,
遇到对的人还是可能转为异性恋。最新的研究也显示同性恋不是天生的
举两个例子
摘录之前新闻
[女造型师今年7月挺身而出,一度背负“想红、要钱”骂名,但也给了其他受害者勇气,
接连指控秦伟兽行,昨女造型师得知秦伟被起诉,泣诉:“老天爷终于
还我们公道!”她最近交了男友,对方告白其实6年前在MOMO台工作认
识她就喜欢上她,只是她当时表明是女同志,对方只好放弃,如今闪电
在一起,也陪她共度这些日子的煎熬]
台湾性别教育发展协会秘书郭大卫率先表示,他是一个同性恋过来人,
但是现在已有异性恋家庭。他很感谢过去父亲态度“中立”没有特别支
持鼓励他,否则自己现在不知道会走上什么路。他说,过去自己有过10
个同性伴侣,其中7个只有肉体关系,其他的感情也仅维持1个月,但是
现在与太太结婚半年,感情只有越来越好
最新的研究显示同性恋不是天生的
最近的一项科学研究却推翻先前的结论,承认过去的研究草率,并未参考其他指标数据。
美国科学期刊《新大西洲》(The New Atlantis)今年秋季刊针对“性向与
性别”(Sexuality and Gender)在长达143页的新报告结论中指出:
“没有足够的证据表明异性、同性恋或跨性别者拥有先天固定的性取向。”
参与研究的美国亚历桑纳州立大学(Arizona State University)生物统计学教授梅尔(
Lawrence S. Mayer)及曾任约翰霍普金斯医院(Johns Hopkins Hospit
al)精神科院长麦克休(Paul R. McHugh)深入研究后做出结论:“对
异性恋及同性恋的大脑进行研究,
确实可以找出一些不同,但并不能指向就是由特定基因所造成。”他们
认为外在环境及心理因素影响更甚于天生
该报告也考究其他生物学的可能性,包含胎儿发育或激素,但发现的证
据依然有限。梅尔遗憾地表达,社会大众的认知(同性恋是天生)仍与
科学有很大的差距,媒体需要更中立看待这项议题。他也坦言,人体是
个复杂的生物,目前仍有许多待解的疑问,不能武断提出确定的答案。
“还是要谦虚地说我们所知的还是不足。”
报告更指出,童年是同性恋、双性恋的男性,在成长过程中有80%成为
异性恋;然而小时候具有双性恋倾向的女性,成年后超过一半会只受男性吸引
“这代表性取向是会随时成长变化的,跟接触的因素有很大关系。”他表
示,这也符合LGBTQ族群所说的性别流动(Genderfluid)观点,提出天
生是同性恋说法的人,可能没有意识到相互间的矛盾点。他同时也说,
一些异性恋后来成为同性恋的例子也很多,“没有一项科学可以证明,人从
10岁到80岁心理状态始终如一。万物会变化是自然律的表现。”
《新大西洲》秋季刊在八月发布后,遭到美国最大LGBTQ人权运动(Human Right
s Campaign, HRC)组织的强烈遣责,表示期刊内容严重误导大众,并抨击刊
物侵犯LGBTQ人权。
梅尔亲上火线说明研究报告的中立性:“我们没有支持谁或反对谁,关
键是让科学自己发声。这里没有任何偏见,所谓偏见就是在反对科学。
”并为在人权泛滥的时代里,科学未能帮助人类解决盲点而感到遗憾。
对此,《新大西洲》已公开声明回应HRC的不实言论攻击。
https://youtu.be/O9RE_VD1nf8
影片摘自《新大西洲》期刊官网。
有人会说那就修改民法让离婚不用双方合意就好了,可是你我都是异性
恋生下来具有父母DNA特征的小孩也,这样对子女利益的保障较不稳定
对于子女利益的影响较大,想想看父母在你婴儿时就因产后忧郁离婚
,让你生长在单亲家庭你会作何感想!这样直接改民法不需全民公投吗?
———————————————————————————————
—————————
6.同性伴侣法不能解决所有问题
A:同性伴侣法是特别法,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绝对可以解决医疗、保险、
继承、遗产上等问题,且具有等同“家属”的法律地位
不少立委的提案多由国会助理草拟,委员本人签字。立法院多数的法案
条文都是照行政机关的版本通过,行政机关提案的通过率也比立委自己
提的通过率还高许多,因为只有行政机关才具有资源提出专业的修法意见
法务部研议的法案委由清大研拟,“同性伴侣法制实施之社会影响与立
法建议”研究计画由清华大学副教授林昀嫺主持,研究案主要目的是在
考量社会影响的前提下,研拟我国同性伴侣法制之具体条文。邱太三也答应2月会送审。
计画主持人:林昀嫺 副教授
学经历
http://www.lst.nthu.edu.tw/files/15-1176-16802,c5880-1.php
协同主持人:黄诗淳 副教授
学经历
https://goo.gl/gZtglW
难道林昀嫺 ,黄诗淳两位副教授的专业会比不上立委,国会助理,没有资格研拟法案
研究团队参考德国同性伴侣法架构、我国民法内涵及他国实施同性婚姻
法或伴侣法的经验,草拟我国同性伴侣法草案初稿,做为深度访谈、焦
点团体座谈、4场公民会议的讨论基础。
同性伴侣法计画简介
https://goo.gl/RnWT1a
看起来是不是比尤美女版细致多了呢!
在保障同性婚姻的立法方式上,南非与英国系以另定专法的方式处理之。此制度与修正既
有之婚姻法之差异在于区分同性婚姻与异性婚姻之法律,由独立之新法来规范同性婚姻之
要件与权利义务。德国希腊匈牙利则是订定伴侣法这些都是老牌民主国家呢
————————————————————
————————————————————
小结
相信17号上街的人有部分人是赞成同性婚姻的,不是反同婚而是反对直接修改民法
同性结婚很好阿,大部分人都
持正面看法的,但要有配套措施兼顾儿少平等权及社会公平正义
#儿少也是弱势
#葡萄牙都对同性收养进行专家审查及全民公投覆决,台湾一定要对同
性收养进行全民公投覆决
#法务部的同性伴侣法草案一定要送进委员会并案审查
这次以总统背书、不分区立委主导的同性婚姻修法,这么重要的议题,
需要累积更多资料、民意,并纳入更多讨论和辩论,连政院版本都未能
提出,法务部评估报告都显示直接修改民法民意尚无共识。不顾党内同
僚有不同异见就由不分区立委应推,把法务部当空气!
哪个民主国家审察同性婚姻法案不需专家会议,公听会,听证会,社会
影响评估报告,法务部门的专业报告,就由九个并非完全专业的国会议员一天审完!
跟本先射箭再画靶,朕意即党意,其他只是行礼如仪的流程,跟服贸协
议一条条文都不能改87%像呢!那时的口号先立法再审查,拿来现在用也无违和感呢!
哪个民主国家像我们这样审察同性婚姻法案的!民主国家若只讲求效率
该有的民主流程都不尊守,那是开民主倒车恢复威权!
根据苹果11月17日的电脑语音辅助访问民调,同性婚姻直接修改民法,有36.
36%支持,45.91%不支持,17.73%没意见。
17日参与表决的有
周春米、尤美女、段宜康、郭正亮
民进党不分区立委
张宏陆
新北市第6选举区
没参与表决的民进党立委
柯建铭,蔡其昌,蔡易余
都是要靠地方选举的区域立委呢
17日是因为麦克风被委员拔掉几乎停摆才只进行询答没有逐条审查,中
午尤美女还呛今天一定要逐条审查完,送出委员会!朕意即党意呢
作者: udism (udism)   2016-11-20 00:01:00
孙立虹:脸书在今年情人节开放了50几种性别,这会对法制造成严重冲击。
作者: dingcross (一颗布丁*叮)   2016-11-20 00:07:00
本来以为是什么条理分明的文章 看到后面发现很多是复制贴上还不检查一下排版 还有一些被讨论很久的bug
作者: sueway (Beinghuman)   2016-11-20 00:09:00
看ID就可略过他贴的文章了
作者: taco161216 (taco161216)   2016-11-20 00:12:00
提到性解放就已经看不下去,后面那个母亲、父亲对孩子的影响,更另人傻眼,要是这构成同行婚姻家庭无法组成家庭的原因,你为何不先积极帮助单亲、隔代教养、弱势家庭,异性恋家庭就会存在的问题,拿来当作阻止同性婚姻合法化,不能理解你的逻辑。
作者: Marsoctopus (`Marsoctopus)   2016-11-20 00:35:00
看到中正大学曾品杰就可以end了,他曾经主导“圣经与法律”研讨会,用加减分要求学生到场,上课讲义穿插圣经文字,明明研究财产法硬要跨足身份法,有宗教思想凌驾法学专业之嫌,所言多所偏颇,呵
作者: HayaSan (哈雅)   2016-11-20 00:37:00
董滋董滋董滋董滋
作者: HHH3 (嗯 = =+)   2016-11-20 00:43:00
我累了
作者: alexroc (吉娃娃大师)   2016-11-20 00:45:00
作者: yuponkimo (沈侠)   2016-11-20 00:59:00
你就不能发短一点吗?这样我很难逐条呛耶
作者: senaku (大大)   2016-11-20 01:00:00
不知所云
作者: noovertime (敻)   2016-11-20 01:08:00
对不起我看到通奸那一段就看不下去了我女友劈腿跟我分手我好难过,可以用刑事制裁他吗...不管民法修不修,现行刑法通奸罪就不罚男男/女女通奸那一段到底在写啥小可以来个人翻译一下嘛?同志婚姻会害现在原本就不罚同性外遇的法条,以后就不罚同性外遇? <-- 这样?对不起我认真重看了五分钟 还是看不懂那段在写啥小
作者: gm0936   2016-11-20 01:19:00
中肯推 立法本来就是该这么慎重没有完整的配套就急着上路是很糟糕的先制定一个完善的专法吧
作者: GoodElephant (翊今寶寶,說你好。)   2016-11-20 02:09:00
中肯推,这种法也能过喔。完备性不足,还真的是朕即党意。
作者: SirLancelot3 (湛)   2016-11-20 03:05:00
错误百出 拜托看的人先查证好吗 不是为反而反
作者: Lhanas (穷奇太子)   2016-11-20 03:15:00
哪里中肯了= =
作者: wanters (Reset)   2016-11-20 03:20:00
风向不对 先嘘再告诉你懒得看内容
作者: roc1110 (上层建筑)   2016-11-20 07:49:00
讲到基督教与天主教,请这两个教先出来处理神父性侵儿童的事,再出来说平权吧~
作者: hitsuchi (你好)   2016-11-20 09:42:00
立专法,结果内容都跟民法一样...真有趣,讲配套的人连会有什么后果都讲不出来,只会喊配套。
作者: miro79914 (逼宝)   2016-11-20 10:43:00
zzz哪里中肯
作者: EarlyInMay (2000-2007)   2016-11-20 11:29:00
ㄧ堆破绽 有没有能战的阿萌萌
作者: guitar0225 (ibee(艾比))   2016-11-20 11:44:00
#每次都被嘘爆真的很好笑
作者: singing1010 (挖母灾)   2016-11-20 14:11:00
喔。
作者: AmamiUchida (AU)   2016-11-20 22:49:00
通篇错误 也太夸张了
作者: lewlewbo (lewlew)   2016-11-21 00:45:00
你知道主持那个伴侣法的教授,也支持直接修民法吗?只是法务部把计画案框成那样,她才只好那样做有深入研究的人,都知道修民法比较好有问题想问的,可以站内信我,我愿诚心讨论不要发这些奇怪的假消息
作者: fatcat (韶光易逝)   2016-11-21 03:12:00
排版0分 end
作者: yyyui (yyyui)   2016-11-21 08:07:00
文中一直提到的研究研究,请问是您在做研究?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