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立委批法务部同婚修法态度保守 邱太三:

楼主: microXD (XD)   2016-11-13 11:3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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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批法务部同婚修法态度保守 邱太三:牵涉许多法条
法务部长邱太三7日前往立院备询,面对近日炒热的同性婚姻议题,民进党立委萧美琴批
评法务部,目前对同性婚姻的态度趋向保守。邱太三表示,若修改《民法》则是最简单也
是最复杂的过程,因过去都以两性为基础立法,若要透过修改《民法》,则也需要修改许
多牵涉的条文,并不是仅仅修了《民法》972条就可以解决的。
过去法务部面对同性婚姻的提议,态度都趋向保守,而新政府上任后邱太三也曾表示将于
明年底提出《同性伴侣法》的草案。但因今年同运团体给立委施加压力,促使民进党立委
积极推动同性婚姻草案的进程,并赶着在今年底以前就将在立院排案审查同性婚姻草案。
萧美琴批评法务部过去的态度保守,邱太三则说,任何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不管性倾
向都有追求幸福权利,而态度保守则是因为社会上需要有不断的沟通跟对话的机会,让更
多人理解,而且不同团体有不同的主张。邱太三进一步说,因《民法》当年是以两性为基
础而立法,若修改会牵涉到家、宗族等法律关系,像是户籍法等等法条是不是要调整,修
改后会不会造成什么牴触。邱太三表示,若要推动婚姻平权进度要快,就是直接立伴侣法
。(冯绍恩/综合报导)
心得
一、“婚姻权”是指同性间与异性间一样有结婚的权利,并在结婚后享有与异性间的婚姻
相同的配偶权利。
(注:台湾高等法院法官判决文认为宪法人民权利章中,并未明文列举“婚姻权”,民法有
关男女双方当事人才能结婚规定,是立法者就婚姻和家庭制度的维护所为价值判断,并没
有违宪疑义之处,也没有牴触“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规定)
二、“伴侣权”是指在婚姻(不更动婚姻为“一男一女”结合之定义)之外并行的一套伴
侣制度,名称上可能是“民事伴侣”(civil union)、“家事伙伴”(domestic partne
r)等,亦即同性恋者二人自主决定共同生活,而在经过一定法定程序如登记或公证取得
法定伴侣的身分后,享有法律所给予的法定权利
而承认同婚的葡萄牙,法国仍不允许同性恋者收养子女,去年通过同性伴侣法的希腊也禁
止同性恋者收养子女
去年有女同志伴侣递状请求依民法“继亲收养”小孩,但士林地院判决文认为,成年同性
伴侣可自由追求自己对性向的认同,但两个孩子年仅三岁,没有思考及选择能力,将不易
面对的课题强加在其身上,恐造成负面影响,若认可本件收养,将使孩子成为舆论焦点,
不符其利益,将其驳回,后来最高法院也驳回定谳
就拿普世价值的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来说
[关于儿童的一切行动,不论是由公私社会福利机构、法院、行政当局或立法机构执行,
均应以儿童的最大利益为首要考虑。(第3(1)条)
儿童有生命权及生存与发展的权利。(第6条)
每名儿童都应享有言论自由、思想、信仰及宗教自由,以及结社及和平集会的自由。
儿童有权享有最高标准的健康。(第24条)]
幼儿心理学家格塞尔曾指出:“失去父爱是人类感情发展的一种缺陷和不平衡。”心理学
家和社会学家所做的大量调查表明没有父爱的家庭会严重影响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孩子
性格心理的缺陷。
美国心理学家通过调查发现,那些没有得到足够父爱的孩子情感障碍十分突出,出现焦虑
、孤独、任性、多动、依赖、自尊心低下、自制力弱、攻击性强等行为缺陷的现象较为普
遍,甚至与成年后的不良生活习惯都有一定关系。心理学家据此提出了“缺乏父爱综合症
”这一概念。
另外,哈佛大学一项研究显示,父亲对育儿的参与程度越高,孩子就越聪明。
美国心理学家埃里克森在他著名的“人格发展八阶段论”中就谈到,儿童在出生至十八个
月时就要通过感官去领会世界,从母亲的形象中去信任世界。如果他得到了母亲的关怀和
爱抚,生理需要就得到了满足,就会感到安全,从而对周围的人也就有了信任感。但是如果
母亲的关爱不够,甚至没有,孩子就会对人、对世界产生恐惧,充满不信任,可见母爱对孩子
的影响至关重要。
研究指出就心理需求而言,孩子越小,越需要母亲。在头三年的养育中,孩子对母亲的依
恋胜过对玩具的喜欢。精神分析心理学家弗洛伊德认为,母亲与孩子这种独特的关系是将
来两性之间爱情关系的典范。婴儿渴望母亲的爱和陪伴是任何人都无法替代,是与他渴望
食物一样强烈。只要母亲消失在孩子的视线中,他会产生强烈的愤怒和失落感。所以,将
孩子托给保姆或亲戚养育,这会给孩子留下心理阴影。
研究显示,一般来说,母亲偏重于生活和情感,父亲偏重于精神和心理;母亲强调稳定,
父亲强调创新发展;父亲传递给儿子的是坚强、勇敢、承受力强等阳刚之气,母亲传递著
细腻、呵护、富有同情心等阴柔的一面。两者相辅相成、共同作用,才造就了孩子健全的
心理素质。相反,如果过分地强化或弱化某一方面,都将影响孩子的心理成熟和性格完善

同二代Katy Faust :从儿童权利及福祉反思同性婚姻
https://youtu.be/Oy4tnK0GnXk
她的意思是父亲能给的爱跟母亲能给的爱是不可互相取代,所以同性家庭收养小孩对小孩
不公平
台湾单身收养无血缘小孩很难媒合,有钱也不行呢!单身但是比许多夫妻有钱的很多呢!
单身的人很多不管是在经济还是亲职能力都比许多夫妻或同性间好很多,但很少人抗议这
是歧视,法院应该大量给单身的人收养无血缘关系小孩!
国内法律没有规定单身者不能收养。透过收出养专业团体收养孩子时,由于出养人多半希
望孩子能在具双亲角色的家庭中成长,所以期待上会以有婚姻者优先。一定是出养人预社
立场歧视单身者与LGBT!
同性恋跟异性恋在爱情互动跟担任的家庭脚色一定是一样的!
一定是邱太三错了默认立场太保守守旧了,对LGBT假友善!
#同性伴侣法
作者: jameshcm (亿载金城‧武)   2016-11-13 11:39:00
难得心得比转贴内容多的
作者: DeFacto (Defecto)   2016-11-13 11:48:00
夫妻改成配偶而已,试问有什么异性恋配偶享有的权义同性恋配偶不能享有?两年前立委质询时法务部就说要研拟要配套云云,结果研拟个两年也没看有什么进展,说实话就只是借口而已。
作者: cat0429 (momo)   2016-11-13 11:48:00
其实很多异性恋家庭的父母,也是完全失去能的,我在这种家庭长大,因此认为同性婚不是问题,重要的是父母的性格。
作者: mikami1027 (MK)   2016-11-13 11:51:00
所以离婚的父母都没资格扶养幼儿?还是异性恋的父母都非常适格 网络上看到网友po文说自己是伪单亲那一定是同性恋吧 到底是真的不适合 还是为反对而反对?
作者: hitsuchi (你好)   2016-11-13 11:53:00
...有没有父爱或母爱是看双亲态度,不然我双亲健在,小时候一点父爱或母爱都没感受到。
作者: sweetgold (甜甜金)   2016-11-13 11:55:00
怪法务部超好笑,他们保守你立委不会提完整法案直接过?是只会表决领钱逆
楼主: microXD (XD)   2016-11-13 11:55:00
mikami1027邱太三立场也不是要让同志不能结婚阿
作者: hitsuchi (你好)   2016-11-13 11:56:00
啊我又对这id认真惹
作者: andyfc1 (暗房幽灵)   2016-11-13 12:30:00
翻译:怕麻烦
作者: ru899 (爆米花)   2016-11-13 12:38:00
之前伴侣盟多元成家里就有退伴侣法专法了呀 你支持了吗?没有!只有把专法抹黑成滥交法案我不知道你这种人 到底把我们这样交往忠诚交往16年的同志couple的命当作什么了?基督教天主教很伟大?可以把同志的命 同志的人生 这样玩弄在股掌间?这里是台湾!
楼主: microXD (XD)   2016-11-13 12:47:00
楼上把我黑成伴侣盟!
作者: ru899 (爆米花)   2016-11-13 12:58:00
……我浪费生命了 秋天是发病的季节我竟没注意到
作者: ss5010593 (魔sow世界☆大乱斗)   2016-11-13 16:44:00
真是满满的性别刻板印象呢又来一个男人是阳刚女人是细心温柔的调调吗?
作者: eric791112 (ericfu)   2016-11-13 20:39:00
白痴立委以为修一条就好啊~反正几乎没唸法律要如何期待他们有脑呢?
作者: juriolegend (小狙击)   2016-11-13 21:32:00
男女不用模仿抄袭同性家庭更不需扮家家酒扮婚礼就会是真正的婚姻,就如同唯独只有鸟类所筑的鸟巢才会永远都是真正的鸟巢一样
作者: rbcajyh (rrbbccaa)   2016-11-14 00:05:00
我是觉得修法的时候谨慎一点比较好,因为法律这种东西本来就是影响来影响去的,可能直接把德国的伴侣法拿来用,立一个新法会比较快
作者: hitsuchi (你好)   2016-11-14 06:52:00
最好是会比较快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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