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恕删
以下是苗博雅针对mv最新的贴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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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的格式和篇幅都有限制,话讲得比较委婉(http://goo.gl/GN5qs3)。有些人很用心的留言了,在这里就用更通俗的方式回应,兼再讲一次。
先摘要三个重点:
1. 感受跟权利是两回事。
2. 中山女高校方公开声明要求他人道歉下架的理由,非常不充分。
3. 当公立明星高中无法展现比其他学校更优异的表现,就是在坐实批判升学主义者的说法,社会就更没有理由做特别的投资,或给予其特殊待遇。当然该校最终也不会有特别卓著的名誉。明星学校的坠落,不是因为拙劣的创作,而是享有特殊资源,却拒绝追求更深刻的思考、自省、批判。
正文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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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感到被冒犯耶,你不在意不代表别人也不在意啊!这种心态是不重视别人的权利!”
感受跟权利是两回事。感受不须要道理;但主张自己有某种权利因此要限制他人的权利,需要论理。
正是因为重视“每个人的权利”,除了承认表达不爽的言论自由外,也要认真去检验中山女高校方要求道歉下架所提出的理由。
你有权利感到受辱、悲伤、被冒犯,你也有权利表达你不悦的感受,这都属于你的个人自由。但:
如果你不只是在表达自己的感受,而有更具体的诉求,要求别人因应你的情感受创而做出某些行动,例如道歉、收回某种言论、将作品下架...等,你所主张的就不只是你个人的自由,而牵涉到他人的自由。
此时,若议题是有公共性的,那整个社群就会开始检验,你提出的主张是否有足够的强度(正当性),得以让他人的自由因你的感受而被限制。
你有不爽,尽量讲,这是你的权利。但你要别人闭嘴不准讲、要别人道歉下架、要限制他人的自由,那就要有充分的理由,可以是法律上的、伦理学的、社会学的,总之,要有个好理由。
议题本身涉及公共事务时,你也要接受公众检视你的理由。
例如:从现有的各项证据看来,同性婚姻的确严重冒犯某些宗教信徒的信念。护家盟对神的认同,比公立学校对制服的认同强多了。这些信徒有权利主张他们的感受被冒犯、他们的世界观不被重视、他们的价值观被贬低、他们的神被亵渎。
但若要以这些理由来限制他人的平等权(禁止同性婚姻),那么,要被谈论的就不会只有这些信徒的感受,而会进入两种不同价值的对话,以及最终社群做出利益衡量,决定哪一种价值要优先被保护。
又例如,对网络上的嘲讽言论不爽,可以表达不满、可以批判,但如果要主张“只要提到特定关键字的都要公开道歉、下架、自D”,就要有更健全的论证和理由。
当护家盟的诉求牵涉到他人自由时,不会因为其主张“我有权利表达我被冒犯的感受”,就免于被舆论检验其论理是否正当。
当强国网民的诉求牵涉到他人表现国家认同的自由时,不会因为其主张“我只是在捍卫我受伤的民族情感”,就让其行为免于被批判。
“我感觉受伤了”并不是“所以你要按照我的诉求做”的王牌,也不是“我不须要被检验”的豁免保证。你有权利表达你的感受,社会大众也有权利检验你要求别人道歉、下架的理由是否正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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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文章,并不是主张“你不该有负面感受”,而是“校方以这样的理由要求他人公开道歉、作品下架,正当性不足”。
当我们讲到严重的歧视性、仇恨言论时,有人会指出这样的言论不妥、有伤害性;也可能有人会提出要求发言者道歉或创作者修改作品的诉求。然而,诉求是否有足够的正当性被社群认可,取决于是否能成功证明:这些歧视性或仇恨言论,除了伤害某些人的感情之外,还会造成更重大的公共利益损害。
例如,有些歧视性言论除了听起来难听,还会让社会上原本就已弱势的人们更难翻身;仇恨言论除了难听,从历史经验看来,也可能激化进一步的暴力犯罪。
如果是以“有损名誉”为由,就需要具体举证名誉如何受损,己方社会生活所受评价如何遭受贬损,否则还是和泛泛地说“我不开心”差不多。而公务机关或法人的名誉权保障,内涵和也和一般自然人有所不同。
没有充分正当的理由,只因为自己觉得不爽,就要求他人必须改变看法、改变行为,典型的严重症状就是强国玻璃心。
简单来说:要求公开道歉、下架是对他人自由的重大限制,我们有什么好理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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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我癖》MV有没有值得批判的问题?当然有!文章里都有略提到,操作女性心机重爱霸凌的刻板印象、廉价的操弄太妹和胖子的符码、浅碟的“爱自己”矮化霸凌受害者的需求...等。这些主张都可以进一步发展出该MV可能造成更多负面效应的论证,进而强化要求制作者反省的诉求。
而中山女高校方的选择,是最薄弱的论点:“损害本校清誉”“画面内容违反善良风俗,演出霸凌画面让社会大众不舒服”。
一部MV就能得证损害本校清誉的结论吗?这部六百多万次观看的MV有损害师大附中清誉吗(http:/goo.gl/3Exo3b)?如果没有,那为什么《恋我癖》就有?举这个例子,不是要你“不准在意”,而是当你以名誉受损要求对方下架道歉时,至少也该就名誉受损做确实的举证。
画面内容让人觉得不舒服就要道歉下架,难道中山女高校方兼具过往威权时期新闻局的功能吗?
费了这么多心思培养的明星学校,校方要求民间创作者道歉下架却讲不出好理由,社会对公立明星高中的投资真的物有所值吗?
维系公立明星高中需要很大的社会代价喔。
不只是大笔直接投资的税金,还要维系用以巩固升学主义的各种制度。升学主义是会吃人、会杀人的,用考试捧出会考试的好学生的同时,有更多不适合考试的学生被默默牺牲、扼杀。只为筛选出让会考试的国中生能够享有更特别的待遇、享有更优越的补助。
社会知道升学主义有害,但还是很多人认为公立明星高中是不可或缺的。因为这些人相信,这些会考试的学生都是优异的,投入资源栽培后,会来会成为带动社会前进的力量。
同时,也有人很尖锐地批评,升学主义下成长的菁英们,在温室里养成了自命不凡天之骄子的心态,反而更看不到社会的苦难、阴暗。掌握权力和资源后,大部分都是为了自己服务、巩固自己的竞争优势,不会带来更多的公共利益。
如果社会真的要付出这么大的代价,至少也该有点像样的回报。例如,培养出一群更愿意为社会付出的人、愿意用自己的资源营造弱势者生存空间的人、一群更常为别人着想的人。
“难道本校连像普通人一样表达不满的权利都没有吗?为什么本校一定要有深度、有高度?”
你当然有,你有完全的权利活得像个普通人,你有拒绝更深一层思考的权利。
但当你的学校及其培养出的学生表现得很普通,仅有平均(或以下)的思辨能力、对追求学识或思考没有深层的热情、对社会也没有特别的付出,那么,这个社会就没有必要以大笔的税金维护会吃人的升学主义,没有必要对你的学校有特别待遇,没有必要认为你的学校比其他不会考试的人的学校更值得优先投资。
拿了身为升学主义受益者的好处,又觉得不用证明自己的确有卓越的能力,也不需要有更深度的思考、批判、反省能力,那打破升学主义、拒绝给明星学校特殊待遇,也只是刚好而已。你的学校,相对于其他学校,也没什么特别值得保护的校誉或荣耀。
中山女高校方的新闻稿一面强调“本校清誉”“119年以培养国家女性人才与倡导优质学习文化著称,119年来培育国家女性英才无数”,展现自命不凡的姿态,但实质的说理内容却乏善可陈、充斥威权遗绪,当然让人怀疑这股优越感哪来的?社会的投资CP值在哪里?
觉得不爽,可以一直讲、一直讲、一直讲,这是你的权利;你要批判他人操作刻板印象、见识浅薄、MV很烂、艺术价值低落,都没问题,都是合理评论的范围。
但要限制他人自由,要人道歉、下架,又讲不出个好理由,只重复“我声誉卓著,你毁我名誉”,那就不禁令人困惑,社会还有什么理由继续喂养这样的优越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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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看越无言...
整篇文章完全没有提到自己指责中山玻璃心的言论
且不断抓着中山校方的声明的
其实明眼人都知道现在大部分的人也都认为校誉受到侵犯这样的说法言重了
而她却选择无视其他问题像是可以事前通知或是使用白制服等等说法
持续攻击这一个方向
这不就是跟苏美大战时苗粉批评的不断开新战场吗?
另外,我现在才知道护家盟比扁维拉还好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