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op1209 (印度甩饼)》之铭言:
: 先声明 本人友人为该公司职员 仅为代PO 跟此该公司及事件毫无关联
: "本件发生日前后,公司并无接获任何客诉反应,有异物正常顾客会找店家处理,
: 发文者是否同业竞争恶意发文,可受公评,待司法调查便可得知,本案已报案处理
: 目前已经进入司法程序。"
: 兆红国际事业股份有限公司
ㄜ.... 我怕,用推文的你可能会看不到,
所以我觉得,回一篇给你,可能会比较清楚点@@
因为你的开头有说到:
先声明 本人友人为该公司职员 仅为代PO 跟此该公司及事件毫无关联
所以,
我想,
你应该,
没有得到 这家公司的授权?
如果是这样的话,我建议你早点删文~
因为这篇文你也有可能跟着被吉 这样~ o'_'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