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这篇让我想到之前一则日本的新闻
(前一篇回文的推文也有网友贴了连结)
https://goo.gl/9Pk9VR
日本提出“死后离婚”的女性增加
配偶过世以后,因为自己死后不想跟对方葬在一起,进而提出“死后离婚”的日本女性,
近来有增加的趋势。
据日本《news-postseven》报导,当配偶死后提出“姻族関系终了届”,可以终止与配偶
的姻亲关系(配偶的血亲),所以被称为“死后离婚”,根据日本法务省的统计资料,申请
死后离婚的人数从2009年的1823件,到2014年的2202件,有逐渐成长的趋势。
提出“姻族関系终了届”后,在日本民法上就是解除双方的姻亲关系,提出后就立即生效
,并不需要对方的同意,之后便不需要履行扶养配偶血亲的义务,但这仅是断绝姻亲关系
,与丈夫的婚姻依然没变,一样可以获得遗产。
5年前60岁丈夫死亡,进而提出“死后离婚”的58岁A小姐表示,丈夫因肾脏癌过世后,丈
夫那边的亲戚就把丈夫母亲丢给她照顾,让从结婚以来对夫家家族不满的情绪一次爆发,
“丈夫不在,要面对母亲相当麻烦,根本不想看到她”,于是就离开结婚后入住30年的地
方,回到了娘家并提出“姻族関系终了届”。
对于过去丈夫死亡后,妻子必定会照顾好年迈双亲以及墓地的时代,到了现今有了重大的
变化,也显示了过去的规矩似乎不太被现代给接受。(即时新闻中心/综合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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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其实满惊讶日本居然有这么特别的法律!
以台湾从以前到现在的各种婆媳问题,如果台湾也有这样的法律,可能也会有很多妈妈提
出申请吧...
以原PO的例子来说,如果台湾引进同样的法律后,妈妈也提出申请,那照顾奶奶的责任就
完全落在妳们姐妹身上了(尤其是如果奶奶没有其他儿女,然后也没其他孙子孙女)
如同其他乡民的推文,妈妈没有照顾奶奶的责任跟义务,因为她们只是姻亲,只是台湾社
会还是会觉得照顾公婆是媳妇的责任!
大家现在趁年轻真的要好好规划自己老年的照护计画,不然哪天台湾也有这样的法律(基
本上不用有这个法律好像也可以),可能老年都只能靠自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