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闲聊] 是我逻辑有错吗

楼主: Scion (噓噓~~噓噓哥)   2016-10-13 23:21:32
居然有一堆人觉得是原PO问题
那我用一样的逻辑,把条件数字改变一下
苹果跟鸿海下了订单,十万支IPHONE7,交期30天,每支$8000
过了三个礼拜,鸿海跟苹果说,我们现在奴工缺货,只能交50支
每支照零售价卖你$25000,因为你定太少所以没有折扣
不爽不要买,啾咪
你真心认为这样郭董会不会被库克电到飞高高兼告到脱裤子?
※ 引述《jsjs1003 (啾啾)》之铭言:
: 前阵子在fb卖家买了衣服,一件原价1000,两件特价1800,
: 我就找了朋友一起买!
: 结果卖家刚说到货了但另一件(我朋友要的)没货喔,要等两个月以上但其实就是不会再
: 有货了,(我们已经等两个多礼拜)或是换别款。
: 我朋友说他只想要这款所以他就不想要了。
: 我跟卖家说,卖家说好喔那一件就恢复原价1000,
: 我觉得不太合理因为这不是我们自己不要的啊?
: 是你没有货欸...而且是要朋友硬挑一款的意思吗...
: 他就坚持这就是规定啊一件就ㄧ件价钱,
: 我不是介意那变贵的一百块,是感受的问题...
: 想问是我有问题吗?
: 谢谢
作者: dp44 (lol)   2016-10-13 23:22:00
要看订单有没有成立呀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6-10-13 23:22:00
裤子是一定会脱啦 XD 飞高高我就不知道了
作者: ashclay (灰泥)   2016-10-13 23:25:00
原po可以跟库克一样去告他阿ˊ_>ˋ
作者: Solosea (索洛西)   2016-10-13 23:26:00
苹果如果说因为你没照我订的给 一支50收 这也不合理啊
楼主: Scion (噓噓~~噓噓哥)   2016-10-13 23:26:00
告不告是一回事,逻辑问题很重要原PO哪有要50收,他只是不想付25000
作者: wd77222 (玛玛玛乔)   2016-10-13 23:30:00
没有折扣就不买阿 原原po就是要货又嫌货贵 都退不就没事?
作者: aw038 (GuanY)   2016-10-13 23:31:00
推一楼,没签约要怎么吉?
作者: lu0713 (王小波)   2016-10-13 23:38:00
例子完全不通
作者: tbs002532 (阿哩逼波)   2016-10-13 23:39:00
在fb这种私人小摊买东西本来就有风险
作者: Usamiakihiko ( )   2016-10-13 23:41:00
我也觉得应该是要算900比较合理
作者: CHRISTINAYEN (CHRIS)   2016-10-13 23:42:00
不懂为何是原po的问题+1 明明就卖家的问题
作者: jeffin (丁丁)   2016-10-13 23:44:00
推此楼正确…
作者: Coordinate (Dr.)   2016-10-13 23:48:00
没出货要违约金阿雨。八
作者: lu0713 (王小波)   2016-10-13 23:51:00
商业合约内一定有无法履约的赔偿条款,并不是锅懂想怎样就怎样,你这例子太烂。消费行为,没货就是没货,除非有特别约定,店家没货卖是要付什么责任?难怪有人回,这版是不需要讲逻辑的。
作者: dp44 (lol)   2016-10-13 23:51:00
应该说 如果两人同意交易 契约就成立了有一方没办法履行 原则上就是那一方要负责商业行为也是如此 只是会有赔偿 协商这些 不会一拍两散同样的 若当初契约成立 对方拿不出货 也是可以告对方民事的只是一般民众通常不会搞成这样...
作者: llgh (中肯泼冷水)   2016-10-13 23:56:00
库克会签缺货条款 消费者有签吗?
作者: shoot81000 (大声八万一)   2016-10-13 23:57:00
认真说,个人觉得原原PO没错,商家的行为也不能说不合
作者: ja11s4o1n7 (小奕)   2016-10-13 23:57:00
不懂装懂,你还是继续躲在推文里面偷嘘就好。
作者: lu0713 (王小波)   2016-10-14 00:03:00
民事要看合约内容,请问有跟店家签没货要如何赔偿吗?没货告民事?看完我都笑了。
作者: cyes80334 (ZeanH)   2016-10-14 00:04:00
悲哀 看来这边很多可怜虫不知道契约的效力只要有买卖两方合意的纪录就可以算是简易契约还在那边谈签约的够可怜了
作者: aoikimi (楼上不说话)   2016-10-14 00:05:00
例子举的不好
作者: tp6942u6 (促咪a)   2016-10-14 00:05:00
作者: dp44 (lol)   2016-10-14 00:12:00
很多人都以为要白纸黑字才算契约 不过其实双方嘴巴讲讲就可以成立了
作者: e04Mae9 (我是小刀^.<)   2016-10-14 00:12:00
是应该要算900比较合理,但是卖家就是不想那样算你也没办法啊
作者: jasomet (石头不喊饿)   2016-10-14 00:12:00
推 看前文像是另一个世界xddddddddd
作者: lb0115118a (欣芳)   2016-10-14 00:13:00
原文真的是一堆好客人 自己权益受损还吞下去
作者: mytholin (芈蒐林)   2016-10-14 00:13:00
今天卖家又不是主动只卖一件 他是说等两个月或换款 是买家自己要更换交易内容的 等于是重新打单 跟鸿海的强迫消费有什么关联性?
作者: lb0115118a (欣芳)   2016-10-14 00:15:00
是卖家先更换交易内容有一件没货 这样不算更改交易内容?
作者: bt011086 ( )   2016-10-14 00:15:00
只能说是不是自己遇到差很多
作者: lu0713 (王小波)   2016-10-14 00:16:00
没人说合约不成立,只是原po那状况,如果已付款,买家只需要退钱就行了。若还没付钱,连理都不用理。
作者: mscc (mscc)   2016-10-14 00:16:00
例子完全不通到底是在得意什么
作者: tue678 (~*幻风*~)   2016-10-14 00:17:00
觉得这不能比 鸿海不是没东西 而是赶不出 卖家就是没东西
作者: tp6942u6 (促咪a)   2016-10-14 00:18:00
原来某些人觉得契约成立后可以无视内容随意更改阿,这也算是一种奥吧XD
作者: tue678 (~*幻风*~)   2016-10-14 00:18:00
你把他架在墙上也无法生出东西给你
作者: Supershero (拉拉)   2016-10-14 00:19:00
我觉得是不一样的事耶 难道今天要逼卖家卖900给原po?
作者: beartsubaki   2016-10-14 00:20:00
所以违约方需要补偿被违约方啊~ 不然又何必订契约
作者: tp6942u6 (促咪a)   2016-10-14 00:20:00
所以你同意这种,反正我就是没东西给你,你就是拿我没皮条我就是不诚信怎样
作者: mytholin (芈蒐林)   2016-10-14 00:21:00
交货时间本来就是互相协调的啊 难不成你要叫原po去告卖家不履行契约吗
作者: Usamiakihiko ( )   2016-10-14 00:23:00
我会干脆不买,卖家何必为了一百元搞坏生意,同样买家何必为了一百元搞坏心情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16-10-14 00:23:00
当事人没提供完整交易过程,根本没办法确定买卖契约是
作者: Supershero (拉拉)   2016-10-14 00:23:00
而且重点是,照你的例子库克大概也不会照8000收那50只手机
作者: valentian (无聊)   2016-10-14 00:24:00
推这篇
作者: FallenWYN (banana man)   2016-10-14 00:27:00
这个例子要补述签约前明订50支的价钱,才能当范例。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16-10-14 00:31:00
这篇文就是在帮原文脑补契约啊对,所以说你在脑补...除非你完全知道原PO交易对话过程
作者: Supershero (拉拉)   2016-10-14 00:44:00
这民事也不可能告的赢的,因为民法的基本原则就是复原所造成的损害,除非原po可以证明他等待的两个礼拜有遭受到什么损失
作者: st60529   2016-10-14 00:46:00
两件衣服请当两样不同的东西看待 例子应该改成五万支i7跟五万支i6 目前只能交五万支i7 妳要嘛就换其他系列要嘛就等 如果妳坚持只要五万支i7那就是零售价卖 本来人家卖场卖的款式就不只一种 两件优惠又不是限定一定要原原po原先挑的那两件 只要卖场还有其他货可以凑就不是卖场的问题吧
作者: Gunish (修身养性)   2016-10-14 00:49:00
这种期待双方认知差不多的想法真的只能想想而已...大部分的情况是,你假设对方知情,人家跟你装死你假设双方理解有差把丑话说在前面,对方还是跟你装死最后只能摸摸鼻子自认倒霉毕竟法律虽然不分金额大小都适用,可是对生活影响程度各异如果连为了一百块退货都觉得麻烦,怎么可能把事情闹更大很多人就是看准别人这种心态在钻漏洞
作者: Supershero (拉拉)   2016-10-14 00:49:00
问题是根本还没付钱哪来的损失 而且这100本来就算是
作者: peter53161 (æ ¼)   2016-10-14 00:49:00
今天是100如果后面多几个零的话就不一样了
作者: mytholin (芈蒐林)   2016-10-14 00:50:00
契约不能履行 就取消 或是上法庭 硬要拉人情贪小便宜的行为我也不能苟同
作者: Ryuce (鲁师)   2016-10-14 00:55:00
看上下文 钱应该还没有付
作者: urgrandpa (林邹公)   2016-10-14 00:56:00
这里一堆都马没出社会或没什么社会经验的,你跟他们讲契约他们应该听不懂吧
作者: jsjs1003 (啾啾)   2016-10-14 00:57:00
谢谢原po,没想过会造成这些争论抱歉
作者: kengi0218 (nono)   2016-10-14 01:13:00
看来你不在业内,量与交期跟价格都是可以再谈与协商的不满就屌跟告,可以不断换供应商,但也看人家接不接单
作者: sanrika (sanrika)   2016-10-14 01:18:00
应该是要照那时后订的合约走比较合理 而且这也不是写错价钱
作者: kengi0218 (nono)   2016-10-14 01:18:00
3但也不是买方说了算,别说成代工业得跟品牌厂鞠躬哈腰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16-10-14 01:20:00
其实是网友说了算,所以才发文谈
作者: kengi0218 (nono)   2016-10-14 01:21:00
看来你应该是做采屡方面的,你应该常常电爆供应商吧?我最不爽的就是得了便宜还卖乖的,用契约与承认杀成本
作者: weihsuan5566 (蝗猥仙)   2016-10-14 01:32:00
无限上纲噢?你女的齁?
作者: mayuka   2016-10-14 01:34:00
不扯性别会死?
作者: kengi0218 (nono)   2016-10-14 01:38:00
原PO是没占便宜,但你举例逻辑不当,A的获利>40%,10倍卖他,他组成手机再卖都划得来,代工只有保5-6%谁赚谁亏不是光靠你所提的交期跟价格与折扣就可判断
作者: GGatsby (Gatsby)   2016-10-14 01:41:00
嗯 0分
作者: kimono1022 (kimono)   2016-10-14 01:43:00
我也超不懂为什么一堆人检讨原po
作者: hearwhite (花花就是一隻老鼠)   2016-10-14 01:50:00
例子颇烂
作者: weihsuan5566 (蝗猥仙)   2016-10-14 01:57:00
喔威胁利诱都来喔,你果然是ㄇㄓ
作者: k2shouai (coding....)   2016-10-14 02:03:00
逻辑哪里一样, 代工厂跟客户的关系哪能跟这比.
作者: aiguo (金门小刀)   2016-10-14 02:04:00
那卖家没有契约概念,不会做生意生意的契约履行无关金额大小,不是自由心证
作者: urgrandpa (林邹公)   2016-10-14 02:09:00
一堆人不知道什么叫default就在嘴,很好笑
作者: bbaasszz (善导寺の玉木宏)   2016-10-14 02:11:00
原来有这么多人不懂契约...果然义务教育成果不彰啊
作者: urgrandpa (林邹公)   2016-10-14 02:13:00
还代工厂不能比,是以为代工厂有一套自己的法律吗
作者: tunaya77 (吱吱喳喳)   2016-10-14 02:20:00
例子0分
作者: k2shouai (coding....)   2016-10-14 02:23:00
原原PO可以不爽买,卖家可以不爽卖. 代工厂跟客户可以???
作者: urgrandpa (林邹公)   2016-10-14 03:02:00
重点在于契约成立,你真的不懂的话我也懒得再讲了
作者: ApAzusa126 (梓喵126号)   2016-10-14 03:08:00
1.原告问题在他最后还要补一句他不是在乎这100元2.这个例子烂到飞天 先不管法律面 鸿海是能拿这50支手机怎么办?苹果不收就只是垃圾
作者: ohohohya (安安你好我草泥马)   2016-10-14 03:12:00
人家说这里没逻辑都是真的
作者: angelica9383 (安洁莉卡琳)   2016-10-14 03:49:00
你好棒
作者: pupill (瞳漪.皙黫)   2016-10-14 04:01:00
契约没改啊,一样是1件1000,2件1800,跟便利商店茶饮2瓶有特价,原原po想买红茶+绿茶,红茶没了,不会卖你绿茶特价,就是要凑两瓶才有特价,一瓶就原价,看妳要买或是不买没有必要硬买绿茶1瓶然后跟店家要特价,可以1瓶都不要买,然后直接去其他家消费就好
作者: brother001 (神仙哥哥)   2016-10-14 04:17:00
我觉得满通的啊
作者: sai0613 (赛嗓)   2016-10-14 04:27:00
鸿海是上游制造厂 ,原原po那个是消售末端 ,你拿这两合约精神完全不一样的来类比太夸张了
楼主: Scion (噓噓~~噓噓哥)   2016-10-14 05:07:00
所以你是说销售末端不用负契约责任?哪来的神逻辑
作者: meowyih (meowyih)   2016-10-14 06:43:00
你的逻辑比原PO还神奇
作者: Jenny0725 (Jenny瑄)   2016-10-14 07:30:00
例子感觉很怪…
作者: aannasui (少年阿賓)   2016-10-14 07:51:00
贤弟,妳也荒唐了秀下X吗
作者: kweichia (因为风的缘故。)   2016-10-14 07:54:00
推,看到上一篇的推文头好痛......XDXD为什么一堆人拿契约未成立的例子作类比啊哈哈哈哈哈
作者: pin7272 (lost)   2016-10-14 07:56:00
钓到很多没有逻辑的网络卖家
作者: kickyjump (小踢踢跳跳)   2016-10-14 08:13:00
这篇嘘文真是让我开了眼界,教育不能等钠
作者: Sabo5566 (萨波5566)   2016-10-14 08:37:00
例子可以举这么烂 程度废到可悲
作者: ayabego (美好的一天 )   2016-10-14 08:41:00
900合理 就像买衣服满1000免运 我买了1100且下单了 老板之后才跟我说一件没货了 这样我变成不达满千免运门槛 不过没关系 是老板作业问题 还是让我免运.......这样的老板 会留住客人 这完全是奇檬子作祟
作者: scuxun (GIRL)   2016-10-14 08:58:00
这楼正确,没货干嘛不一开始说,光等的那两礼拜就值得卖家便宜100块赔罪了,生意是要做长久的.....
作者: JayceLai (深红)   2016-10-14 09:09:00
作者: minasha759 (mina)   2016-10-14 09:13:00
作者: ajo865 (罗斯福路CUXI王)   2016-10-14 09:22:00
推推
作者: zammy543 (宅米)   2016-10-14 09:42:00
这种一定收订金的好吗 哪能比 你网购有付定金?
作者: henry00000 (SONGYY)   2016-10-14 09:47:00
这篇下面的留言也真的是奇文共赏了@@
作者: piipiiYa (piipii)   2016-10-14 10:02:00
傻花版逻辑
作者: ku461215 (jjh)   2016-10-14 10:31:00
神逻辑
作者: someLetters (GG)   2016-10-14 10:48:00
案例对比错误
作者: ienteer0702 (chichi)   2016-10-14 11:04:00
不喜欢~
作者: yn6017347255 (青蛙人)   2016-10-14 12:19:00
直接吉
作者: Mistymemory (麻酱)   2016-10-14 12:47:00
逻辑版
作者: imdog (肥金鱼)   2016-10-14 13:09:00
推为什么很多人的想法好像等待的时间不是时间一样...
作者: Miss611 (信箱爆了...~"~)   2016-10-14 13:14:00
明明就是卖家的问题 怎么会一堆人说是原po的问题咧 傻眼
作者: skytowerlll (东尼)   2016-10-14 13:27:00
网拍有订单?
作者: qaz1530wsx (大象起飞lol)   2016-10-14 13:34:00
这版逻辑最好
作者: j940364 (乔安)   2016-10-14 13:51:00
逻辑真好
作者: changmada (马大)   2016-10-14 14:01:00
买卖衣服那个一开始规则就定好了
作者: sai0613 (赛嗓)   2016-10-14 14:22:00
逻辑有问题还一直呛人没读书是怎样 …
作者: famousenough (ya)   2016-10-14 18:58:00
推你~~
作者: GunLinLiang (念芝)   2016-10-14 23:27:00
机器人会卖1000,生意人会卖900,结案。
作者: DreamSay (梦湘)   2016-10-15 00:00:00
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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