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FB] 吴馨恩 北大性侵案中的宗教歧视

楼主: bokez (玻尿酸)   2016-10-12 20:28:57
※ [本文转录自 Gossiping 看板 #1N_YiRjG ]
作者: bokez (玻尿酸) 看板: Gossiping
标题: [FB] 吴馨恩 北大性侵案中的宗教歧视
时间: Wed Oct 12 20:22:46 2016
FB卦点说明:
除了检讨被害者以外,还有另外一种方法让被害人处境更加险峻
就是错置他的身分背景,让他更加成为舆论弱势
FB连结:
https://fb.com/678278822322367
FB内容:
【请帮忙广传!北大性侵案中的宗教歧视】
我从我挚友得知道相对人(俗称的加害者)的说法,他们两个最近有见面与密切互动,他
刻意“指控”受害者是“基督徒”,而这完完全全是宗教歧视。
我跟受害者很早就认识了,我非常确定她是虔诚的道教徒,我跟她见面的时候,她总会说
“我很喜欢传统信仰让大家一直保持感谢这点,像我都会一直谢谢土地公”,就像我们知
道性别错称是一种性骚扰,那这种刻意误导别人的宗教信仰,更是一种宗教骚扰。
相对人身为社运人士,却故意说受害者是基督徒,无疑是利用“社运圈,尤其是性别运动
圈认为基督教很保守”的概念,将“性侵害”扭曲成“受害者性保守”的谴责被害人,而
且这同时也是宗教歧视与刻板印象,更不要说就算受害者是基督徒也无须被如此对待!
作者: fuhu66 (⊙)(⊙)   2016-10-12 20:35:00
记得删推文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6-10-12 20:35:00
有没有好心人翻译一下?
作者: uini (那抹湛蓝)   2016-10-12 20:52:00
这个我无法,呼麻和喝酒差太多。
作者: taylorlin (摔不死,那就再来吧!)   2016-10-12 20:53:00
看起来就是在带风向 况且发文的人根本没有查证 刚刚原文底下有人留言是发文的人刻意曲解别人跟他说的话 但刚去看留言被删了 留言的人姓杨的样子
作者: uini (那抹湛蓝)   2016-10-12 20:55:00
更何况还是法律系的去呼麻,这能引起什么舆论?
作者: youvegotamai (性感小野猫)   2016-10-12 20:59:00
这个事件的问题不在呼麻,而是不管呼麻或喝酒从她的自述都看不出有违反意愿,比较像是事后被型塑的
作者: jetaime851 (jetaime)   2016-10-12 21:02:00
我相信一个人乖乖在家、门窗锁好还被侵害的话,社会还是会有酸言酸语。看看小灯泡妈 典型的受害者了
作者: someLetters (GG)   2016-10-12 21:03:00
这个人被迫害妄想症太严重,还直接说要消灭一半的人类,你敢听他说的话?!
作者: pqoiwe1994 (pqoiwe1994)   2016-10-12 21:30:00
所以他说要消灭接近一半的人类吗XD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16-10-12 21:58:00
看完新闻觉得都很烂
作者: WaLaGiGi (高贵的私生子)   2016-10-12 22:39:00
就是自称跨性别女性的那个嘛....他之前去某个场合闹场的自我SM綑绑照片超惊人的
作者: varda0821 (boy)   2016-10-12 22:43:00
youvegotamai是指吸收大麻是自愿还是性交是自愿?
作者: bestfly (大佑柚唷)   2016-10-12 23:19:00
社运人士有反基督徒吗?基督徒不等于护家盟这点社运人士不会不懂吧?重看了一次,原po是原文下面推文的人吧?我大概懂男方故意讲成基督徒是什么意思,只是好奇你下面的回应,社运圈真的有反基督徒?虽然这可能不是重点XD
作者: youvegotamai (性感小野猫)   2016-10-13 00:48:00
我是指看不出性交是违反意愿,而且我是以刑法观点而言,然后看不出违反意愿跟自愿是不一样的,请不要混为一谈另外不论毒品犯罪的话,呼麻跟喝酒意义是差不多的,要看有没有达到不能抗拒的程度,没有的话也没有趁机性交的问题,从她自述看起来应该是还没到这种程度啦
作者: lib66940 (小工头)   2016-10-13 18:09:00
基督教被宗教岐视还蛮稀奇的吧…
作者: sodas500i (想吃什么,你请客)   2016-10-13 22:59:00
删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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