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夏林清及信徒所涉嫌的的刑事民事责任

楼主: microXD (XD)   2016-09-29 04:30:24
夏林清及其信徒行为法律上所涉嫌违反的刑事民事责任
#由于夏林清及其信徒所涉嫌违反法令属告诉乃论的公诉罪,一定要当事人向检方或警方
提告才能提起公诉,希望此案受性侵害女生一定要提告,请被害人亲友能劝其提告,夏林
清的发文到现在没有丝毫悔意还要一再给她机会吗?唯有检方提起公诉才能让她不再混淆
视听且能真正忏悔
当事人可直接在附近的警察局报案或至新北地检署按铃申告
‧刑事诉讼法第242条(告诉、告发之程式及受理机关):“告诉、告发,应以书状或言
词向检察官或司法警察官为之;其以言词为之者,应制作笔录。为便利言词告诉、告发,
得设置申告铃。检察官或司法警察官实施侦查,发见犯罪事实之全部或一部系告诉乃论之
罪而未经告诉者,于被害人或其他得为告诉之人到案陈述时,应讯问其是否告诉,记明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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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林清及其信徒涉嫌违反“个人资料保护法”第19条关于非公务机关对当事人资料蒐集、
处理、利用之准则:“非公务机关对个人资料之蒐集或处理,除第六条第一项所规定资料
外,应有特定目的,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法律明文规定。
二、与当事人有契约或类似契约之关系,且已采取适当之安全措施。
三、当事人自行公开或其他已合法公开之个人资料。
四、学术研究机构基于公共利益为统计或学术研究而有必要,且资料经过提供者处理后或
经蒐集者依其揭露方式无从识别特定之当事人。
五、经当事人同意。
六、为增进公共利益所必要。
七、个人资料取自于一般可得之来源。但当事人对该资料之禁止处理或利用,显有更值得
保护之重大利益者,不在此限。
八、对当事人权益无侵害。”
罚则
第 41 条意图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损害他人之利益,而违反第六条第一项 、第
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一项规定,或中央目的事 业主管机关依第二
十一条限制国际传输之命令或处分,足生损害于他人者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
新台币一百万元以下罚金。
民事赔偿责任
个人资料若遭他人(法条称公务机关与非公务机关)不法蒐集、处理、利用或其他侵害权利
,当事人可请求损害赔偿,包括非财产上损害,也得请求赔偿。(第28条第1项、第2项)
赔偿损害金额之估算,若被害人不易或不能证明实际金额时,每人每一件可赔偿500~20,
000元以下计算。 (第28条第3项) 合计最高2亿元赔偿,涉及利益超过2亿时,就按实际利
益计算,以扩大保护当事人。(第28条第4项)。
对于被告可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无须缴纳裁判费
违法事由
607辅大心理系200人公审会明目张胆的公开受性侵害女生的个资,这点逐字稿写的很清楚
,200人还包括校外人士,夏林清及心理系主任何东洪难辞其咎
公审飙骂“他X的” 她还公开性侵受害人个资
http://m.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839611
摘录:
[辅仁大学心理系某名女学生遭学弟性侵,教授夏林清组成法规外的“工作小组”,召集
上百师生对被害人及其男友进行公审。在曝光的影片中,系友李燕在发言时痛骂被害人,
甚至不断使用脏话“他X的”,今天凌晨她还进一步在脸书PO文,打出被害人及其男友姓
名,呼吁将他们个资公开。
辅大心理系系友李燕今天凌晨PO文,“XXX(被害人男友)529PO文,明明白白写下,他与
OOO(被害人)希望能开说明会。当事人想要清清楚楚现身,这是一种力量,请尊重,不
要再打马赛克了!!”直接将当事人姓名打出,公然违反《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不得曝光
被害人身分的规定。]
心理系教授夏林清,脸书PO文多次写出受害女学生的姓氏,相对之下,她的姓氏比较少见
,只要一查就能比对身分,是否也涉及“泄漏个资”?
律师郭怡青:“夏林清授命处理这件事情,所以她是因为职务而知悉被害人姓名,在这样
的状况下她就有第12条的保密义务。”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关于保密的规定很多,包括在通报时、上法院审理时,甚至连执行
业务时资料都要保密,从一般人到警察到业务上知情的人,也都必须严谨保密,当事人姓
名户籍资料会另外装进信封袋,连“执法人员”在审理过程中也都是用“代码”来称呼,
除非是当事人自己愿意公布或同意,或检察官、法官认为有必要,尽管9月中,受害女学
生自己在脸书PO文道歉,但不代表她同意别人公布她的姓名,律师说在性侵案件中,当秘
密“不是秘密”了,还是要保护个资,不能以这件事情已经被公布,而没有“秘密性”,
一切都得以对当事人的保护,“什么最周到”为最大考量。
参考:
夏林清PO文提女学生“姓氏” 律师:涉泄个资
http://news.tvbs.com.tw/local/675995
违反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12,13条最高可处10万元罚锾
补充:
摘录乡民文章: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75084817.A.F6A.html
(男友那篇文章没有写出女友全名 先去看他用什么词称呼女友,法律规定夏林清的身分就
是不能贴出全名
当事人可以 她的男友得到同意也可以
夏林清不行
不是男友写了 夏林清就可以写了 懂不懂法律??
夏林清和男友当事人是不同身分 法律规定权利就是不同
当事人已经回信要求夏林清不要公开
她公开了就是违法
又玩推卸责任的话术
只要当事人没有准许夏林清公开 夏林清公开姓名就是违法
与男友已公布无关 不要牵拖
实务工作的基本常识就是不能违法
夏林清贴出全名就是违法 她没有当事人同意就是不行
你先回去做性侵案相关常识功课吧
直接反问你
夏林清为何一直公开性侵受害者全名
但是从来不说性侵案加害者全名
提到他只用王生代替
大量公布受性侵者全名
一直只用姓称呼加害者隐满全名
夏林清对于受害者和加害者差别待遇 有看见吗)
"夏林清"工作小组成员"可是不在教学现场啊"  不在案发现场当下可以做什么?? 协助
厘清清什么?? "性侵案""厘清"真相不是教师的责任 已经报警了老师更不应该入介厘清
真相
工作小组成员私下/公开调查 问话 厘清 最后召开会议  哪点不是触及性侵事件
辅导教育受性侵者执照 地点 时间 身分 程序都有明文规定 ,不是夏林清想要做或是某个
心理系师生就是可以可以做的 ,夏林清和那些心理系师长通通没有资格进行教育辅导, 这
是法律规定能不能 不是你要不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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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林清及其信徒涉嫌违反
刑法第 309 条
公然侮辱人者,处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罚金。 以强暴犯前项之罪者,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罚金。
第 310 条
意图散布于众,而指摘或传述足以毁损他人名誉之事者,为诽谤罪,处一 年以下有期徒
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罚金。 散布文字、图画犯前项之罪者,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
役或一千元以下 罚金。 对于所诽谤之事,能证明其为真实者,不罚。但涉于私德而与公
共利益无 关者,不在此限。
违法事由:
根据受害者男友脸书发文
夏林清在办公室说到:
[我不要听一个受害者的版本!
你们学生之间的情欲流动我也知道,不要以为我不知道你们平常在8楼干些什么,偷吃也
要把嘴巴擦干净,没错,你,确实,酒后,乱了性,但我不要听一个受害者的版本,我要
听你作为一个女人在这件事里面经验到什么!
不要乱踩上一个受害者的位置!]
夏林清坚持继续发声“鼓励情欲流动但不可装无辜” | 即时新闻| 20160927 | 苹果日报
https://goo.gl/h8ywuZ
情欲流动?见识狡猾的夏林清
http://mobile.constitutiontw.org/archives/914
[摘录:
妳真的很狡猾,在脸书贴文上
https://goo.gl/HxzdRL
,妳没有直接说是受害人“情欲流动”,但是,妳用疑问句,指责是受害女学生自已“放
纵情欲”。
沿着前面的文字,虽然都是用疑问句,但是,实质都是夏要受害人承认,夏没有吃案,以
及是“妳自己放纵情欲”的肯定句。
包括,是妳自已要参加聚餐、是妳自已要喝醉、是妳自已要给王姓学弟送、是妳自已要放
纵清欲…..。
夏林清的可恶,在于明明知道没有人说,性侵事件发生之前的毕业聚餐,以及不幸性侵事
件的发生,会跟夏有任何屁关系,却一路用疑问句逼问“是我XXX吗?”
但是,沿着这一路的文字脉络,不就是要逼受害人说,“不、不、不,不是院长,是我自
已、是我自已、都是我自已”?
为什么,明明朱生529的抱怨文,通篇没有“吃案”二字,明明是夏自已违背自已对受害
学生的承诺,明明事情的核心都应在性侵案本身的妥善处理,夏林清却一直要在是否被说
“吃案”纠缠不清?
明明就是毫无罗生门空间的性侵案,夏的不专业又违法的工作小组,为什么要强势引导,
并做出不足以构成性侵害,而只是猥亵的结论?]
教授夏林清组成法规外的“工作小组”,召集上百师生对被害人及其男友进行公审。在曝
光的影片中,系友李燕在发言时痛骂被害人,甚至不断使用脏话“他X的”,今天凌晨她
还进一步在脸书PO文,打出被害人及其男友姓名,呼吁将他们个资公开。
换谈民事责任,公然侮辱与诽谤是侵权行为的一种,同样对于被告可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
讼无须缴纳裁判费
民法184条“因故意或过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权利者,负损害赔偿责任。故意以背于善良
风俗之方法,加损害于他人者亦同。
违反保护他人之法律,致生损害于他人者,负赔偿责任。但能证明其行为无过失者,不在
此限”
来看这判例
90年台上字646号
民法上名誉权之侵害非即与刑法之诽谤罪相同,名誉有无受损害,应以社会上对个人评价
是否贬损作为判断之依据,苟其行为足以使他人在社会上之评价受到贬损,不论其为故意
或过失,均可构成侵权行为,其行为不以广布于社会为必要,仅使第三人知悉其事,亦足
当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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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林清所藐视的法律替踩线的人准备了0.33坪的套房呢~,请受害人真的别让自己权益睡
著了
其他违反性别教育平等法,性侵害防治法的部分请参考前篇发文,请大家寄信到教育部长
信箱举发,将夏林清依法免职以免误人子弟又可爽领退休金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474984145.A.72E.html
违反《学生辅导法》《教师法》《大学法》《心理师法》部分请参此文
http://tuanuu.tw/view-lesson-for-you/
教师法第14条教师解聘事由
http://i.imgur.com/XsDySR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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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大心理系事件的时间脉络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74954314.A.F1F.html
【夏夕夏景】超浓缩懒人包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74987131.A.FA0.html
作者: Athens (雅典。)   2016-09-29 05:03:00
推这篇
作者: treiss (狮子座女孩)   2016-09-29 05:25:00
推!又有夏派开新战场..真心觉得他们对大众打疲劳战啊
作者: Ks950120 (K.Curry)   2016-09-29 05:42:00
大推!
作者: cosco (我是一只盆栽)   2016-09-29 06:25:00
作者: SrGareth (追逐风车的宅骑士)   2016-09-29 06:40:00
推!
作者: w00850 ( Su)   2016-09-29 07:11:00
推!
作者: ufos (玄狼)   2016-09-29 07:23:00
用心推。但第二段有笔误,告诉乃论并不是俗称的公诉罪。
作者: ddtsatan   2016-09-29 07:27:00
作者: susanna026 (susanna)   2016-09-29 07:43:00
作者: kathy0108 (AKMU)   2016-09-29 07:56:00
作者: celebrationx (xxcelebrate)   2016-09-29 08:20:00
作者: kitty556637 (61肚肚守护者)   2016-09-29 08:30:00
作者: honeycandy (甜心)   2016-09-29 08:31:00
作者: Eoamberf (绿宝石)   2016-09-29 08:33:00
清楚陈述。
作者: tonyscat (Wall玛律呀)   2016-09-29 08:37:00
作者: thebirds (The Birds)   2016-09-29 08:56:00
作者: weyiovw (weyiovw)   2016-09-29 08:58:00
推推
作者: onepiece028 (JR028)   2016-09-29 09:09:00
要推!!!
作者: imdog (肥金鱼)   2016-09-29 09:13:00
推 受够他们乱七八糟的文字了 连哪里是不实指控都说不出来
作者: ylshpiliman (秋水不染尘)   2016-09-29 09:14:00
作者: miyami0310   2016-09-29 09:15:00
推!!
作者: heartsunny (心晴)   2016-09-29 09:18:00
作者: nai17 (nai)   2016-09-29 09:29:00
推推
作者: MajorC (豆鸡)   2016-09-29 09:30:00
就跟某S有87%像 脸皮够厚自我感觉良好
作者: imdidi (大牌不大牌)   2016-09-29 09:30:00
推~
作者: echox7321 (哇哉)   2016-09-29 09:33:00
push
作者: yccheng ( 挤你)   2016-09-29 09:35:00
推!最讨厌这种道貌岸然的斯文败类
作者: sindygirl   2016-09-29 09:35:00
推啊
作者: chenlala (LaLaa)   2016-09-29 09:43:00
帮高调!
作者: cat77899 (红果)   2016-09-29 09:44:00
帮高调!
作者: scoutking85 (85之王)   2016-09-29 09:46:00
作者: willow   2016-09-29 09:59:00
作者: faiwen5566 (优文56)   2016-09-29 10:01:00
作者: Teamyth (睡不着的西瓜熊)   2016-09-29 10:02:00
推!
作者: willsmer (掳钱)   2016-09-29 10:03:00
作者: kklibra (灰飞烟灭)   2016-09-29 10:32:00
作者: amadda (小京)   2016-09-29 10:32:00
超高调推,看到他们的文章,真的一点法律观念都没有
作者: ciju   2016-09-29 10:34:00
作者: yhes921118 (哈士奇抱抱)   2016-09-29 10:35:00
作者: zen (多罗)   2016-09-29 10:35:00
推,我真的好想抱抱那个受伤的孩子,天知道她经历了什么,还能这么坚强。
作者: lrip (yun)   2016-09-29 10:42:00
受不了的是党羽们一直在文章中写出女孩的全名,底下支持者透过连结点进去写的文章也有,就觉得他们在法律常识面不是出了问题,就是含有恶意性质的点出全民
作者: flos288 (flos288)   2016-09-29 10:56:00
作者: mayangel (Sharon)   2016-09-29 11:03:00
作者: danceinstar   2016-09-29 11:05:00
作者: mmmitoriii (米多利)   2016-09-29 11:07:00
作者: ls4444 (哈利波蔡)   2016-09-29 11:20:00
作者: greenyhi (煞气宅)   2016-09-29 11:20:00
作者: ae321238   2016-09-29 11:22:00
作者: Taiwanpoker (Copag顶级扑克牌)   2016-09-29 11:24:00
作者: specialcat1 (布丁喵)   2016-09-29 11:39:00
作者: amelialing (仆が仆のすべて)   2016-09-29 12:07:00
作者: cms6384 (生死有命)   2016-09-29 12:14:00
作者: Danniq (Danni)   2016-09-29 12:18:00
大推!!
作者: xiquie (xiquie)   2016-09-29 12:21:00
作者: di777 (S7)   2016-09-29 12:29:00
高调推
作者: shine7826 (小海)   2016-09-29 12:40:00
作者: flybyheart (定点飞行)   2016-09-29 12:45:00
高调推
作者: bigbanggd (bebe)   2016-09-29 12: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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