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务] ★给参选板主的人一些重要建议★

楼主: XPXCXOXD (我已失去某些資格)   2016-09-09 19:46:24
这里有个问题,本来已去信请教某位板友,但他表明不会回答我,
所以这边是问其他板友,当然该板友要回答也可以,都不勉强。
※ 引述《truewater (记得我爱你 )》之铭言:
其他恕删。
: 最后我还是要讲一下前版主的部分
: 我不支持立新版规后再去处分已经下台的版主
: 这就是不溯及既往的基本精神
这很好,在这篇讨论串的第一篇,我也说了决定支持这位板友
不支持“立新版规后再去处分已经下台的版主”的论点。
: 我之前有发版务
: 请版主为版主自律条款加上罚则
: 可惜还没回应就大乱了
: 如果能在自律条款上面加上罚则
: 像是可以依违规行为提出罢免申请之类
: 也许能避免申诉管道不畅之下
: 难以罢免不适任版主的惨况
我想请教板友们的是,若之后出现类似的情况,虽板规中后来订立了约束板主并
有罚责的条款,而且可以依此罢免。
但违规板主下台前大权在握,实务上对该约束板主的板规不执行,等到他们最后
终于自愿下台、或被罢免成功下台、或被解职。
上述板友说的自律条款和罚则,如何对他们执行?是新继任板主对他们溯及既往
(抱歉我不种这用词是否有正确定义,是否不能乱用,此暂且用之)地执行?还
是就这么算了?还是他们被罢免或被解职就是算是罚则执行了?
如果不能用溯及既往的方式来办,恳请板友们提出其他更合适的办法,大家讨论
看看。这讨论串,候选人的回文鲜少提出约束板主和罚则及最重要的执行这方面
,我对这方面也比较不懂,希望大家能发表看法,也让我学习学习。
谢谢。
作者: truewater (记得我爱你 )   2016-09-09 19:50:00
可以麻烦你不要一直tag我吗?
作者: thenorth (微微)   2016-09-09 19:50:00
溯及既往指制定规范后,溯及适用到还没有制定规范之前;跟板主下台不下台没有关系这是法律的术语,不知道意思就不要乱用
作者: KISSCHUN (诚实的人)   2016-09-09 19:52:00
看到这篇终于知道你为什么一直跟真水吵溯及既往了,因为你好像有点误会了看一下2楼讲的吧
作者: libraayu (ゴミ丼吃屎)   2016-09-09 20:02:00
你的问题跟溯不溯及既往有什么鬼关系..
楼主: XPXCXOXD (我已失去某些資格)   2016-09-09 20:04:00
那聚焦你觉得“我要问的其实是什问题”来回答也可以。
作者: s89227 (Kei)   2016-09-10 03:40:00
你最可笑的点是用板规约束板主,先搞清楚ptt的规则好吗
楼主: XPXCXOXD (我已失去某些資格)   2016-09-10 10:00:00
就看你从什么角度看囉,你虽无提出积极意见,仍感谢赐教
作者: s89227 (Kei)   2016-09-10 10:25:00
因为关于板主自制条款我在这个板回过两三次有了懒得再回一篇积极建议就是,你先去把站方的规定看过再回头看你的提议
楼主: XPXCXOXD (我已失去某些資格)   2016-09-10 10:29:00
站方规定的部份讨论最首篇已有引用文章有人讨论了,意见更方不一也都有一定理据,你要不要先去看看?你会看吗?如果你不想去看也没关系啦,并不勉强,板友只要有提意见都是很好的事,也让我能学习。但若是对这个板有帮助的那是非常好的事。若只是一句酸言酸语就想带过,也没关系啦我虚心接受。本讨论串下面那篇已有人提出若遇死皮赖脸的违规板主,有约束加罚则的板规还是拿他没皮条的。这事实让人很无奈。所以才会一直想请板友集思广义看有没有别的合适办法。若有合适办法大可提出,非常欢迎,光是酸人不会有正面意义若要用站规之类的说不可行,倒不如想想还有没有其他有效办法,这样对这个板的正面意义还比较大。所以与其你要再发一篇长篇大论,说因为站规怎样样,所以我的诉求可笑难行,倒不如发一篇文看是否有其他可行办法这都是很欢迎的。
作者: s89227 (Kei)   2016-09-10 12:56:00
因为你的发言让我觉得你没看过《板主权力与义务规范》至于酸......原来我这样叫酸哦XDDDDDD
楼主: XPXCXOXD (我已失去某些資格)   2016-09-11 01:25:00
所以你有想出什么其他具有建设性的办法吗?有的话恳请提出来,感激。
作者: s89227 (Kei)   2016-09-11 09:18:00
上面就说过了咩...同样的东西我在这板Po过两三次了你看我的推文不要只看一半啊ˊˇˋ
楼主: XPXCXOXD (我已失去某些資格)   2016-09-11 12:56:00
我a了你的文章,主题很多元,可以恳请你直接说一下是那两三篇吗?一时找不到你说过的两三次在哪几篇?先说声感激。我看了,大概有四五篇类似的主题,但也只是讲到站规赋予板主的权利,只能要板主自律,下面那篇板友说弄过自律条款,根本还是没用。这样看来你的文章也没看到提出其他可行的建设性办法,除非我看错篇还望你能说一下在哪几篇。主要要问的是,在站规的限制条件下,是否仍有合适的办法可以实质约束板主,以对未来板主警惕,望是具建设性的建议,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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