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务] ★给参选板主的人一些重要建议★

楼主: XPXCXOXD (我已失去某些資格)   2016-09-09 13:42:37
一、我发此文说要参选,但真的不是要来选板主的。所以大家真的不要投票选我。
  会发这篇文,绝非要闹板,是想一再宣扬我对板务的理念。
二、我对女板的政见(理念,希望别的板主能参考、接纳、代为执行):
女板自从热门起来后,历届板主皆有处置不当的情事,看板时常不稳定,这两
位板主即将因难堪下台,新任者应澈底重订板规,才能长久。
1、版规的〈宗旨一〉,应该改掉,甚至删除,不少人已指出这是问题来源。
  提这理由的参考文章:#1NpI0E9o (MenTalk)。
2、检举制度,建议只有当事人提出检举,始能受理。非当事人检举、或板主迳行
处理,在本板并不合适,只会形成不公平处置的乱源,并且会对板主造成受理
、裁决上的压力;亦易促成小团体的形成,这些都是乱板之源。
地图砲之类的攻击,没有当事人检举,自然会有板友嘘文,板风应由板友们用
这种方式形塑,而非板主用权力定于一论。其他类的攻击,或造成女性板友不
适的文章、推嘘文言论,同理,板友自然会有推嘘文再回应,如此形塑出的板
风,才是真正民主的板风。
  关于此点,刚好有个案例,在#1Nq07dLu (WomenTalk),该文底下的推文讨论,
  也非常有参考价值。
有一点要特别注意:禁止特定文章主题→易沦于“内容狱”→最终就易沦于“
  文字狱”了,请大家好好思考这点。
3、女板板主滥权、偏倾、处置不公,历来常态,主因板规并无约束且能惩处板主
的条款。建议重订板规时,应加入缜密周详的此类条款,且板主违规,理当视
为知法犯法来重罚。但板主任职时掌握大权,实务上难以公平行使此类条款,
故建议此类条款必溯及既往,由新继任的板主来执行对前板主惩处的执行。严
  重如此次事件者,应永久水桶。
  关于此点,我有补充,在#1NqEeaKh (WomenTalk)及#1NqGo4SQ (WomenTalk)底
  下的两篇推文,其他板友的推文也深具参考价值。恳请大家去看看。里面好像
  有提到,可以绕过站规,凭借各板自主权,在板内投票施行即可之类的。
  注意:此点的提出,是为了让未来新继任的板主有警惕的意义。要卸任或被免
  职的板主,变成普通板友,要惩处他就很容易了,即便他换ID从零出发,如此
作法也仍具形式上惩处前失职板主的意义。
近来,只要看到有人说此次事件前板主应被(永)桶,或是觉得他再回来引乱
  让人无可奈何,我就会提出这第3点。我个人是觉得惩处他们有一定的殷鉴意
  义,但有人认为既然他们被免职了就不要追杀了,有人则认为不够。有位板友
  truewater 说我一直提这个是私人恩怨,而且没有法学素养及法治精神(不过
试问本站、各板真的有贯彻法学素养及法治精神吗?)无论如何,我对这方面
或许如该板友所说,尚待学习,所以我有寄信向他求教,但他已收到信了尚未
回信。
  既然如此,我决定对于这次乱板的两位板主,不施行溯及既往,但是这是我个
  人决定,主要还是要看板友大家的意见。但最起码望能从下届新任板主开始。
最重要的是:即便不要有溯及既往的板规存在,也一定要有约束板主的板规存
  在,而且重点是要有罚则。
补充一下,有位板友曾提出:增订期中选举,每月投票,若不适任过半就下台
  或许也可作为参考。
★再补一个大问题,此可见于#1Nqg4JWq (WomenTalk)第二人推文下我的提问,
兹引于此:
   → thenorth: 溯及既往指制定规范后,溯及适用到还没有制定规范之前
   → thenorth: 跟板主下台不下台没有关系
   → thenorth: 这是法律的术语,不知道意思就不要乱用
   好,看了看知道你的意思,感谢解说。
   但这篇问题重点在于:现任板主犯错若因其掌握大权,不愿执行约束其并有
   罚则的板规,那这约束及有罚则的板规要如何产生其意义?又如何彰显它的
   确能约束违规板主的力量?
   了解板友的解说后,我不再用“溯及既往”一词,但本意要表达的是待违规
   板主下台后,其任职板主时的违规,是否要持续追究?若要,那要由谁追究
   ,是新继任板主吗?还是干脆就不要追究了?
   若订了约束及罚则规定,违规板主在任时无法执行,其下台后又不去追究,
   那所订的约束及罚则之规定,是否有其效用及存在意义?或是还有其他办法
   可以解决这个问题?恳请板友赐教。
   板友有举以前曾有的自律条款来说明,说根本没用;但是,这个问题真的无
   解吗?恳请板友想想有何合适的解决办法?我认为这是个非常重要的议题。
作者: geniusturtle (小龟)   2016-09-09 13:45:00
推理念
作者: Hanedas (南瓜塔塔麋)   2016-09-09 13:45:00
失去资格
作者: bluto0408 (蓝胡子)   2016-09-09 13:48:00
楼主: XPXCXOXD (我已失去某些資格)   2016-09-09 13:51:00
推归推,别投我喔,选上我也会申请辞职的,我失业正在找工作很忙的。要去大便了啦。
作者: kotenka (Egg Dance)   2016-09-09 13:53:00
楼下truewater
作者: Syu (海へ)   2016-09-09 13:53:00
宣传理念ok我认同 标题别标参选
作者: asdfgh0920 (A醬)   2016-09-09 13:57:00
哦 第一点看完就END了
作者: metero0000 (metero0000)   2016-09-09 13:59:00
改分类好吗 没人逼你选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6-09-09 14:01:00
没要选 标题改成版务就好标题打参选又说没有要选 不是乱版是三小?
作者: diefishfish   2016-09-09 14:03:00
作者: fuhu66 (⊙)(⊙)   2016-09-09 14:10:00
有人嘘了我要推
作者: xxx5566xxx (祸国殃民马英九)   2016-09-09 14:11:00
死鱼嘘就要退
作者: yellowlin (エライザ><)   2016-09-09 14:11:00
作者: fuhu66 (⊙)(⊙)   2016-09-09 14:12:00
刚CD,补推
作者: Syu (海へ)   2016-09-09 14:15:00
推回
作者: claymath (轮回的印记 藏在我眉宇)   2016-09-09 14:20:00
后来想想 宗旨可以不改 但性别板规应该要修正或是不要对性别做额外处理才是 但这毕竟这关系很大 对部分女生来说应该会不愿意接受吧Orz
作者: ilids (小朋友)   2016-09-09 14:43:00
第一点诉求应该是违规事项不要分性别双重标准,而不是取消性别的界线,那么跟talk版有什么区别?女版还是要以女生话题为主;但是违规就是违规,不应该是女生就有特权。不然每每看到伦+4女森耶这些嘲讽字眼真的不舒服。
作者: metero0000 (metero0000)   2016-09-09 14:45:00
推回来
作者: zx126126987 (亞月)   2016-09-09 14:53:00
这次我参选会把废除第一条列为第一政见,希望大家能支持
作者: orangeyang (chu)   2016-09-09 14:54:00
作者: claymath (轮回的印记 藏在我眉宇)   2016-09-09 14:54:00
呵呵总之 女板的板众觉得该留就留 判决如果可以公平就好了不公平也只是下一次引火点而已被炸烂也是这里的事 不过检举姬在应该是不会有炸烂的危机就是了
作者: aromaQ626 (抠咪霉庇)   2016-09-09 16:29:00
我觉得可以留 但是罚则取消只留一个精神因为可以用到版规一的状况用其他版规也可以适用
作者: OrespectO (虽鬼)   2016-09-09 17:28:00
有反指标嘘,那就只能给推
作者: s89227 (Kei)   2016-09-09 19:27:00
原本不想嘘,但还是来嘘一下好了,你真的知道你这些自以为很合理很有用的东西实务上会变怎样吗
楼主: XPXCXOXD (我已失去某些資格)   2016-09-09 20:29:00
会变怎样,恳请赐教,只要有道理,我都会接受。
作者: sheilarea200 (某位仁兄)   2016-09-09 20:41:00
推你的理念
作者: talesr (塔蕾瑟(?))   2016-09-09 21:21:00
希望女版式微的人 跳出来讲这些是想要干嘛?
楼主: XPXCXOXD (我已失去某些資格)   2016-09-09 21:24:00
当时的板风情境希望式微,如今出现新气象所以希望它好。之后也希望能更好,但现实如何发展,尚待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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