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moriyako (何妨吟啸且徐行)
2016-09-05 20:34:11依据板规8
未经同意公布真实姓名、电话、通讯软件帐号、或部落格帐号、
任何形式可连结至帐号之通讯纪录(例如短信、水球纪录...等)
等使用者资料,
违者删文或禁言30日,恶意、累犯者加重处分。
本板文章#1NmwKk6T虽未直接公布真实姓名、电话等资料,
但其提供部分真实姓名、性别、生日、地址(含服务单位名称)、毕业系别等资料,
已足以供其他使用者借由相关资讯,搜寻到其个人资料。
参考连结: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472439598.A.19D.html
请问此种行为是否构成板规8规定?抑或是未达标准?
如为未达标准,是否需明确公布真实姓名、电话...等使用者资料,始违反板规之规定?